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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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4.01
•【字号】沪卫计指导[2014]002号
•【施行日期】2014.04.0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沪卫计指导〔2014〕002号)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妇幼保健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履行市卫生计生委“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工作职责,加强领导,深入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机构组成人员
(一)市卫生计生委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晓初黄红
副组长:韩慰军邬惊雷瞿介明赵勇王磐石(常务)
肖泽萍郑锦黄红李忠阳张梅兴
邵又娟许速
成员:晏波许铁峰张炜李善国刘红炜赵致平
王彤樊华王玲顾一石高秋韵董鸣
唐琼龚莉高玲徐海炎沙卫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王磐石(兼)
副主任:李善国
成员:吴向泳张玉枝龚莉沙卫涛陆廷岚潘明华
张怡冯骏吴平张智李晨金培武
杨瑜麟张震巍管红叶顾希平丁晓艳徐瑾真
二、领导机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有关工作,向有关部门通报、协调有关工作;
2.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组织领导本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3.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事项;
4.部署年度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5.组织领导办公室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协调委机关相关处室和委属单位,指导各区县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起草有关文件、报告;
3.对各区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调研、督查、评估和考核;
4.收集、整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动态,开展经验交流,提出建议方案;
5.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6.组织举办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会议和培训;
7.协调相关媒体正确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委重点工作,写入重要文件。
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的性别统计数据。
2.干部人事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区县卫生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业务培训计划,加强相关培训。
3.规划财务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项重要规划,落实委本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经费投入,指导区县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4.政策法规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各区县制定完善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5.医政管理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要求纳入相关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
6.医疗服务监管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7.中医药服务监管处:协调落实中医相关技术支持等。
8.基层卫生处: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终止妊娠药物及用于胎儿性别鉴
定、终止妊娠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9.妇幼保健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推进实施住院分娩出生登记制度,提供住院分娩出生登记性别统计数据;加强对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终止妊娠药物及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将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妇幼(计划生育基层指导)专项考核,将基层落实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纳入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重点评估指标。
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两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案件的督查督办,强化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禁止“两非”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10.综合监督处:组织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两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案件的督查督办。
11.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工作中,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女孩和妇女发展的政策;提供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出生性别比数据。
1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推动建立查处“两非”的区域协作机制;提供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数据。
13.新闻宣传处: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新闻宣传倡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4.健康促进处: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
15.外事处:通过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开展宣传倡导,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组织开展相关国际培训和国际比较研究。
16.机关党委:协助开展“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