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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两高发布贪污贿赂犯罪的
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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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2021年最新两高发布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1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21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九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第十条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规定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

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规定以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第十二条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

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

后者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计算。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
(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

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四条根据行贿犯罪的事实、情节,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较轻”。

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已经或者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案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
(一)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重大案件线索的;
(二)主动交待的犯罪线索不属于重大案件的线索,但该线索对于重大案件侦破有重要作用的;
(三)主动交待行贿事实,对于重大案件的证据收集有重要作用的;
(四)主动交待行贿事实,对于重大案件的追逃、追赃有重要作用的。

第十五条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受贿数额。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前后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受请托之前收受的财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一并计入受贿数额。

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

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

第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罚。

第十八条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对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九条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刑法规定并处罚金的其他贪污贿赂犯罪,应当在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

第二十条本解释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公差与配合标准表(摘自GB1800~1804-79)1.基本偏差系列及配合种类
.2.标准公差值及孔和轴的极限偏差值
基本尺寸
mm
公差等级
IT5 IT6 IT7 IT8 IT9 IT10 IT11 IT12
孔的极限差值(基本尺寸由大于10至315mm)μm
轴的极限偏差(基本尺寸由于大于10至315mm)
注:标注▼者为优先公差等级,应优先选用。

形状和位置公差(摘自GB1182~1184-80)
形位公差符号
分类形状公差位置公差
项目直线

平面

圆度
圆柱

平行

垂直

倾斜

同轴

对称

位置

圆跳

全跳动
符号
圆度和圆柱度公差μm
主参数d(D)图例
公差等级
主参数d(D) mm
应用举例>6

10
>10
~18
>18~
30
>30
~50
>50~
80
>80
~120
>120
~180
>180
~250
>250
~315
>315
~400
>400
~500
5 1.5 2 2.5 2.5 3 4 5 7 8 9 10 安装E、C级滚动轴承的配合面,通用减速器的轴颈,一般机床的主轴。

6 2.5 3 4 4 5 6 8 10 12 13 15
7 4 5 6 7 8 10 12 14 16 18 20
千斤顶或压力油缸的活塞,水泵及减速器的轴颈,液压传动系统的分配机

8 6 8 9 11 13 15 18 20 23 25 27
9 9 11 13 16 19 22 25 29 32 36 40 起重机、卷扬机
用滑动轴承等10 15 18 21 25 30 35 40 46 52 57 63
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μm
主参数L图例
公差等级
主要参数L mm
应用举例≤
10
>10~
16
>16~
25
>25~
40
>40~
63
>63~
100
>100~
160
>160~
250
>250~
400
>400~
630
5 2 2.5 3 4 5
6 8 10 12 15
普通精度的机
床导轨
6 3 4 5 6 8 10 12 15 20 25
7 5 6 8 10 12 15 20 25 30 40
轴承体的支承面,减速器的壳体,轴系支承轴承的接合面
8 8 10 12 15 20 25 30 40 50 60
9 12 15 20 25 30 40 50 60 80 100
辅助机构及手动机械的支承面,液压管件和法兰的连接面
10 20 25 30 40 50 60 80 100 120 150
平行度、垂直度和倾斜度公差μm
主参数L、d (D)图例
公差等级
主参数L、d(D)mm
应用举例≤10
>10~
16
>16~
25
>25~
40
>40~
63
>63~
100
>100
~160
>160
~250
>250
~400
>400
~630
5 5
6 8 10 12 15 20 25 30 40 垂直度用于发动机的轴和离合器的凸缘,装D、E级轴承和装C、D级轴承之箱体的凸肩
6 8 10 12 15 20 25 30 40 50 60 平行度用于中等精度钻模的工作面,7~10级精度齿轮传动壳体孔的中心
线
7 12 15 20 25 30 40 50 60 80 100 垂直度用于装F、G 级轴承之壳体孔的轴线,按h6与g6连接的锥形轴减速机的机体孔中心线
8 20 25 30 40 50 60 80 100 120 150 平行度用于重型机械轴承盖的端面、手动传动装置中的
传动轴
同轴度、对称度、圆跳动和全跳动公差确良μm
主参数d(D)、B 、L 图例
公差等级
主参数d(D)、B、Lmm
应用举例>3~6 >6~10
>10~
18
>18~
30
>30~
50
>50~
120
>120~
250
>250~
500
5 3 4 5
6 8 10 12 15 6和7级精度齿轮轴
的配合面,较高精度
的快速轴,较高精度
机床的轴套
6 5 6 8 10 12 15 20 25
7 8 10 12 15 20 25 30 40 8和9级精度齿轮轴的配合面,普通精度高速轴(100r/min以下),长度在1m以下的主传动轴,起重运输机的鼓轮配合孔和导轮的滚动面
M 12 15 20 25 30 40 50 60
表面粗糙度
表面粗糙度R a值的应用范围
粗糙度代号光洁度
代号表面形状、特征加工方法应用范围
ⅠⅡ
除净毛刺铸、锻、冲压、热轧、
冷轧
用于保持原供应状况的表面
微见刀痕粗车,刨,立铣,平铣,

毛坯粗加工后的表面
可见加工痕迹车,镗,刨,钻,平铣,
立铣,锉,粗铰,磨,
铣齿
比较精确的粗加工表面,如车端面、
倒角
微见加工痕迹车,镗,刨,铣,刮1~
2点/cm2,拉,磨,锉
滚压,铣齿
不重要零件的非结合面,如轴、盖的
端面,倒角,齿轮及皮带轮的侧面、
平键及键槽的上下面,轴或孔的退刀

看不见加工痕迹车,镗,刨,铣,铰,
拉,磨,滚压,铣齿,
刮1~2点/cm2
IT12级公差的零件的结合面,如盖板、
套筒等与其它零件联接但不形成配合
的表面,齿轮的非工作面,键与键槽
的工作面,轴与毡圈的摩擦面
可辨加工痕迹的方向车,镗,拉,磨,立铣,
铰,滚压,刮3~10点
/cm2
IT8~IT12级公差的零件的结合面,如
皮带轮的工作面,普通精度齿轮的齿
面,与低精度滚动轴承相配合的箱体

微辨加工痕迹的方向铰,磨,镗,拉,滚压,
刮3~10点/cm2
IT6~IT8厅级公差的零件的结合面;
与齿轮、蜗轮、套筒等的配合面;与
高精度滚动轴承相配合的轴颈;7级
精度大小齿轮的工作面;滑动轴承轴
瓦的工作面;7~8 级精度蜗杆的齿面
不可辨加工痕迹的方向布轮磨,磨,研磨,超
级加工
IT5、IT6级公差的零件的结合面,与
C级精度滚动轴承配合的轴颈;3、4、
5级精度齿轮的工作面
暗光泽面超级加工仪器导轨表面;要求密封的液压传动的工作面;塞的外表面;活汽缸的内表面
注:1. 粗糙度代号I为第一种过渡方式。

它是取新国标中相应最靠近的下一档的第1系列值,如原光洁度(旧国标)为▽5,R a的最大允许值取6.3。

因此,在不影响原表面粗糙要求的情况下,取该值有利于加工。

2. 粗糙度代号Ⅱ为第2种过渡方式。

它是取新国标中相应最靠近的上一档的第1系列值,如原光洁度为▽5,
R a的最大允许值取3.2。

因此,取该值提高了原表面粗糙度的要求和加工的成本。

密级:内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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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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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亚辉生效日期:yyyy年MM月dd日
xx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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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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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需在相关路径中存放时,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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