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与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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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登记制度基本原理
登记制度概念及功能
登记制度概念
不动产权属登记是指国家专门机 关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事实记载 于有关不动产物权登记簿的事实 。
登记制度功能
明确物权归属,保护权利人合法 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市场 经济秩序;提供社会公信力,促 进不动产市场健康发展。
登记制度历史与发展
古代登记制度
登簿
经审核无误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申请人出 具登记证明。
发证与归档
发证
申请人凭登记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归档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料整理归档,以 便日后查阅和管理。
04
不动产权属登记类型及内容
初始登记
定义
初始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进行 的登记,包括土地总登记和房屋所有 权初始登记。
仲裁和诉讼途径
要点一
仲裁
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 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其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点二
诉讼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不动 产权属争议。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选择
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 为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 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 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明确登记机关在不动产权属登记中的职责和权限,规 范登记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加强监督和追责
建立健全登记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对违 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 任。
推进电子化、智能化改革进程
推进电子化登记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不动产权属登记的电子化操作和管理,提高登记效率和便捷性。
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 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
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并作出判决。
06
完善我国不动产权属与登记制度建议
统一登记机关和程序
统一登记机关
将不动产权属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统一的登记机关,避 免多头管理和重复登记。
统一登记程序
制定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属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 、审核、登簿、发证等各个环节,确保登记流程的规范 化和标准化。
不动产权属是物权的一种,具有 排他性和绝对性,受到法律的保 护。
不动产权属种类
所有权
指不动产的完全支配权 ,包括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使用权
指按照不动产的性质和 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收益权
指获取不动产所产生的 经济利益的权利。
处分权
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对不动产进行处置的
权利。
不动产权属取得方式
不动产权属与登记制度
• 不动产权属概述 • 登记制度基本原理 • 不动产权属登记程序 • 不动产权属登记类型及内容 • 不动产权属争议解决机制 • 完善我国不动产权属与登记制度建议
01
不动产权属概述
பைடு நூலகம்动产权属定义
01
不动产权属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 、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权 利的法律归属。
02
定义
转移登记是指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等导致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而进 行的登记。
内容
在转移登记中,需要提交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继承证明、划拨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确保不动产权属的合法转移。
注销登记
定义
注销登记是指因不动产灭失、权利人放 弃权利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属消灭而进行的登记 。
合法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 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
效力。
申请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 让和消灭,依当事人的申请进 行登记。
审查原则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 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示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 让和消灭应当及时公示,以保
完善登记信息查询制度
建立全国统一的登记信息查询平台
实现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的全国联网和共享,方便权 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社会公众查询相关信息。
完善查询方式和内容
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如网上查询、窗口查询等,同时 明确可查询的信息内容和范围,保障信息安全和隐私 保护。
强化登记机关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登记机关职责
障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
03
不动产权属登记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请
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 请,填写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 料。
受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 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 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审核与登簿
审核
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包括权属来源、界址、面积等内容的 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原始取得
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和意 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依法建造房屋;依法没收房屋;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合法 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继受取得
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 互易等。
早在古代,人们就有通过登记来确认土地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习惯。随着社会 发展,登记制度逐渐完善,成为国家管理不动产市场的重要手段。
现代登记制度
现代不动产权属登记制度起源于西方,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建立。 我国不动产权属登记制度在借鉴西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逐步发展完 善。
登记制度基本原则
VS
内容
在注销登记中,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如不动产灭失证明、权利人放弃权利的声 明等,以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消灭。
05
不动产权属争议解决机制
协商和调解机制
协商
当事人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 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不动 产权属争议。
调解
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 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 议,解决不动产权属争议。
加强智能化技术应用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进行智能分析和处理,提高登记工作的精准性和科学 性。
THANKS
感谢观看
内容
在初始登记中,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如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 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等,以确认不动产 的权属状况。
变更登记
定义
变更登记是指因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名称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内容
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权利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等。
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