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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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进一步压缩企
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7.20
•【字号】衢政办发〔2018〕55号
•【施行日期】2018.08.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
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8〕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衢州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要求,进一步压缩我市企业开办时间,助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抓手,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善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力争在2018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
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发票申领实现“当场即办”。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
进一步推进全市部门信息数据的共享共建,形成各部门数据交互共享机制,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实时、完整、准确推送和共享。
通过信息共享和应用,压缩环节、精简材料、提高效能,实现企业开办申请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流程。
(二)切实压缩企业开办各环节办事时间。
1.提高企业登记效率。
深入推进营业执照全流程电子化登记,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实施市场主体全部注册登记事项“当场即办”。
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加快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个机关的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企业设立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
2.提高公章刻制效率。
加强公章制作单位管理,提升行业整体服务品质,刻制公章实现“当场即办”。
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由市场监管部门采集并推送相关信息。
要在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由企业自主选择。
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3.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取消核定税种和补录信息2个事项。
加强信息共享,税务部门从市场监管等部门获取相关信息,依职权办理税种认定,企业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向企业发放涉税事项告知书,提醒企业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宜。
税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事项实施“当场即办”。
4.提高社保参保登记服务效率。
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实施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全程网办”,将企业开办有关的社保登记办理时间从1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配套机制,提升开办便利度。
按照“应进尽进”“无差别受理”要求,持续推动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社保办事事项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配备公章刻制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及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公布企业开办流程图,明确各个环节的办事要求及办事时限;并通过线上线下公布开户银行名录,供企业自主选择。
(二)简化办事流程,优化企业开户服务。
人民银行和各银行机构要开设“新设企业开户服务绿色通道”,全面推广银行结算账户资料影像传输系统,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协同简化企业基本账户开立流程。
鼓励银行机构推广电子渠道预约开户,整合开户和各类基本结算服务申请和协议,最大程度提高开户审核效率,压缩企业开户办理时间。
鼓励银行网点为新办企业提供注册登记、账户开立、网上银行、结算等在内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满足企业从注册筹备到日常经营金融服务的全方位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工作。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单位和事项多,责任重大。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开办企业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并负责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间;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公章制作单位的日常管理;市税务局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压缩参保登记时间;市人行负责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工作。
(二)统一标准体系,依法开展工作。
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试评价,及时、准确、完整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不断提升企业开办工作效能。
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要注重收集整理,协助国家发改委完善评价指标,积极建言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推动将衢州经验上升为国家政策。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相关部门要通过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多种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要加强窗口建设,通过提供网上智能咨询、电话专线咨询、现场专业导办等方式加强辅导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本方案自2018年8月1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