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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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开办者的经营管理职责
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市场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市场规划与设施建设
合理规划市场布局,确保摊位设置合理,通道畅通,便于消费者购物和人员疏散。
建设和维护市场的基础设施,包括摊位、货架、水电设施、排水系统、通风设备等,保证市场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市场秩序维护
制定并公布市场交易规则,要求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经营。
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市场巡查,制止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如短斤缺两、以次充好、强买强卖等。
3、食品安全管理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配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定期对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及时公示检测结果。
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4、环境卫生管理
配备足够的清洁人员,保持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定期清扫地面、清理垃圾、冲洗厕所等。
督促经营者做好摊位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商品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
5、消防安全管理
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经营者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要求
经营者是农贸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证照齐全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在摊位显著位置悬挂。
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进行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2、商品质量
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等商品。
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计量准确
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确保计量准确。
不得短斤缺两,欺骗消费者。
4、价格公示
对所销售的商品实行明码标价,标明商品的名称、价格、产地等信息。
不得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
5、摊位卫生
保持摊位内的卫生清洁,商品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
不得乱堆乱放杂物,影响市场整体环境卫生。
6、服务规范
文明经营,礼貌待客,不得与消费者发生争吵、打骂等行为。
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服从市场管理,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三、商品准入管理制度
1、食品准入
市场开办者应当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
要求食品经营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食品,禁止其进入市场销售。
2、农产品准入
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鼓励农产品生产者提供农产品产地证明、质量检测报告等。
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农产品,实行抽检制度,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其他商品准入
对于非食品类商品,要求经营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进货凭证等。
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商品,如电器、燃气具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食品安全检测制度
1、检测设备与人员
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和知识。
2、检测项目与频率
根据市场销售的食品种类和风险程度,确定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
重点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项目。
3、检测结果处理
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及时将检测结果公示,告知消费者。
4、追溯与整改
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要追溯其来源,责令相关经营者整改。
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经营者,取消其经营资格。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清洁责任划分
市场开办者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包括通道、厕所、垃圾收集点等。
经营者负责各自摊位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2、垃圾处理
市场内设置足够的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置。
3、卫生消毒
定期对市场进行卫生消毒,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季节,要增加消毒频次。
消毒工作要做好记录,确保消毒效果。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配备
按照消防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2、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
保持市场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
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用火用电管理
禁止在市场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加强对用火设备的管理,使用明火应当符合消防规定。
4、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经营者和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七、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制度
1、监督检查
市场开办者应当定期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市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违规处理
对经营者违反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的行为,市场开办者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等处理措施。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农贸市场开办者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
自律意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为广大消
费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放心的购物环境。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
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促进农贸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