医院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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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门诊大厅、候诊区、电梯间、走廊、卫生间、楼梯间等公共区域。
三、卫生管理职责
1.医院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
2.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所属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负直接责任。
3.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消毒、垃圾清运等工作。
四、卫生管理要求
1.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干净、无异味,无积水、污渍。
2.公共区域内的地面、墙壁、门窗、电梯、楼梯等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3.公共卫生间应保持卫生,便器、洗手池、门把手等设施设备应定期清洁、消毒。
4.公共区域内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分类投放,不得随意丢弃。
5.公共区域内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空气质量。
6.公共区域内的公共用品用具(如座椅、桌椅、扶手等)应定期清洁、消毒。
五、卫生检查与考核
1.医院卫生管理部门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各科室应定期对所属公共区域进行自查,确保卫生达标。
3.保洁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共区域进行日常清扫、消毒、垃圾清运等工作。
4.医院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违规处理
1.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医院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