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新房产交易税费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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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新房产交易税费是如何规定的?
契税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1、5% 90平⽶以下(含90平⽶)⾸次购房和改善居住条件得按1%国家财税局⾮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3%交易⼿续费。

2、5元/平⽅⽶×建筑⾯积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合同印花税房屋成交总额×0.05%(免交)国家财税局权证印花税5元/本国家财税局。

市地税局出台的个⼈住房转让所得征收细则规定,如果纳税⼈能提供房屋原值等凭证,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下⾯⼩编为⼤家举⼀个最新费的例⼦来为⼤家说明。

⼀、税-⼆⼿房交易个⼈所得税征税依据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总额-( 营业税教育费 )}×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购房总额-印花税)×20%。

出售公房:5年之内, (售房收⼊-经济房价款--合理费⽤)×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积×4000元/平⽅⽶,⼟地出让⾦=1560元/平⽅⽶×1%×建筑⾯积。

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按照《》规定,个⼈出售⾃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计征个⼈所得税,税率为20%。

同时,1999年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就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1、个⼈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所得税,合理费⽤指卖出财产时⽀付的有关费⽤。

2、个⼈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积标准的经济适⽤住房价款、原⽀付超过住房⾯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定的合理费⽤后的余额。

3、职⼯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程住房、经济适⽤住房以及安置住房,⽐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卖⽅需缴纳的税费:
1.⼟地出让⾦:从11⽉1⽇起,我市取消经适房需满5年才能上市的“门槛”。

凡按原经适房购房款的8%补交⼟地出让⾦的,即可上市交易。

2.个⼈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且是家庭唯⼀⽣活⽤房的,免征个⼈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并⾮家庭唯⼀⽣活⽤房的,按成交价的2%缴纳个⼈所得税;转让未满5年的房屋,⽆论是否是家庭唯⼀⽣活⽤房,都需按成交价的2%缴纳个⼈所得税。

3.营业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转让不⾜5年的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普通住房,按成交价全额征收
5.55%的营业税。

4.交易费:按3元/平⽅⽶缴纳。

⼆、买⽅需缴纳的税费:
1.:购买⾯积在90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征收契税;购买⾯积在90平⽅⽶以上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购买⾯积在140平⽅⽶以上的⾮普通住房,不论是否属于家庭唯⼀住房,均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对购买普通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同样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2.登记费:80元
3.交易费:按3元/平⽅⽶缴交。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上海最新房产交易税费的相关规定,⼤家可以参照以上信息进⾏相关查询,在此,⼩编温馨提⽰⼤家在进⾏相关税费上交的时候⼀定要带齐相关⼿续,如果需要更多的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相关⽹站进⾏查询,也可以在线咨询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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