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路运输法院 发挥专门职能 确保铁路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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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对策

铁路运输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对策

铁路运输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对策作者:李艳虹来源:《科技探索》2013年第03期摘要:铁路运输安全所包含的内容较为复杂,包括旅客以及所携带的行李包裹的运输安全、货物运输安全、行车安全、道口安全,也就是整个运输生产过程和所有运输对象的安全。

关键词:铁路运输安全因素对策由于铁路是以独特的列车方式进行运输,旅客和货物依附并伴随着列车运行而共同移动,完成位置的改变。

对于铁路运输本身而言,运输安全不仅是运输生产过程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铁路运输产品质量的第一个重要特性。

旅客和货物在全部运输过程中,除了由于不可抗拒的天灾和由于旅客本身的机能或货物本身的性质而无法防止的以外,铁路必须保证不使旅客造成心理和生理机能的损伤,保证不改变货物的物理性质。

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货物破损、设备破坏等任何事故,都必然在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同时,降低铁路运输在公众中的信誉和在运输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一、铁路运输安全的现状1.缺乏路外事故监管。

一般来说,铁路部门对路外伤亡事故的监管缺乏科学性,严格细致措施不够。

由于历史原因,还存在一些铁路沿线穿越生活区的情况,而且这些铁路眼线没有设立安全防御设施,而且在一定时期内,这些问题的解决的时效性也比较差。

但相关法规的立法调研已基本结束,这也将有助于减少铁路道口和路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欠缺惩罚力度。

由于法律对危害铁道安全行为制裁力度的不足,虽然这种行为潜藏着对铁路公共交通设施的巨大危害,甚至有些地区形成了针对铁路设施的犯罪产业链,而且按照现行的法律,公安机关在处理盗窃设施犯罪时,对屡犯者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制裁手段,法院在审理盗窃铁路设施的案件中,应考虑犯罪嫌疑人对铁路设施造成的危害后果,应以危害程度决定刑罚,而不是盗窃物数量,从刑罚上震慑铤而走险者。

3.创建平安铁路困难。

近年来,危及行车安全的案件时有发生,惯性治安问题没有得到根治,个别路段安全防范基础薄弱,存在治安隐患,而相关主管问题对示范路段创建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没有真正纳入平安创建和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工作之中,对示范路段人力以及相关的资源投入不够,部署要求太笼统,缺乏检查指导,尤其是在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没能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同时,对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和探讨不够。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正文:----------------------------------------------------------------------------------------------------------------------------------------------------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国务院3号文件和市委三届三次、四次全委会精神,现就建设平安重庆作出如下决定。

一、建设平安重庆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共建共享,努力建设平安重庆,不断满足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建设宜居重庆、畅通重庆、健康重庆、森林重庆,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12年,平安重庆建设主要指标达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水平,把重庆建设成为治安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投资者安全放心的直辖市。

---治安秩序良好。

治安防控实现全覆盖,发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明显提高;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黑恶犯罪、街头犯罪持续下降;群众安全感指数保持在90%以上并进入全国前列。

---生产生活安全。

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火灾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努力做到不发生食品中毒死亡事故,初步建成全国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

---矛盾有效化解。

建立完备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5%以上,小事不出村(居)、一般事不出乡镇(街道)、大事不出区县,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执法司法公正。

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对符合条件、有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面保持100%;确保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都打得赢官司、案件都能在法定时限内审理和执行,把重庆建设成为群众公认的打官司公正、便捷的地区。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1.24•【文号】交安监发〔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有关部署,按照《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工作要求,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为统领,深化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进高水平建造和精细化管理,打造“安全耐久、经济绿色、传承百年、人民满意”的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安全、高品质服务、高品位文化,助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质量强国。

(二)基本原则。

——优质安全,服务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助力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美好愿景。

——目标导向,注重质效。

坚持目标导向,破解制约工程建设安全耐久的关键问题,实现工程质量更加可靠耐久、工程维护更加便捷高效,促进全生命周期成本最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安全效益相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1993.10.11•【文号】法发[1993]28号•【施行日期】1993.10.1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3年1月14日,实施日期:2013年1月18日)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1993年10月11日法发〔1993〕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现将我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怎样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下简称《铁路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本款罪的,处以罚金,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本款规定所称的“危险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放射、毒害、腐蚀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其具体范围,按国务院及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

(二)本款规定所称的“重大事故”,是指因非法携带上述危险品而发生爆炸、燃烧、泄露事件,致人重伤一人以上;致人轻伤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暂时中断铁路行车等严重后果的。

行为人实施本款规定的犯罪,致人死亡或者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所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从重处罚。

铁路爱路护路宣传工作总结

铁路爱路护路宣传工作总结

铁路爱路护路宣传工作总结铁路运输,乃一种陆上运输方式,400*888*1061.以两条平行的铁轨引导火车。

以下是xx分享的铁路爱路护路宣传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铁路爱路护路宣传工作总结20XX年,我县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XX区护路办和省市护路办的安排,我县自20XX年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以新《铁路运输平安保护条例》的实施为契机,以提高全民爱路意识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大了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力度领导重视,是加大铁路爱路护路宣传月工作,发动广阔群众做好爱路护路宣传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县委、县政府将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纳入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4月初,县政府办发出通知要求全县有关单位特别是实行铁路治安承包责任制的乡镇在二季度里,结合本辖区实际,突出重点、宣传《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平安保护条例》,宣传活动不仅进村入户,更注重宣传到人、入心。

5月18日,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利用研究湘桂复线东安城区段设计方案讨论的时机,集体学习了新的《条例》。

二、经常性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把宣传月活动不断推向深入根据XX区护路办和省市护路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将铁路护路宣传活动拓展为百日宣传活动。

重点突出宣传《铁路法》和《新铁路运输平安保护条例》以及中央、区、省市各个时期有关铁路护路工作的文件,规定对铁路沿线群众普遍进行一次爱路护路宣传教育。

在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县结合大站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和打击耕牛肇事专项行动,精心准备,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55万份,其中新《条例》全文印发500份,摘要5000份,平安常识5000份,耕牛看护公约5000份。

铁路沿线共书写永久性横幅标语380条,出墙报28期,举办护路知识法制讲座32场次。

分管铁路护路工作的汤副县长在有线电视台发表了深入开展学习《铁路运输平安保护条例》的电视讲话励志网 :///,县护路办以东铁护〔20XX〕5号文件关于开展以新《铁路运输平安保护条例》为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到县直各有关单位和铁路沿戏的乡、镇及中小学校。

2024年铁路护路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二篇)

2024年铁路护路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二篇)

2024年铁路护路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一、建立完善铁路护路工作机制,强化措施。

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铁路沿线各镇街要成立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

并调整充实护路队员,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路地双方联络,搭建互动平台,实现路地双方部门之间、单位之间、行业之间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形成联防、联创、联建、联治工作合力。

铁路派出所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发生路外伤亡事故时。

同时报告区护路办,通报所在街镇护路办。

由区护路办牵头组织铁路沿线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路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铁路路外伤亡事故及处理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铁路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二、充分发挥铁路护路联防组织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

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艰巨,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线长面广、涉及单位多。

责任重大。

要加强自身建设,区护路办作为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做好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协调和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并对加强和改进铁路护路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认真分析铁路交通安全形势,铁路部门要紧紧围绕“强化管理、落实职责、提高素质、发挥作用”工作思路。

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护路联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进一步加强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领导,铁路沿线各镇街要把维护铁路治安稳定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

理顺工作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及时帮助解决护路联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认识上有新提高、工作上有新措施、落实上有新突破,推动护路联防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互相尊重、相互支持,参与护路联防工作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协调一致,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川高院发布全省法院典型司法建议

四川高院发布全省法院典型司法建议

四川高院发布全省法院典型司法建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3.25•【分类】其他正文全省法院典型司法建议目录1.关于排查相关电力设施消除用电安全隐患的司法建议2.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刑衔接”的司法建议3.关于加强未成年女性权益保护的司法建议4.关于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外来信件收文制度的司法建议5.关于加强铁路公司内部管理的司法建议6.关于行政协议中强化履约意识重视附随义务的司法建议7.关于规范土地管理制度健全复垦体系建设的司法建议8.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名称及使用方式的司法建议9.关于广元市旅游景区安全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10.关于加强公路运输治理防范运输安全隐患的司法建议11.关于加强校园管理和法制教育的司法建议1.关于排查相关电力设施消除用电安全隐患的司法建议建议对象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宜宾供电公司建议背景宜宾中院受理的邹某某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宜宾市江北供电分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受害人许某某在家使用抽水机作业过程中触电死亡。

经查,许某某家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法院在对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发现,在农网改造期间普遍存在漏装漏电保护器,农户用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象,涉及多达30多万用电户。

为保障广大用电户的生命健康权,宜宾中院建议宜宾电力公司及时排查相关电力设施,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建议内容(一)建议宜宾电力公司及时对辖区内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用电户予以清理整改,并进行定期巡视检查,以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类似的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议要求其排查相关电力设施,以消除安全隐患。

建议效果宜宾电力公司收到宜宾中院的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与宜宾中院的联席会议和整改会议,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制度规范,积极地对辖区内的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展开排查。

根据宜宾电力公司作出的《司法建议书复函》,截至2018年12月10日,宜宾电力公司共下发了《整改通知书》311158份,其中281711户用电户已安装了漏电保护器,对29447户拒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用户,宜宾电力公司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保措施。

铁路护路工作总结

铁路护路工作总结

铁路护路工作总结铁路护路工作总结篇一:铁路护路工作总结范文今年,按照市、区关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镇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战略发展高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了对护路联防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护路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确保了我镇境内铁道线的安全畅通。

__年,我镇铁路沿线内没有发生重特大行车事故,没有发生盗窃、抢劫铁路物资等刑事、治安案件,没有发生因铁路设施被盗、被破坏而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事件,为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坚持开展多形式地宣传教育,创造舆论氛围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自觉知法、守法、爱路、护路,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护路联防工作中来,我们坚持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广泛性宣传。

我镇护路办通过不定期地编发新闻稿件等方式,充分利用#镇有线电视站、宣传专栏等媒体的宣传优势,面向全社会开展了广泛地护路宣传活动。

同时我们还采取在铁路附近的村设立护路宣传板、在村委会设立法制宣传栏、在村规民约中加入爱路护路内容、结合“五五"普法开展法制讲座等方式,对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切实解决部分群众对铁路护路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加强了群众社会公德教育,培养了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护路的社会责任感。

二是抓住重点对象,开展包保性宣传。

镇政府成立了由综治办、公安、司法、武装、妇联、团委、教育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法制宣传组。

针对不同对象,经常深入大牲畜养殖户、"五残"户、废品收购点、小烘炉及暂住户、有前科劣迹人员户等重点户中进行包保性宣传,签订责任状,明确专人看护,防止造成大牲畜及痴呆聋哑傻人员上路,发生不必要的伤亡;防止违法、违规收购铁路设施、设备,减少偷盗、破坏铁路设备的可能性;预防流动人口和有前科劣迹人员偷盗、破坏铁路设施、设备,保证行车安全。

铁路护路工作计划

铁路护路工作计划

铁路护路工作计划为加强铁路沿线治安防范,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本着“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原则。

充分发挥沿线地方护路组织的作用,在上级领导下及学校临近铁路边缘特点,确保铁路及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铁路护路工作计划。

一、与社区居委会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奖惩。

主要领导负责护路工作,成立“安全文明铁道线”机构,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规划当中,组建护路组织人员名单表。

二、结合“五五”普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通过教职工大会、班委会、队会等广泛宣传《铁路法》、《铁路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安全常识》及铁路护路的重要意义,增强全体师生的爱护铁路意识。

三、进行“四知”“五无”广泛宣传。

四、书写永久性的铁路护路宣传标语。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上线护路活动,并与班级签订铁路护路责任书。

六、年终评选出爱路护路小标兵,进行表扬与奖励。

七、由校工专人负责处理有关铁路事件。

八、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铁路民警来我校做宣传及讲座。

九、各中队每年开展二次以铁路护路为主题的主题班队会。

以上计划各教职工与班主任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铁路畅通及师生安全。

__县一小爱路护路领导小组20__年3月第二篇:护路护线工作计划1800字冶综委[2012]号__镇关于开展“护路护线”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冶山”建设,根据上级综治委的有关规定,结__镇实际__镇党委、政府研究,决__镇内开展“护路护线”平安创建活动,为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_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确保铁路公路运输输油、输气、电信、电力安全畅通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护路护线”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路线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确保铁路公路运输、输油、输气、电信、电力安全畅通,促进路线地区社会治安稳定。

铁路保护条例(2014.1.1执行)

铁路保护条例(2014.1.1执行)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2013年8月17日)发布时间:2013-12-0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臵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第六条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七条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

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第八条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有关铁路护路工作总结5篇

有关铁路护路工作总结5篇

有关铁路护路工作总结5篇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后,我们在不断的成长中得到了更多的进步,是时候认真地做好工作总结了。

好的工作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铁路护路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有关铁路护路工作总结1一年来,我们在沿线醒目位置共刷写标语10多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份,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4次,有效提高了广大市民爱路护路意识。

开展了多项清理整治活动。

为使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6月份,在铁路沿线开展了清理整治安全保护区活动。

要求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造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取土、挖砂、挖沟;不得采空作业;不得堆放、悬挂物品。

为迎接铁路第六次大提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8月份,又开展了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与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签订守法责任状。

由于宣传到位,管理到位,到目前为止,辖区内未发生一起拆卸和偷盗铁路器材的案件,未出现一起废旧金属收购业主收购铁路器材的行为。

加强了制度规范化建设,明确了护路责任。

为使护路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护路办与沿线村(居)委会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列入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制定了考核细则,完善了考核制度,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

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为使铁路护路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我们在铁路沿线开展了“爱路护路模范村(居)”和“爱路护路模范户”活动。

选择了基础条件较好的武庙下居委会作为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示范点,并制定出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这些活动,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爱路护路氛围,把护路联防变成铁道沿线所有基层组织的责任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抓好涉铁矛盾的排查与调处。

武九线贯穿辖区5个村(居),沿线有学校,市民和居民,流动人口多,为避免与群众在利益方面发生冲突,产生涉铁矛盾,护路办坚持每月进行一次铁路治安情况排查,了解掌握铁路治安形势和护路联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或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需要调处的矛盾,指定专人,限期调处,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涉铁纠纷。

铁路法院改革

铁路法院改革

案例:
• 4月17日,民工曹大和因疑有精神病而被列 车长捆绑致死一案,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一 审判决认定,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被 告人黄建成紧急避险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 亡罪成立,但对黄建成减轻处罚,判处有 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 曹大和家属委托的律师张凯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第一次 开庭中,他3次要求法院传站在门外的重要目击证人成准强 出庭,均被拒绝,直到过了质证阶段才被允许出庭。成准 强认为,法院采信检察院公诉称,黄建成的所有捆绑行为 都是“在周围乘客要求下采取”,与事实不符,他作为乘 客之一曾一度提出强烈反对意见,还劝阻黄建成捆绑行为, 遭其拒绝。另一女乘客也提出过反对但遭列车长喝斥,周 围大多数乘客处于沉默状态。 • 曹的三同伴李永昌、陈洪光、兰明科认为,警方询问笔录 中,“我们三个同行人和周围乘客见列车长经过,便向列车 长提出要求,对曹大和进行约束”严重篡改了他们的证词。 他们于2009年1月向贵阳铁路局运输检察院控告贵阳铁路 公安处侦查人员涉嫌伪证罪,但至今无回讯。 • 4月底,曹大和家属熊堂连决定起诉成都铁路公安局贵阳公 安处行政不作为和滥用职权,要求依法给予曹大和国家赔 偿60万。代理律师张凯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 • 张凯律师认为,除列车长黄建成外,乘警王壮也参与了非 法捆绑,但至今未被追究相关责任。乘警不仅未依法救助, 甚至证人成准强发现情况危急找其“松绑”也置若罔闻, 属于行政不作为。
铁路运输法院
是国家设在铁路运输部门的审判机关, 是我国人民法院体系中专门法院的组成部 分,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1980年左右, 全国铁路运输法院筹备建立,1982年5月1 日正式办案。 目前全国共有17个铁路运输 中级法院,59个铁路运输法院。

铁路运输法院对经济纠纷案件管辖范围是: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二、 铁路旅客和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三、由铁路处理的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件; 四、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案件;五、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六、代办托 运、包装整理、仓储保管、接取送达等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七、国家铁 路与地方铁路、专用铁路、专用线在修建、管理和运输方面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八、 铁路在装卸作业、线路维修等方面发生的委外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九、铁路系统内部 的经济纠纷案件;十、违反铁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对铁路造成损害的侵权纠纷案 件;十一、铁路行车、调车作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原告选择向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的侵权纠纷案件;十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

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航空运输有效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无突出安全隐患;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达100%;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监管设施明显改善,客(渡)船、涉砂船舶等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邮政快递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

推动交通运输各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减增量、去存量”,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X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XX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减少工作失误和推诿扯皮,推动行业安全业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督促企业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健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日常安全工作清单》等,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一线岗位、落实到一线操作者身上。

(精选模板)2023铁路月度工作总结

(精选模板)2023铁路月度工作总结

2023铁路月度工作总结2023铁路月度工作总结1(1217字)本人为车站值班员,技术等级为高级工,现任车务段站副站长。

回顾入路以来的工作经历,我一直都在运输生产一线工作,从入路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到安全是铁路运输生产永恒的主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确保安全是铁路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也是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在任何时候都要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坐针毡”的忧患意识,以警钟长鸣、永不松懈的工作态度积极投身到运输安全工作中去。

以下是今年的工作总结。

一、安全工作的重视安全要靠人来保障,而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保障安全能力的强弱,所以我从参加工作开始,一刻也没有放松过技术业务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有关的规章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掌握了本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特别是非正常应急处置能力的提高。

并在去年经过车务段预赛选拔荣幸的代表车务段参加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在__复线施工改造期间,由于工期紧,任务重,施工对运输生产安全造成很大的干扰,当时我任车站值班员,作为安全自控型小组长,每次在接班点名会上认真做好本班的安全预想,从作业组织、进路准备、检查确认等环节布置本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在作业过程中对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的各个安全关键环节加强动态控制,保证了安全生产。

我作为当班车站值班员参加了车站站场改造的两次一级施工和数次二三级施工,每次施工前都要带领班组成员认真学习施工时的行车办法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以及新设备的操作要领,在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作业纪律,认真落实安全卡控措施,保证了施工期间的作业安全。

二、个人能力的提升随着铁路改革的逐步加快,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提高,特别是__复线开通后,行车组织办法和作业方式都有很大的变化,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岗位需要,我通过三年的系统学习,我对铁道运输专业的各门学科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并在以优异的成绩顺利毕业。

通过学习使我的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更好地为运输生产服务。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9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9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正文:----------------------------------------------------------------------------------------------------------------------------------------------------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经一九八九年八月三日国务院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总理李鹏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的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运输畅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

铁路专用线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铁路设施的铁路承运的旅客、货物的安全均受本条例保护。

第四条铁路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铁路运输规章制度,确保运输安全。

第五条铁路部门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共同维护铁路沿线、车站和列车的治安秩序。

第二章铁路运输的安全保护第六条铁路运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程序实行标准作业,尽职尽责,保证运输安全。

第七条旅客必须按规定购票乘车。

进站、出站、候车应当听从铁路工作人员的引导,遵守铁路规章制度。

第八条禁止下列扰乱铁路车站、列车秩序或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一)无车票或持失效车票、站台票乘车;(二)伪造、涂改、倒卖车票(包括座位号、卧铺号)或货运单据;(三)围车、随车叫卖或强制旅客购买物品;(四)从列车上抛扔杂物;(五)在车站、列车上强占座位、赌博、打架斗殴、寻畔滋事、酗酒闹事;(六)擅自进入货场或调车场;(七)扒乘货物列车;(八)哄抢或盗窃运输物资和铁路器材;(九)妨碍铁路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匕首、弹簧刀以及其他管制刀具;(十一)其他扰乱铁路车站、列车秩序或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九条禁止下列危害铁路行车安全的行为:(一)非法拦截列车;(二)在铁路线路上置放障碍物或击打列车;(三)在自铁路路基起二十米以内的地域及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四)在线路上行走或在钢轨上坐卧;(五)其他危害铁路行车安全的行为。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作者:姜启波郭锋陈龙业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回应人民群众呼声,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认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将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惩治犯罪,妥善审理民事纠纷,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意见》起草的背景和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部署,在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安全问题,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一些高空抛物、坠物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做好具体贯彻落实工作。

其中,最重要的措施就是紧密结合人民法院职责,起草指导全国法院依法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意见。

暑运护路工作总结

暑运护路工作总结

暑运护路工作总结篇一: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总结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市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在省、XX市护路办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强化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县(市)”活动,通过一方平安保一线平安,保障了XX铁路大动脉在我市境内的安全畅通,为推进平安XX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维护铁路安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不仅仅事关我市的稳定大局,而且事关到全省、乃至全国的大局稳定。

我市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一是加强创建平安铁路示范市工作的领导。

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安排部署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排查整治铁路安全隐患,化解涉铁矛盾。

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护路组织,达到“五有”标准,即有组织机构、有专兼职人员、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有安全责任。

完善了市护路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联席会议、护路培训、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矛盾排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

定期召开铁路护路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措施,整治铁路治安突出问题。

XX月XX日,在全市政法综治暨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我们把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实行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落实护路工作责任。

市护路办与铁路沿线各乡镇、管委会,各乡镇与铁路沿线各行政村、学校都层层订立了《2021年度XX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

制定下发了《2021年XX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要点》,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三是创建“铁路护路安全村”。

我市以创建“铁路护路安全村”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达到“五个规范”即巡防队伍规范、阵地建设规范、基础台账规范、安全防范规范、宣传教育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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