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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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修订),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通过,1996年5月15日修正,2008
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起施行。

2.规划、土地、环境评价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2007年
11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年9月27日发布),2006年12月
31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6月25日通过,1998年8月29日第一次修订;
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2005年8月26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l 1月29日起实行。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环发[1999]6l号),1999年3月16日。

●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07号),1999年4
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环
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目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4]164号),2004年12月2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9号),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3.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号),2003年10月29日起施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1302号),2005年12月20日
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2001年
6月1日起实施。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建设部第9号
令),2001年6月18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2001年12月1日起
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0号),2003年5月1
日起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2004年4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4.特许经营法规
●《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设部2002年12月27日。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126号令),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城市供水、管道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建
城[2004]162号),2004年9月14日。

●《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05]154号),2005年9月10日。

●《关于印发城镇供热、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城[2006]126号),
2006年5月22日。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GF-2004-2501)。

●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GF-2006-2504)。

5.公司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2号),
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2006年4月24日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6.国有资产管理法规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11月16日起施行。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1992年7月18日起施行。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4号),2002年1
月1日起施行。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5月27日起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2003年11月30日起施行。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号令),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268号),2004年8月25
日施行。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
年9月1日起施行。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2006年12月
31日起施行。

7.外商投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通过,2001年3月15日第
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施行,
2001年7月22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施行,2000年10月31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施行,2001年4月12日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施行,200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8月7日国务院批准,1995
年9月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施行。

●《建设部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利用外资暂行规定》(建综[2000]第118号),2000年5月27
日起施行。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
号),2004年10月9日起施行。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2006年9月8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8.运营管理法规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第22号令),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7号),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2008年4月9日起施行。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9.产品质量和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0.财务、税费、审计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通过,1993年12月29日修正,1999年
10月31日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
行条例的决定》,1993年12月29日施行。

●《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7月1日起
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污水、垃圾处理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为生产性企业问题的
批复》(国税函[2003]388号),2003年4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4]1366号),2004年
12月14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8月3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通过,2006年2月28日修订),2006年
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年10月21日起施行。

11.外汇管理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6年1月29日发布,1997年1月14日修正),
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收购境内土地使用权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
[2002]156号),2002年7月4日。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外贸易经
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0
号),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12.价格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1998年9月23日起施行。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6号),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04
年1月1日起施行。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利部),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2号令),2006年3月1日
起施行。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13.劳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企富余职工安置办法》(国务院令第111号发布),1993年4月20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14.诉讼和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通过,2007年10月28日修订),2008
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致父母!出门在外,最牵挂最担心我们的人是父母。

不管飞到哪里,父母的爱就如手中的线始终牵着我们。

父母在,人生尚有归处,父母去,人生只剩遗憾。

钱再多有何用?不如多陪陪父母,今生和他们的缘分只有一次,下辈子再也见不到了。

中秋节,祝愿天下所有父母:身体健康,幸福开心!
致爱人!因为有缘,才相遇,因为有爱,才相伴。

夫妻是上辈子延续的缘分,今生能在一起过日子,就是最好的福分。

虽然也会有磕磕绊绊,争争吵吵,但是只要互相包容,彼此理解,就能恩爱幸福的走完一生。

亲爱的,感谢你一直陪着我,只要有你在,日子再苦,也是幸福,生活再难,也感觉甜!中秋节,许下心愿,愿我们白首偕老,恩爱永远!
2019
是真爱让两颗渐渐靠近的心,辽阔了生活,柔软了岁月。

爱情,若撩人的春色,满足了人们对美好情愫的所有想象。

当我们青涩的心灵,慢慢注入爱的元素,说不上在哪一时,那个有缘人便会被我们请进自己的生命里!
不过,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在恰好的年华遇见恰好的缘分。

也不是所有恰好相爱的人,就一定会相守到白头。

倘若缘分可以安排,假如爱情可以解释,就不会有这句:缘来缘去缘如水。

爱情,本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就连最厉害的心理学家,也无法掌控它的发展和走向。

人与人相爱,充满了无数未知的没有理智的意外。

于大千世界里,在茫茫人海中,有人是过尽千帆的等待,有人是一瞥惊鸿的寻找,有人是落花时节又逢花的惊艳,还有人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惊喜……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凡是爱过的人都深有体会,我们喜欢并且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

一颗纯粹的心,想的念的,都是他(她)最好的样子。

但所有以风花雪月开始的浪漫爱情,最终都会回到柴米油盐的现实中来。

日子长了,相恋时彼此隐藏的缺点,慢慢的全部显露出来,时间久了,难免会有意见分歧,发牢骚抱怨,把吵架升级到不可收拾的时候。

张爱玲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是的,人生的完美和圆满只是保留在人的心理,爱情也无法脱离这个宿命。

当爱情走远,何人能甘于寂寞,能珍惜这份情缘?当激情不在,曾经惊天地泣鬼神的情感,往往是最先消亡于内心的空虚和日子的平淡。

主持人涂磊曾经说过,相恋的时候,是欣赏彼此的优点,但相爱就是,接受对方缺点的过程。

我们深信爱情的美好。

但人是会变的,环境也在变。

谁能给自己的爱情上个万能保险?谁又能保证爱上的那个人会一成不变?几乎所有相爱后的分手,都是因为双方没有了初见时的心动,后来又得不到彼此应有的珍惜而结束。

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我们只有经历了才知道,爱情也是如此。

惟有通过时光的梳理,岁月的打磨,以及思想的沉淀,方能领悟,在爱情的世界里,缘是天定,份在人为。

爱是互相欣赏,亦是彼此珍惜。

浮云欢爱,算不得真爱。

只有深爱一个人时,才会为他(她)低到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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