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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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历史沿革
建国以来,我国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自解放初期至50年代末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国家规定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和机构编制的情况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并任命人员,只要提升了职务就可以相应地增加工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教员和助教五级。到了60年代初期,由于我国经济陷人困难时期,工资基本处于冻结状态,这种需要增加工资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基本上是被停了下来。第二阶段是自1977年至1983年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
粉碎四人帮以后,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精神,作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卖行了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
只要评上了相应的职称,不需要再聘任职务也没有强调要履行职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实际上成了教师工作成就、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主要标志。1983年9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全面整顿职称评定工作,暂时停止职称评定,并着手研究制定改革的方案。第三阶段是自1986年开始实行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986年,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工作,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师专业技术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