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全面推行网上下载《电子报税付款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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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全面推行网上下载《电子报税付款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4.03.08
•【字号】沪国税稽[2004]14号
•【施行日期】2004.03.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
全面推行网上下载《电子报税付款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稽[2004]14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提高税款征收工作效率,解决银行税款扣款凭证的送递问题,市局于2003年12月31日下发了《关于本市试行网上下载〈电子报税付款通知〉的通知》(沪国税稽[2003]88号),决定自2004年1月起,选择部分分局对网上下载《电子报税付款通知》进行试点应用。
经过近2个月的试行,取得了成功。
据此,市局决定自2004年4月1日起,在本市全面推行网上下载《电子报税付款通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已实施网上电子报税的所有纳税人。
二、实施步骤
网上下载《电子报税付款通知》推行工作按以下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从2004年3月10日起至3月31日止,由各财税商业网站负责,各区县税务局、
各财税分局配合,完成对相关纳税人的业务培训;第二阶段从2004年4月1日起,由纳税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电子报税付款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局应高度重视网上下载《电子报税付款通知》的推广应用,明确专责部门及专门人员,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同时要组织业务、技术部门认真学习网上下载《电子报税付款通知》的操作技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各分局应做好宣传工作,让纳税人了解推行网上下载《电子报税付款通知》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3、各分局要与银行、网站建立定期联系沟通制度。
对在推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银行、网站联系解决;对一时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市局业务处室予以协调解决。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00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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