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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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工地运输 .................................................................................第二章 土石方工程 ..............................................................................第三章 基础工程 .................................................................................第四章 杆、塔工程 ..............................................................................第五章 架线工程 .................................................................................第六章 附件工程 .................................................................................第七章 杆上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章 电缆工程 .................................................................................
《电网技改工程预算定额》(2015年版)
总 说 明
一、《电网技改工程预算定额》(2015年版)共五册,包括:
第一册 建筑修缮工程 第二册 电气工程
第三册 输电线路工程 第四册 调试工程
第五册 通信工程
二、本定额为第三册《输电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0.4kV~1000kV 交流电力架空线路工程、±800kV及以下直流电力架空线路和1kV~500kV电力电缆线路技术改造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概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基础依据。

四、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设计标准、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技术改造工程的施工条件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GB50173—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GB50233—2005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4.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6.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7.GB50389—2006 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8.GB50545—2006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1.DL/T5122—2000 500kV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
2.DL/T5219—2014 架空输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程
3.DL/T5154—2012 架空输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
4.DL/T5130—2001 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定
5.DL/T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6.DL/T5217—2005 220kV~500kV紧凑型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7.DL/T5049—2006 架空送电线路大跨越工程勘测技术规程
8.DL/T5168—2002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9.DL/T436—2005 高压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技术导则
10.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11.DL/T832—2003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12.DL/T788—2001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
13.DL/T5161.5—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5部分: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14.DL/T5161.10—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0部分: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15.DL/T 599—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16.DL/T 899—2012 架空线路杆塔结构荷载试验
17.DL/T 5076—2008 220kV及以下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
18.DL/T5220—2005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19.DL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
20.DL5009.2—20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电力线路
21.DL453—1991 高压充油电缆施工工艺规程
22.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23.SDJ277—1990 架空电力线内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试行)
24.DL/T5200—2005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25.DL/T5342—2006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
26.DL/T5343—2006 750KV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
(三)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标准:
1.Q/GDW 115-2004 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Q/GDW 121-2005 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3.Q/GDW 125—2005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4.Q/GDW 169—2008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状态评价导则
5.Q/GDW 173—2008 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
6.Q/GDW 153—2006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7.Q/GDW 154—2006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
8.Q/GDW 155—2006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
9.Q/GDW 163—2007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0.Q/GDW 178—2008 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暂行技术规定
11.Q/GDW 225—2008 ±80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2.Q/GDW 226—2008 ±8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3.Q/GDW 260—2009 ±800KV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
14.Q/GDW 262—2009 ±800KV架空输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
15.Q/GDW 296—2009 ±8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16.Q/GDW 298—2009 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
17.Q/GDW 371—2009 10(6)KV~500 KV电缆线路技术标准
18.Q/CSG 1007—2004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19.Q/CSG 10017.1—2007 110KV~500 KV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级标准 第一部分 送电工程
五、本定额是在设备、材料及器材等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制造厂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的前提下,按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械配备以及合理的工期、正常的地理气候条件下制定的。

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反映了输电线路技术改造工程施工技术水平和组织水平,除各章节另有具体说明外,均不得因实际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劳动力组织与水平、材料消耗种类与数量、施工机械规格与配置等的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六、关于人工
1.人工用量包括施工基本用工和辅助用工(包括机械台班定额所含人工以外的机械操作用工),分为普通工和输电技术工。

2.工日为八小时工作制,普通工单价为37元/工日,输电技术工单价为59元/工日。

3.定额工日内已包括与调试工作之间的配合用工。

七、关于材料
1. 计价材料用量包括合理的施工用量和施工损耗。

其中,周转性材料按摊销量计列;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2. 本定额中计价材料单价按照电力行业2015年第一季度材料预算价格综合取定。

3.定额中未计价材料,按设计用量加表1规定的损耗量后计算。

表1 材料施工损耗率表
序 号 材料名称 损耗率
(%)
序 号 材料名称
损耗率
(%)
1 裸软导线
(含良导
体地线)
一般架
线
其他地区 0.4 8
绝缘子、瓷横担(不包括出库前试验损
耗)
2.0
山地、高山、峻岭 0.6 9 合成绝缘子 0.5
张力放、紧线 0.8 10 钢筋、型钢(成品、半成品) 0.5
2 专用跨接线和引线 2.5 11 钢管 1.5
3 电力电缆 1.0 12 塑料制品(管材、板材) 5.0
4 控制电缆 1.
5 13 金具 1.5
5 镀锌钢绞线(避雷线) 0.3 14 螺栓、脚钉、垫片(不包括基础用地脚
螺栓)
3.0
6 镀锌钢绞线(拉线) 2.0 15 耐张压接线夹 1.5
7 电缆终端头瓷套 0.5 16 预绞丝 2.0 17 铝端夹 3.0
24 石子
山地、高山、峻岭 15.0 18 水泥压力管 2.0 其他地区 10.0
19 混凝土杆(包括底盘、拉盘、卡盘、夹
盘)、木杆
0.5
25 砂
山地、高山、峻岭 18.0
20 混凝土叉梁、盖板(方、矩形) 3.5 其他地区 15.0
21 砖、条石、块石 2.5 26 钢筋(加工制作) 6.0
22 商品混凝土 1.5
23 水泥、石灰、降
阻剂(防火堵
料)
山地、高山、峻岭 7.0
其他地区 5.0
注:
1.裸软导线、地线按送电线路设计用量计算,其施工损耗率不包括线路弛度及跳线等长度。

2.导线损耗率中不包括与电器连接应预留的长度。

3.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损耗率中不包括备用预留的长度,以及因敷设有弯曲或有弧度而增加的长度。

输电用电力电缆不计算施工损耗。

4.拉线的计算长度应以拉线的展开长度(包括制作所需的预留长度)为准。

5.钢管杆不计算损耗。

八、关于机械
1. 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中均已考虑了施工人员上下班用车。

2. 各章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均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如实际与定额不一致时,除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3.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或仪表,未计列机械台班用量,包括在《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5版)》的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4. 本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费按2015年电力行业机械台班库综合取定。

九、本定额考虑的工作内容包括:
1. 进场及开工前的准备,场地清理,工作票、措施票的开具。

2. 施工完成后的恢复、清理。

3. 工种间交叉配合的间歇时间,施工地点转移的时间(含上下班、材料看护),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施工地点范围内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工器具和机具的运输等。

十、本定额不包括输电线路试运工作,发生时执行本套定额调试分册相应子目。

十一、本定额同一子目出现两种及以上调整系数,除章节内有具体规定外一律按增加系数累加计算。

十二、本定额均按平地施工考虑,如在其他地形条件下施工时,在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其人工和机械可按表2地形增加系数予以调整。

表2 地 形 增 加 系 数 (%)
序号 项目名称 丘陵 山地 高山 峻岭 泥沼 河网 沙漠 备注
1 工地运

人力运

(1)混凝土杆、混凝土预制品、
钢管杆、线材的运输
40 150 300 400 70 — 65
不包括机械 (2)金具、绝缘子、零星钢材、
塔材、砂、石、石灰、土、水泥、
降阻剂、水的运输
20 100 150 200 40 — 35
拖拉机、汽车运输 20 80 — — — — 40
不包括装卸(沙漠地形没
有正式公路时使用)
2 土石方工程 5 10 20 25 10 5 10 不包括机械
3 基础工程 10 20 40 50 40 10 30
4 杆塔工程 20 70 110 120 70 20 50
5 架线工程
一般放、紧线 15 100 150 170 40 10 35 不包括跨越架设、拦河线
安装
张力机械放、紧线 5 40 80 90 20 5 15
OPGW接续 5 30 60 80 15 5 10 不包括测量
6 附件工程 5 20 50 60 10 5 10
7 电缆工程 沟槽直埋10 20 40 — 10 5 —
注 1. 各种地形的定义:
(1)平地:指地形比较平坦广阔,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指陆地上起伏和缓、连绵不断的矮岗、土丘,水平距离1km以内地形起伏在50m以下的地带。

(3)山地:指一般山岭或沟谷等,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50~150m的地带。

(4)高山:指人力、牲畜攀登困难,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150~250m的地带。

(5)峻岭:指地势十分险峻,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250m以上的地带。

(6)泥沼:指经常积水的田地及泥水淤积的地带。

(7)河网:指河流频繁,河道纵横交叉成网,影响正常陆上交通的地带。

(8)沙漠:指地面完全被沙所覆盖、植物非常稀少、雨水稀少、空气干燥,在风的作用下地表是会变化和移动的,昼夜温差大的荒芜地区。

2. 套用说明:
(1)编制预算时,工程地形按全线的不同地形划分为若干区段,分别以其工程量所占长度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2)在确定运输地形时,应按运输路径的实际地形来划分,人力运输的路径可以参考工程地形。

(3)在高山、峻岭地带进行人力工地运输时,其平均运距的确定,应以山坡垂直高差的平均计算斜长计列,不得按实际的运输距离计算。

(4)凡有盘山公路可利用汽车进行工地运输的地形,作为山地论。

(5)凡同一地段内,“河网”与“泥沼”并存时,则仅可套用泥沼地形的增加系数,两者不可同时取用。

(6)西北高原台地沿线路平台长度2km以内的工程地形按“山地”论。

工地运输地形则按运输路径的实际情况而定,上台运输按“山地”论;台上运输按“平地”论。

(7)在城市市区架空送电线路除人力运输外参考丘陵地形计算。

(8)人、畜、机械无法通行,必须绕行5km以上的冲刷形成的深沟或峡谷,工程地形按“山地”增加系数。

(9)本定额 “工地运输”中的索道运输不包含其相应的辅助设施“索道站安装”,若需要则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版)第四册 输电线路工程”中的相关定额子目。

十三、定额中不按电压等级划分的项目均适用于各种电压;按电压等级划分的项目,除20kV电压等级执行10kV电压等级外,套用相应上一级电压的定额。

如实际遇到66kV 电压等级时,执行110kV电压等级相应定额。

十四、遇不同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线路时,可按上一级电压等级的交流线路定额套用。

十五、本定额中凡采用"××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采用"××以上"或"××以外"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六、凡本说明内未尽说明的,以各章节说明和附注为准。

第一章 工地运输
说 明
一、工作范围
装置性材料自材料仓库运至沿线各杆、塔位的装卸、运输及空载回程等全部工作。

包括人力运输,拖拉机运输,汽车运输,船舶运输,索道运输。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材料拖拉机、汽车、船舶的装卸以“t”为计量单位;材料的索道装卸以“t·处”为单位;材料的运输以“t·km”为计量单位。

2.水运输:定额中已考虑了混凝土的洗石、搅拌、养护、洗模板等所需的用水量的100m范围内的运输。

如运水距离超过100m时,可按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500kg,按工地运输定额另行计算。

3.砂、石运输:黄砂、石子等材料一般采用地方预算价(或信息价),只计算人力运输、拖拉机和索道运输,不计算汽车、船舶等机械运输。

4.塔材运输:计算运输重量时,铁塔用螺栓、脚钉、垫圈等计入塔材重量。

5.线材运输:采用张力架线方式进行架线施工时,线材不计人力运输。

电缆需要人力运输时,则参照相应重量的线材人力运输子目。

三、定额使用规则:
1. 装置性材料的单位运输重量按表1-1计算。

表1-1 装置性材料的单位运输重量
材 料 名称单 位运输重量(kg)备 注
混凝土制品人工浇制m32600包括钢筋
离心浇制m32860包括钢筋线 材导线(有线盘)kg W×1.15
避雷线(有线盘)kg W×1.10
避雷线、拉线(无线盘)kg W×1.04
光缆(有线盘)kg W×1.20
电缆kg W+ G G为盘重
商品混凝土m32560
土方m31500自然方块石、碎石、卵石m31600
石灰m31200
黄砂(干中砂)m31550
水泥、降阻剂kg W×1.01袋装
水kg W×1.20
金具、绝缘子(瓷、玻璃)kg W×1.07
合成绝缘子kg W×2.00
螺栓、垫圈、脚钉kg W×1.01
注 1. 表中未列入的其他装置性材料按净重计算。

2. W为理论重量。

2.工地运输的平均运距以千米为单位。

凡用索道、汽车、船舶运输时,其平均运距不足1km者,按1km计算;用拖拉机、人力运输时,其平均运距保留两位小数。

人力运输,平均运距按卸料点至各杆塔位的实际距离计算;杆上设备如发生人力运输,参照相应线材运输子目。

3.船舶、拖拉机、汽车运输中均已综合考虑了车、船型式,路面、河流级别和一次装、分次卸等因素,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换算。

4.凡有盘山公路的可利用汽车进行工地运输的地形,作为一般山地论。

四、其他有关说明:
1.定额中各类材料的含义:
(1)“木杆”是指经过防腐处理后的木制低压电杆。

(2)“混凝土杆”是指以离心式机制的整根及分节混凝土杆、混凝土套筒及混凝土横担等。

(3)“混凝土预制品"是指以人工浇制、机械振捣的混凝土制成品或半成品,如底盘、拉盘、卡盘、叉梁、盖板等。

(4)“线材”是指导线、避雷线、耦合屏蔽线、拉线、电缆、光缆。

(5)“塔材”是指铁塔钢材。

(6)“钢管杆”是指以钢板压制、焊接形成的整根或分节钢管杆。

(7)“金具、绝缘子、零星钢材”是指金具、绝缘子、电杆用的横担、地线支架、拉棒、拉杆、抱箍、连接金具、防振锤、间隔棒、铸铁重锤、接地钢材、基础钢材、地脚螺栓、其他螺栓、垫圈等。

2.索道运输定额不包含“索道站安装”的相关费用,如实际发生,可参考套用2013版《电力工程建设预算定额(2013年版) 第四册 输电线路工程》的相关内容。

索道运输定额按水平运输考虑,运输距离是按上、下料点之间的水平投影距离,若上、下料点之间的连接线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弦倾角)超过10°时,索道运输的人工和机械可按表1-2中的系数调整,装卸不做调整,若设计没有确定弦倾角,也可采用索道运输路段的相应地形进行调整。

表1-2 弦倾角增加系数
地形(弦倾角)山地(10°<弦倾角≤10°)高山(30°<弦倾角≤40°)峻岭(弦倾角>40°)地形系数153055
3.索道运输中的“处”是指配有一台索道牵引机,并能够独立运转、运输物料的一处索道。

第二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 工作范围
本章包括线路复测及分坑,电杆坑、塔坑、拉线坑的人工挖方(或爆破)及回填,电杆坑、塔坑、拉线坑的机械挖方(或爆破)及回填,挖孔基础挖方(或爆破),接地槽的挖方(或爆破)及回填,井点施工开挖及回填,排水沟开挖,尖峰及施工基面挖方。

二、土、石质分类定义:
1.普通土:指种植土、粘砂土、黄土和盐碱土等,主要用锹、铲、锄头挖掘,少许用镐翻松后即能挖掘的土质。

2.坚土:指土质坚硬难挖的红土、板状粘土、重块土、高岭土,必须用铁镐、条锄挖松,部分须用撬棍,再用锹、铲挖出的土质。

3.松砂石:指碎石、卵石和土的混合体,各种不坚实砾岩、叶岩、风化岩,节理和裂缝较多的岩石等(不需要用爆破方法开采的),需要镐、撬棍、大锤、楔子等工具配合才能挖掘的土质。

4.岩石:指不能用一般挖掘工具进行开挖的各类岩石,必须采用打眼、爆破或部分用风镐打凿才能挖掘的土质。

5.泥水:指坑的周围经常积水,坑的土质松散,如淤泥和沼泽地等,挖掘时因水渗入和浸润而成泥浆,容易坍塌,需用挡土板和适量排水才能挖掘的土质。

6.流砂:指土质为砂质或分层砂质,挖掘过程中砂层有上涌现象并容易坍塌的土质,挖掘时需排水和采用挡土板或采取井点设备降水才能挖掘的土质。

7.干砂:指土质为含水量低的砂质或分层砂质,挖掘时不需排水的土质。

8.水坑:指土质较密实,开挖中坑壁不易坍塌,但有地下水涌出,挖掘过程中需用机械排水才能施工。

9.冻土:指零摄氏度以下,并含有冰的各种岩石和土壤。

三、施工操作裕度按基础底宽(不包括垫层)每边增加量:
1.普通土、坚土坑、水坑、松砂石坑:0.2m。

2.泥水坑、流砂坑、干砂坑:0.3m。

3.岩石坑:有模板0.2m,无模板0.1m。

4.挖孔基础基坑不计施工操作裕度。

四、各类土、石质的边坡系数见表2-1和表2-2。

表2-1 人工土石方边坡系数
土质
坑 深
坚土普通土、水坑松砂石泥水、流砂、干砂、岩石
2.0m以下
3.0m以下3.0m以上1∶0.10
1∶0.22
1∶0.30
1∶0.17
1∶0.30
1∶0.45
1∶0.22
1∶0.33
1∶0.60
不放边坡
不放边坡
不放边坡表2-2 机械土石方边坡系数
土 质坑 深机械坑内挖机械坑上挖
普通土 1.2m以上0.330.75
坚土 1.5m以上0.250.5
松砂石 1.8m以上0.10.33
五、土石方工程量的计算。

以下各计算公式中字母含义:
V —— 土石方体积(m3);
h —— 坑深(m);
r ——半径(m);
a(b) —— 坑底宽(m)=基础宽+2×每边操作裕度;
a1(b1) —— 坑口宽(m)=a(b)+2×h×边坡系数。

1.杆坑、拉线坑、塔坑的土石方量
(1)正方体(不放边坡)(图2-1)
(2-1)(2)长方体(不放边坡)(图2-2)
(2-2)
图2-1正方体(不放边坡) 图2-2长方体(不放边坡)
(3)平截方尖柱体(放边坡)(图2-3)
(2-3)
图2-3 平截方尖柱体(放边坡) 图2-4 平截长方尖柱体(放边坡)
(4)平截长方尖柱体(放边坡)(图2-4)
(2-4)(5)圆柱体(不放边坡)(图2-5)
(2-5)(6)圆柱体连平截圆锥体(不放边坡)(图2-6)
(2-6) 图2-5 圆柱体(不放边坡) 图2-6 圆柱体连平截圆锥体(不放边坡)2.其他土石方量的计算
(1)无底盘、卡盘的电杆坑
(2-7)如果h≥1.5m时,按放坡计算。

(2)带卡盘的电杆,如原计算坑的尺寸不能满足安装时,因卡盘超长而增加的土石方量另计;
(3)电杆坑和拉线坑的土石方量,未包括马道的土石方量,需要时35kV及以上按每坑0.6 m3 ,20kV以下按每坑0.2 m3另行计算;
(4)接地槽土石方量的计算
V=0.4×长度×槽深 (2-8)
(5)采用井点施工的土石方量计算,按普通土计量原则执行。

井点设备施工主要是针对流沙土质,在套用流沙坑或井点施工开挖及回填定额时,两者只能套用一个,按技术先进性考虑,一般套用井点施工开挖回填定额。

(6)挖孔基础土石方量计算,按基础设计混凝土量扣除基础露出地面部分的混凝土量作为基坑开挖土石方总量。

3.尖峰及施工基面。

尖峰及施工基面土石方量计算,应按设计提供的基面标高并按地形、地貌以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常见的计算方法如下:
(1)塔位立于山坡的施工基面(图2-7)。

1)不放边坡部分的体积(ABCDEF体积)
(2-9)2)放边坡部分体积由三个部分组成,即上坡方向体积(CDEFJK体积)
(2-10)左右二侧(ADMJA+BCKNB)体积
(2-11)式中:——放坡系数。

3)基面总体积
(2-12)(2)塔位立于圆形山顶上的施工基面(图2-8)(可按近似椭圆球体积的一半计算);
图2-7 施工基面(山坡) 图2-8施工基面(圆形山顶)
(2-13) (3)塔位立于山脊上的施工基面(图2-9)。

图2-9 施工基面(山脊)
(2-14)式中:——边坡系数;
K——修正系数,按山脊两侧坡度不同取定,一般取0.4~0.6。

六、其他说明:
1.各类土、石质按设计地质资料确定,除挖孔基础和灌注桩基础外,不作分层计算。

同一坑、槽、沟内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土、石质时,则一般选用含量较大的一种土、石质确定其类型。

出现流砂层时,不论其上层土质占多少,全坑均按流砂坑计算。

2.挖孔基础是指掏挖基础、岩石嵌固式基础、挖孔桩基础。

挖孔基础和灌注桩基础,同一孔中不同土质,按地质资料分层计算工程量,套用子目时坑深为分层土质的底部至孔口地面的高度。

挖孔基础最底层土石方量为基坑总土石方量减去分层土石方量。

3.挖掘过程中因少量坍塌而多挖的,或石方爆破过程中因人力不易控制而多爆破的土石方工作量已包括在定额内。

4.接地槽土石方量计算中,如遇接地装置需加降阻剂时,当设计无规定时,槽宽可按0.6m计算。

5.回填土均按原挖原填和余土就地平整考虑,不包括100m以上的取(换)土回填和余土外运。

需要时可按设计规定的换土比例和平均运距,另行套用尖峰挖方和工地运输定额。

6.余土处理,一般工程不予考虑,需要时,可考虑余土运至允许堆弃地,其运距超过100m以上部分可列入工地运输。

余土运输量的计算:
(1)灌注桩钻孔渣土:按桩设计零米以下部分体积(m3)×1.7t/ m3(其中0.2t/ m3为含水量)计算;
(2)现浇和预制基础基坑余土:按地面以下混凝土体积(m3)×1.5t/ m3计算;
如基础土质为湿陷性黄土:按地面以下混凝土体积(m3)×1.5t/ m3×30%计算;
(3)挖孔基础基坑余土:按地面以下混凝土体积(m3)×1.5t/ m3计算。

7.泥水、流砂坑的挖填方,定额已分别考虑了必要的排水和挡土板的装拆工作量,套用定额时,不再另计。

8.人力开凿岩石坑是指在变电站、发电厂、通信线、电力线、铁路、居民点以及国家级的风景区等附近受现场地形或客观条件限制,设计要求不能采用爆破施工者。

9.机械挖土石方适用于电杆、拉线塔、拉线坑、铁塔坑挖方及回填,不适用接地槽开挖。

10.几种特殊条件的规定:
(1)岩石坑,如需要排水,可按相应定额的人工乘1.05系数;
(2)在线路复测分坑中遇到高低腿杆、塔按相应定额的人工乘1.5系数。

(3)机械挖湿土时,定额乘1.15系数。

湿土是指含水量在25%以上的土方,当含水量超过50%以上时,排水费另计。

(4)机械挖方中,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定额乘1.25系数,垫板铺设费用另计。

(5)如冻土厚度≥300mm,冻土层的挖方量,按坚土挖方定额乘2.5的系数,其他土层仍按地质规定套用原定额。

第三章 基础工程
说 明
一、工作范围
本章包括预制基础,现浇基础,岩石锚杆基础钻孔浇灌,灌注桩基础,预制桩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护壁,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混凝土基础防护,拉线棒防腐,接地安装。

二、未包括的内容
基础钢筋加工及制作不包括热镀锌、桩基的检测。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混凝土和砂浆用料按下列配合比计算 (1)现浇混凝土配合比表见表3-1。

3-1 现浇混凝土配合比表 单位:m 3
序号 混凝土 强度 水泥强度等级
水泥
中砂 碎石 水
备 注
t
m 3 m 3 t 1 C10 32.5 0.250 0.550 0.830 0.180 碎石粒径为40mm 以内
2 C15 32.5 0.310 0.490 0.840 0.180
3 C20 32.5 0.34
4 0.460 0.850 0.180 4 C2
5 32.5 0.405 0.410 0.850 0.180 5 C30 42.5 0.383 0.420 0.860 0.180
6 C35 42.5 0.411 0.400 0.860 0.180
7 C40 42.5 0.460 0.370 0.860 0.180
8 C20 32.5 0.397 0.460 0.790 0.215 灌注桩用,碎石粒径为 15mm 以内
9 C25 32.5 0.470 0.400 0.800 0.215 10 C30 42.5 0.451 0.410 0.800 0.215 11 C35 42.5 0.479 0.400 0.800 0.215 12 C40 42.5 0.536 0.370 0.790 0.215 13
C45
52.5
0.512
0.390
0.790
0.215
(2)砂浆配合比表见表3-2。

表3-2 砂浆配合比表
项目 单位
水 泥 砂 浆
砂 浆 标 号
M15 M10 M7.5 M5 M2.5
数量
32.5 水泥 t 0.445 0.331 0.268 0.210 0.150
中砂 m3 1.180 1.180 1.180 1.180 1.180
水 t 0.220 0.220 0.220 0.220 0.220
2.预制基础中底盘安装、套筒安装以“基”为计量单位,卡盘安装以“块”为计量单位,拉线盘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混凝土装配式基以“m3”为计量单位。

3.现浇基础中基础钢筋加工及制作以“t”为计量单位,基础垫层、混凝土搅拌及浇制、商品混凝土浇制、保护帽浇制以“m3”为计量单位。

4.岩石锚杆基础钻孔浇灌以“米”为计量单位。

5.灌注桩基础中机械推钻以“m”为计量单位,桩基础混凝土浇灌以“m3”为计量单位。

6.预制桩基础中打、送桩以“m3”为计量单位,接桩以“个”为计量单位,截桩以“根”为计量单位。

7.钢管桩基础以“m”为计量单位。

8.人工挖孔桩基础护壁以“m3”为计量单位。

9.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以“m3”为计量单位。

10.喷射混凝土护坡以“t”、“m3”为计量单位。

11.混凝土基础防护以“m2”为计量单位,混凝土基础阴极保护以“套”、“处”为计量单位。

12.拉线棒防腐以“根”为计量单位。

13.接地安装中接地体加工及制作以“t”为计量单位,接地极安装以“根”为计量单位,接地模块安装以“只”为计量单位,接地体敷设以“基”为计量单位,混凝土杆高空接地引下线安装以“根”为计量单位,电阻测量以“基”为计量单位。

四、定额使用规则
1.预制基础
(1)底盘安装定额中,如遇有绞结连接的底盘,定额套用相应子目人工调整 2.0系数。

(2)“底盘安装”、“拉线盘安装”中的“每块重量”,按每组各块重量加权平均的原则计算。

三联杆的预制基础安装定额,套相应的单杆定额乘以2.5的系数。

(3)“底盘安装”、“拉线盘安装”定额中,如组合块数(每组或每基)超过子目的规定时可按单块同重量和相应组合块的倍数调整定额.
(4)套筒安装定额中,已包括二次灌浆工作,但未包括基础的底盘安装。

如发生时应另外套相应的底盘安装定额。

2.现浇基础:
(1)“现浇基础”定额中的基础垫层,如“铺石”、“铺石并灌浆”、“铺石并加浇混凝土”、“灰土垫层”定额,是以垫层的设计量为计算单位。

对石灰、砂浆或混凝土的用量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作规定时,其石灰、砂浆的用量可以按垫层体积的20%计列,混凝土的用量可以按垫层体积的30%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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