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市场疫情防控实施方案3篇 超市疫情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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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市场疫情防控实施方案3篇超市疫情防控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
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场所“十严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49号)要求,推动全市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十严格”,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经营管理犯罪行为,防范严格控制疫情传播蔓延,
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衡,护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极力赢下疫情防
控阻击战。

二、工作原则
秉持属地管理,全面落实政府正数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正数主体责任;秉持依
法防控、科学规范、社会共治。

三、工作任务
(一)快速全面落实“八个存有”
一是有台账。

要建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台账,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商
场超市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立4本台账,即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市场超市、餐饮工
作人员体温测试记录登记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场内经营个体户、企业、摊贩体温测试
记录登记表,进入市场、商场超市消费者(群众)体温异常记录登记表,经营场所消毒记录
登记表。

二就是存有防控指南。

必须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桂新
冠防指〔2022〕37)、《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盛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试行)》《河池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开工食品安全提示信息》、重点公共场所“十严苛”海报等文件资料送抵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存留、张贴,并严格执行
全面落实妥当。

三是有宣传标语。

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如大餐饮店、学校
食堂等)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播放)疫情防控标语,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播放(张贴)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十严格”等。

四就是存有二维码。

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必须在入口和出口的明显边
线张贴“抗炎疫情二维码”,并派遣专人全天候鼓励、监督进出人员推行扫码出入制度,否则不给步入。

五是有测温仪。

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使
用体温检测设备或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入人员进行全天候体温检测。

六就是存有体温记录。

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从业者一律规范配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上岗、经营。

必须制作从业者体温记录登记本,并搞好晚、午体温
记录。

必须制作消费者体温异常记录本,全面落实专人对消费者展开体温监测,若辨认出
存有咳嗽、呕吐等症状,立即按规定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展开处理。

七是有消杀记录。

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每日要安排专人对公共设施开
展两次以上全面清洁消毒,并造册记录备查。

八就是存有出入口。

每个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就可以存有一至二个出入口,多的
真藓科青藓围栏标明不许通行。

餐饮单位尽可能只设立一个出入口,必要时必须精心安排
执法人员守卫出入口测量体温、鼓励、监督进出人员穿口罩、扫码等工作。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随着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逐步开工开业,食品安全风险和疫情蔓延风险共振,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提早干预、规范指导,强化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特别就
是大型餐饮店、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底线。

一是严把食品原料关。

强化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
一律禁止不合格的食品进入市场,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
间对“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发挥农贸市场、超市快检系统作用。

二就是汪把食品加工第一关。

严格执行餐饮单位严苛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
作方式规范》,食品加工必须装盘煎皱。

生食、冷食和自造饮品严苛在专间或专区操作方式,合乎有关规定。

加工制作人员必须严苛操作方式规范,维持个人卫生,防止徒手轻易
碰触入口食品。

三是严把网络订购关。

鼓励线上平台统一配送服务、“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
取餐”外卖服务。

外卖食品包装要封缄,食品配送工用具的定期清洗消毒,外卖送餐人员
戴口罩送餐。

四就是汪把疫情传播第一关。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餐饮经营单位严禁主办群体性
宴席(零餐除外),避免疫情蔓延。

加强餐桌设置距离,距离应维持1.5米以上,防止人员
过分分散。

(三)保障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严厉查处哄抬物价、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等违章
法行为
必须密切注意农(集)贸市场、商场逊于市内米、油、面、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紧缺、断货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各县(区)市场监督部门必须严格执法,不得各种
哄抬物价、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短斤少两等犯罪行为,一经辨认出,严惩不贷。

同时,
碰到12315举报时,必须从快处置,保证件件存有回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非政府领导,明晰各方责任。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疫情防控指挥
部的组织协调下,创建并全面落实各负其责、协同协调的责任体系。

市场监管部门既做为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十严苛”的会同单位,也必须具体内容负责管理农贸市场
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二要履行职责农贸市场、餐饮店
“十严苛”工作职责,严苛推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揪,分管领导具体内容揪,调派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动员部署,促进加紧工作全面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要处理好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工作关系,协调
商务部门督促商场超市落实“十严格”。

与公安机关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对未戴口罩强行
闯入市场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加强信息沟通,促进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本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宣
传促进作用,协同各地党委、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单位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疫情防控“十严苛”列入宣传总体方案中,用最快的途径,用群众看不懂、局外入
的形式展开广为深入细致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必须强化新闻宣传报道,
及时报导当地监管工作动态、监管实效和典型案例,曝光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情况,践行市
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四)开展群防群控,形成共治格局。

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通告》(桂新冠防指〔2022〕45号)要求,发挥12315投诉平台作用,鼓励公众举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不执行疫情防控
命令、决定、措施的行为,及时受理和处置在落实“十严格”中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
举报,营造群防群控、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支持的社会共治格局。

(五)加强督导检查,构成长效机制。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必须认真总结在全面落实“十严苛”中的工作经验,把不好作法、不好经验转变为强化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
单位的科学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积极探索创建长效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也将融合工作积
极开展情况对各县(区)全面落实“十严苛”工作情况展开督导检查。

从严落实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所有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均要严格落
实疫情高发期部署的各项防控措施。

当前,一就是所有步入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人员,必须展开安康码点扫码或体温检测,配戴口罩;从业人员每日展开体温检测,上岗期间配戴口罩。

二就是全面落实农贸市场消
毒措施,每日搞好市场的洁净、通风、消毒工作。

三就是一旦发生咳嗽人员,必须第一时
间报告辖区疫情防控部门,在搞好个人防水或专人专车押解下,前往就近咳嗽门诊展开外
科,及时收集核酸展开检测。

四就是各县区必须对上级各级部署的关于农贸市场和商场
超市崭新措施、崭新建议,第一时间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妥当。

疾控机构要立即开展市场环境和重点食品、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市疾控中心
要立即选择大型批发和零售农贸市场的海产品、水产品、禽畜肉类档口,开展采样检测;
选择三文鱼、生蚝、牛羊肉等进口水产品和冷冻肉类,开展采样检测;选择从事水产品销售、加工等从业人员,开展采样检测。

采集样本期间,市场管理部门及所属地有关单位要
给予支持配合,县区级疾控机构要积极参与。

严格落实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主体责任。

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必须严苛全面落实农贸市场开设方和商场超市经营户的主体责任。

严苛海产品、水产品和动物类产品交易犯罪行为,不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农贸市场
和商场超市均必须在入口处警告提示信息步入人员穿口罩和洗安康码,入口处必须规范设
置体温检测点,对入场人员展开体温测量。

必须精心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市场消毒,并搞好
消毒记录备案,对所有从业人员展开体温检测,从业人员下班期间必须按建议配戴口罩。

强化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商场超市经营户落实防控疫情的各项措施。

开展督查指导,发现不符合防控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仍然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关
停休市。

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进货
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不合格的食品进入市场。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充
分发挥农贸市场快检室作用,加大对畜禽肉类、水产品、果蔬等日常饮食消费量大食品的
监督检查和抽检快检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为坚实搞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率确保不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
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订全市菜市
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产销量交会,确保市场供应,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用户人民群众生活须要,为赢下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多勇
敢确保。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半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
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更多服务,存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专门从事蔬菜、瓜果、
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居多)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会同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保证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稳定,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须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搞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辨认出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展开用药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配戴口罩方可步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必须时刻维持环境卫生洁净,及时清扫垃圾,维持地面潮湿、洁净,场内并无异味,严禁颁布和摆摊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建议经营者不得活禽交易和屠宰,不得售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封、通风功能高、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设置检查站点等不合乎防疫建议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必须积极主动拓宽发货渠道,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平衡货源,保证各类农产品不断货、不断档,确保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市场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
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订《菜市场防控及度汛工作带班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带班工作联系
表中》,对大型菜市场展开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至局领导、责任人员,同时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带班联系,随时掌控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辨认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展开消解,保证问题及时自查妥当,
不取隐患,阻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
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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