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变更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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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变更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篇:典当行变更业务办理流程
典当行变更业务办理流程
在进行股权变更的时候,需要做的事情和完成的手续包括以下方面:
一、营业执照法人信息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见说明5)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本表内填写)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二、股东信息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3.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
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信息变更
典当经营许可证变更法人,转让股份(限累计达50%以下的)提交下列材料
1、所在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签署的文件;
2、转让股份的申请报告;
3、股东会决议;
4、典当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份协议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已修改的《公司章程》;
7、开业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业务发展比较稳定、盈利水平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在一年之内不得连续转让股份;
8、新进入典当行的法人股东,提供省级商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出具验资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资金应当保存在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的验资账户内);
9、新进入典当行的法人股东,提供省级商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属明细表,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10、新进入典当行的法人股东,提供省级商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原件(要求注明:出资额小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且在净资产额以内;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
11、新进入典当行的个人股东应具备以货币出资形式履行出资承诺的投资能力和投资资格,提供省级商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资金应当保存在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的验资账户内)。
12、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年以上)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3、所在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出具的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原件;
14、涉及国有股份转让的,应出具国有资产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本同意转让的承诺函;
16、填报《典当行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典当行变更法人股东信息表》、《典当行变更个人股东信息表》及《湖南省典当行变更事项审核表》;
17、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附目录、编页码,原件一份;
18、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特种行业信息变更
1、申请报告和审批表。
2、“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和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及复印件。
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还应提交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4、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5、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臵位臵分布图。
6、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安全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篇:典当行变更转让流程
一、1、商务部同意变更地址的批复批复后,变更《典当行业经营许可证》
2、到公安局治安支队申请变更《特种行业许可证》
3、在《典当行业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后,直接将准备好的工商局的变更资料送交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的变更就可以了
股权变更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典当行变更申请(写明原股东结构和变更后新股东结构)。
二、典当行(原)股东会决议。
三、出让方股东会决议和受让方(增资方)股东会决议。
四、转让协议。
五、受让方(增资方)出资承诺(注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承诺两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
六、受让方(增资方)为法人,股东股权最小应不低于2%,法人股东不得与自然人股东关联,不得个人独资或含有外资成分(包括外商再投资),涉及融资担保性公司或国有资本对外投资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须提供:
1、上两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等等,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企业利润和实际纳税应与向税务部门上报的所得税申报表相一致),要求连续盈利。
2、市商务委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至近三个月内的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要求:截至审计日,拟投资设立典当的资金已体现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科目;出资额小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产开发、担保、投资类企业需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收入与税收缴纳相一致;收入与税收缴纳相一致;一年内未增资或增资前已具备相应投资典当行资质);
3、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有效期距申请材料报至市商务委的日期在3年以上,有完整的工商年检盖章记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出具的法人股东的企业股东结构;
4、上一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七、受让方(增资方)为自然人,要求自然人入股资金为自己所有,来源真实合法;本人非公务员,不违反《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为居住在中国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自然人投资资质法律意见书,主要包括:
1、符合自有且合法要求的入股资金来源证明(主要指:与入股资金相匹配的个人所得税税单及个人财产变卖所得相关证明等);
2、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在近3个月内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4、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八、典当行(新)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典当行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九、典当行股本结构变更后,增资则出具验资审计报告。
转让则提供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复印件,要求出让、受让双方共同签字并注明典当企业名称和转让股权比例。
十、市商务委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历年来参与过本市新增典当审计工作或年审审计工作的事务所。
地址、法人等变更
一、典当行变更申请(写明原状态和变更后状态)。
二、典当行股东会决议。
三、新法人代表的相关材料: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四、新注册地址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产权证上载明商业用途,租赁合同上载明用于某典当行经营);配备设
施证明材料(包括符合治安要求的装修合同、设计图纸、设备设施清单等)和全体股东出具的依申请材料进行装修的承诺书,承诺书中还应承诺开业时按照全国和上海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网要求,安装相应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配备相应人员,按时报送各项经营数据和财务报表。
五、变更地址还需提供:典当行出具的新地址周边一公里范围(步行距离)内无其他典当行承诺书,或一公里范围内其他典当行同意新设典当经营网点意见书(需企业盖章);典当行业协会出具的典当企业地址变更书面意见。
六、典当行(新)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典当行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第三篇:公积金变更后业务办理流程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
操作手册(0510版)
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处编写
2018年5月
目录
目录........................................................................................................................... (2)
一、单位网上登记开户 (4)
(一)系统登录 (5)
(二)经办人注册 (6)
(三)临时经办人登录 (9)
(四)登记开户 (11)
(五)单位开户 (14)
(六)添加经办人信息 (15)
(七)签订委托收款(推荐) (18)
二、单位网上缴存 (2)
1
(一)汇缴........................................................................................................................... ..21
(二)补缴........................................................................................................................... ..50
(三)跨年清册核定 (66)
三、单位网上信息管理 (76)
(一)单位开户信息变更 (76)
(二)经办人信息管理 (79)
(三)办理委托收款 (82)
(四)职工户籍采集 (87)
(五)开立二级账户 (94)
四、单位网上归集代办业务办
理 (96)
(一)代办资质申请 (96)
(二)代办单位业务办理 (98)
(三)代办资质取消申请 (102)
五、单位网上查询 (1)
04
(一)历史清册查询 (104)
(二)业务流水汇总查询 (112)
(三)单位职工账户信息查询 (113)
(四)单位职工联名卡制卡情况查询 (114)
六、临时经办人管理 (117)
(一)找回临时用户名 (117)
(二)找回登录密码 (119)
一、单位网上登记开户
(一)系统登录
图1 新用户点击【经办人注册】按钮,如图2所示。
已完成过经办人注册可输入用户名、登录密码、动态密码点击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平台。
图2
(二)经办人注册
选择经办人注册后,进入用户注册协议界面,阅读并知悉管理中心各项要求后,点击【同意】按钮。
如图3所示:
图3 同意用户注册协议后,页面跳转至注册信息录入界面。
输入经办人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经办人注册信息。
经办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注册信息包括:手机号、邮箱、临时用户名、登录密码、确认登录密码。
上述信息全部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经办人身份验证功能。
如图4所示:
图4 进入单位临时经办人验证界面,选择激活方式,激活方式分为“短信验证码校验”和“电子邮箱校验”两种。
如图5所示:图5 1.选择短信验证码校验方式激活
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按钮,获取手机验证码,点击【确认】按钮。
如图6所示:
图6 输入对应的短信验证码,并点击【下一步】按钮。
临时经办人注册完成。
如图7所示:
图7 2.选择电子邮箱校验方式激活
选择电子邮箱方式激活后,经办人输入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并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激活成功提示界面。
经办人须通过登录输入的邮箱打开邮件方式完成临时经办人注册。
如图8所示:
图8 系统提示单位临时经办人注册成功后,用户可获得“临时用户名”、“密码”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平台。
如图9所示:
图9
(三)临时经办人登录
完成临时经办人注册后,点击【登录】按钮后,跳转登录页面,点击【临时认证用户登录】。
输入临时用户名、登录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
如图10所示:
图10 输入临时用户名、登录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用户可进入临时经办人主界面,如图11所示。
主界面包括临时经办人信息、待办任务列表、常用功能、单位网上业务主要功能菜单以及辅
助功能菜单。
图11
(四)登记开户
点击左侧【登记开户】功能进入登记开户页面,录入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点击【质监校验】按钮。
如图12所示:图12 系统根据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两项信息自动做出下列判断。
1.单位已开户
若单位已有单位登记号且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已开户,系统提示“单位已登记开户,单位登记号为:XXXXXXXX,不可重复开户”,流程结束。
2.单位未开户
(1)2017年12月28日前成立的单位
单位为2017年12月28日前成立,系统回填单位信息,临时经办人补全单位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业务办理完成。
如图13、14所示:
图13
图14 系统自动生成8位单位登记号,并提示“为方便单位办理业务,请牢记单位登记号”。
点击下方【点击办理公积金开户申请业务】,需继续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如图15所示。
系统自动跳转至“单位开户”功能界面(见下方图18)。
图15(2)2017年12月28日后成立的单位
单位为2017年12月28日后成立,系统回填单位信息,并提示“此单位已经登记过,请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开户”。
点击【确定】按钮继续,如图16、17所示。
用户点击【办理公积金开户申请】跳转至单位开户功能界面(图18)。
图16
图17
(五)单位开户
进入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界面,输入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公积金缴
存信息。
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单位账户名称、资金来源、业务经办部门、联系电话、单位发薪日。
公积金缴存信息包括:首次汇缴年月、跨年清册核定月份、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精度模式,在18个管理部中任意选择业务经办机构,点击【提交】。
如图18所示:图18 提示: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5%-12%,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
点击提交后,系统显示“业务办理完成”等提示信息。
申请书编号编码规则为‘当日申报日期’+8位序号。
用户点击【点击可增加单位经办人信息】按钮,添加经办人信息。
如图19所示:
图19
(六)添加经办人信息
进入添加经办人信息功能界面,输入经办人一信息(至少添加一条经办人信息),经办人信息包括: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证件类型、经办人证件号码、经办人手机号码、经办从电话号码。
若单位存在第二名经办人,可继续添加经办人二的各项信息,经办人二与经办人一信息采集项一致。
信息输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经办人信息采集。
如图20所示:
图20 增加经办人成功。
系统提示经办人添加完成,请您携带相关材料至管理部柜台进行单位开户及经办人审核,用户可点击下方【点击办理签订委托收款业务】按钮,继续办理签订委托收款。
如图21所示:
图21 如单位选择不办理签订委托收款业务,可点击【打印登记开户申请表】按钮,完成网上登记开户业务。
系统提示经办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管理部柜台办理开户审批业务。
如图22所示:图22 点击【打印】按钮,经办人务必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01),打印预览界面如图23所示:
图23
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如下材料到所选管理部办理登记开户审批:(1)《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01),
经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管理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6)推荐携带“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登记开户审批时,同步开通单位网上业务。
(七)签订委托收款(推荐)
在添加经办人功能完成后,点击【点击办理签订委托收款业务】进入签订委托收款业务功能界面。
阅读委托告知书后,点击【同意】按钮进入委托收款信息录入界面。
如图24所示:
图24 同意委托告知书,进入委托收款信息录入界面,输入委托收款信息。
委托收款信息包括:委托收款账户名称、委托收款开户银行、委托收款账号、银行交换号、支付系统号、委托收款日、每月汇缴需要确认。
委托收款信息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
如图25所示:图25 信息成功提交后,委托收款业务办理完成。
如图26所示:
图26 点击【打印登记开户申请表】按钮,登记开户业务网上办理完成,经办人打印登记开户申请表,点击【打印】按钮,务必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01),打印预览界面如图27所示:
图27
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如下材料到所选管理部办理登记开户审批:(1)《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01),经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管理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6)推荐携带“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登记开户审批时,同步开通单位网上业务。
二、单位网上缴存
(一)汇缴
1、认证用户登录系统
图1 点击右侧的【单位网上业务平台】按钮,进入“单位网上业
务平台”登录界面。
如图2所示
图2 插入数字证书,系统会自动识别数字证书的单位信息,录入登录密码,进入“单位网上业务平台”操作主界面。
如图3所示:图3
2、编辑汇缴清册
点击左侧【公积金】按钮,选择“汇补缴”中的“汇缴”功能,进入汇缴操作界面,如图4所示。
如当月汇缴有人员增减变化,需要编辑当月汇缴清册,如当月无人员变化,则可直接跳转至确认汇缴清册,(见图46)。
图4(1)增员点击【编辑【xxxx-xx】变更清册】按钮,如图5所示。
进入“xxxx-xx增加汇缴(开户、启封)”页面,如图6所示。
图5
图6 ① 增员--逐条录入增员信息
点击【添加(增加)人员】按钮,进入信息录入界面,如图7所示。
图7 录入职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点击【查询】按钮,录入缴存基数,系统会自动计算出缴存额,点击【确定】按钮,该条录入完成,可按此流程录入下一条信息,直至所有信息录入完成,如图8所示。
图8
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列表数据,如图9所示。
保存此条增员记录。
图9 ②增员—批量导入增员信息
点击【导出模板】按钮,可导出变更(增加)清册的导入模板(excel格式)到本地文件,如图10所示。
图10 依据模板要求编辑变更(增加)清册,填写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缴存基数、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月缴存额等信息,如图11所示。
证件类型需根据注释输入对应代码。
图11 数据确认无误后,保存编辑后的EXCEL文档。
进入“编辑变更清册”功能界面,点击【导入(增加)清册】按钮,如图12所示。
图12
点击【浏览】按钮,选择编辑好的变更(增加)清册文件,如图13所示。
图13 清册文件选定之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显示导入进度,直至完成清册导入操作,如图14、15所示。
图14
图15
导入增加清册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保存导入数据,如图16所示。
图16 ③增员-删减已保存增员数据
已保存的增员数据,如需进行删减,请勾选该条记录左侧复选框“□,”如图17所示
图17
选定需删除的增员数据后,点击【删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后,如图18所示。
图18 点击【保存】按钮,数据删除成功,如图19所示。
图19 ④增员-清空已保存增员数据
已保存的增员数据,若要清空列表数据,则无需勾选复选框,直接点击【清空】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后,再点击【保存】按钮,数据清空成功,如图20、21、22所示。
图20
图21
图22 ⑤增员-提交变更(增加)清册
增员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变更(增加)清册】按钮,系统提示“提交XXXX-XX汇缴变更清册成功”,增员数据即时生效,如图23、24所示。
系统支持单月多次提交变更(增加)清册操作,操作方法相同。
图23
图24(2)减员
进入汇缴操作界面,点击【编辑【xxxx-xx】变更清册】按钮,见图5,点击进入“xxxx-xx减少汇缴(封存)”页签,如图25所示。
图25 ① 减员--逐条录入减员信息
点击【添加(减少)人员】按钮,进入信息录入界面,如图26所示。
图26 录入职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点击【查询】和【确定】按钮,该条信息录入完成,如图27所示。
可按此流程录入下一条信息,直至所有减员信息录入完成。
图27
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减员列表数据,如图28所示。
图28 ②减员—批量导入减员信息
进入“xxxx-xx减少汇缴(封存)”页签,点击【导出模板】按钮,可导出变更(减少)清册模板(excel格式)到本地文件,如图29所示。
图29 依据模板要求编辑变更(减少)清册,填写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缴存基数、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月缴存额等信息,如图30所示。
证件类型需根据注释输入对应代码。
图30 数据确认无误后,保存编辑后的EXCEL文档。
进入“编辑变更清册”功能界面,点击【导入(减少)清册】按钮,如图31所示。
图31
点击【浏览】按钮,选择编辑好的变更(减少)清册文件,如图32所示。
图32 清册文件选定之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导入,如图33、34所示。
系统显示数据批量导入进程。
导入完成后系统自动保存。
图33
图34 ③减员-删减已保存减员数据
已保存的减员数据,如需进行删减,勾选该条记录左侧复选框“□,”如图35所示:
图35
选定待删除减员数据后,点击【删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后,再点击【保存】按钮,数据删除成功,如图36、37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