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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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
延吉至大蒲柴河段
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原则
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2012年5月
目录
一、总则 (2)
二、路线 (6)
三、路基、路面 (10)
四、桥涵、交叉构造物 (20)
五、隧道.........................................................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路线交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筑路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施工组织、施工图预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地质勘察.............................................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则
1.1、一般原则
1.施工图设计外业勘察应依据国家及交通部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等。
外业成果验收按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外业勘测成果验收工作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2.施工图设计执行国家及交通部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等。
3.设计文件的编制及组成内容,按照交通部颁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文件编制办法”)办理。
4、总体设计单位应在本设计原则的指导下,为使设计风格统一,应编制详细设计细则和设计通用图,报院审查后,下发各设计单位参照和执行。
1.2、设计文件图、表要求
1. 设计文件常用符号
设计文件中常用的符号按“文件编制办法”中附录A中的“汉语拼音或国际通用符号”采用。
2. 图幅规格
原则上采用A3图幅,特殊图纸幅面不够时可采用其它幅面,再按A3图幅折叠出版。
图框格式见文件示例,图框按标准图框规定采用。
3. 图号编排:SA-B-C
式中:S--代表施工图设计 A--篇号 B、C--图号
举例: S1-2-3,表示施工图设计的第一篇第二个图号的第三张图纸。
4. 图纸中的“注”
按照交通部文件图例要求,本项目所有图纸一律采用“注”,不得采用“附注”。
5. 图、表签署
签署栏内容统一规定为:图纸为设计、复核、审核;表格为编制、复核、审核,其签署必须由本人签名。
6. 图纸比例
图纸比例按“文件编制办法”执行,文件编制办法未明确比例的,以图面布置协调、清晰为原则,所有图纸均应标明比例(示意图除外)。
7. 计量单位
1).所有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设计文件数字后的单位和表中单位,有符号的一律采用符号(包括说明书)。
3). 面积单位:hm2(公顷,一万平方米)、m2(平方米)、km2(平方千米、平方公里),例如:路面习惯用单位1000 m2也可以。
8. 关于方向名称标注
1). 本项目去向为同一地点,名称应统一。
2). 主线方向标注:起点方向为“延吉”,终点方向为“大蒲柴河”。
3). 去向为某公路时,用字母数字的简称,例如:G12、G302、S101等。
4). 去向为某地名时,宜采用较大地名。
1.3、设计材料
1. 圬工材料选择(房屋建筑除外)
1). 圬工材料的抗冻、防渗、防腐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2). 混凝土(包括片石混凝土)强度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2)、预应力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40。
(3)、护栏底座及两路肩之间外露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50。
(4)、立交桥和天桥的桥墩下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40。
(5)、春、秋季节直接受水冻融影响的桥墩下部(常水位+0.5)以下部分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40。
3). 水泥砂浆强度等级采用M20、M15和M10。
2.钢材选择
1). 预应力钢筋
七股钢绞线,抗拉标准强度1860Mpa,宜采用公称面积15.2 mm。
2). 普通钢筋
(1)、普通钢筋应采用R235、HRB335、HRB400。
规范中规定的吊环等钢筋采用R235。
(2)、普通钢筋直径采用6、8、10、12、16、20、22、25、28和32mm。
其中直径6、8采用R235。
(3)、箍筋宜采用HRB335,受力主筋可采用HRB400。
3). 其余钢材一般采用《桥梁用结构钢》(GB/T-714-2008)规定的Q345q,伸缩装置的异型钢采用《耐候结构钢》(GB/T 4171-2008)规定中的Q460NH。
1.4 设计文件组成内容
1、按施工图标段进行编制的文件:
第一册:第一篇总体设计
第二篇路线
第二册:第三篇路基、路面
第九篇其他工程
第十篇筑路材料
第三册:第四篇桥梁、涵洞
第五篇隧道
第六篇路线交叉
第四册:第十一篇施工组织计划
第十二篇施工图预算
第五册:现行文件编制办法中凡标有 * 的图表因为只交付给施工单位,不报送审批单位,可按标段单独汇编成册。
(包括:路线逐桩坐标表、控制测量成果表、路基设计表、边沟(排水沟)设计表、路基土石方数量表、路基土石方运量统计表等。
)
2、全线统一编制的文件:
桥梁通用图:全线单独成册。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全线单独成册,按标段打小计。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全线单独成册,按标段打小计。
3、按各设计单位所承担段落,分别进行编制的文件:
安全设施:各段落单独汇总成册,按标段打小计。
公路用地图及杂项:各段落单独汇总成册,按标段打小计。
附件:基础资料(包括地勘报告),各段落单独汇总成册。
4、如上述各册太厚(原则一册控制在150页左右),可根据各篇内容增加分册,但一篇必须在同一册内;如本标段无某篇工程,应注明,如“隧道(无)”等。
5、应在每一册扉页上注明本设计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内容,以便查找,避免失落或残缺不全。
1.5 标段划分
施工图应按业主批准的标段进行设计。
1.6 各设计段的设计单位:
(暂定)
A设计段:延边院
B设计段: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二室(总体设计单位)
C设计段: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三室
1.7 图、表中项目名称
按标段编制的文件:延吉至大蒲柴河段高速公路××标段
(说明:对应A、B、C三个设计段,各设计段单独按划分的标段段落进行排序,如:A设计段内的第1个标段,项目名称为:延吉至大蒲柴河段高速公路A1标段, C设计段内的第4个标段,项目名称为:延吉至大蒲柴河段高速公路C4标段。
)
全线统一编制的文件:延吉至大蒲柴河段高速公路
各设计段单独编制的文件:延吉至大蒲柴河段高速公路×设计段(×分别对应A、B、C)1.8 文件封面
按标段编制的文件:
汪清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
延吉至大蒲柴河段××标段
(K××+×××.×××至K××+×××.×××长××.×××公里)
全线统一编制的文件:
汪清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延吉至大蒲柴河段
×××××(如:桥梁通用图)
各设计段单独编制的文件:
汪清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延吉至大蒲柴河段×设计段
××××(如:安全设施)
1.9 长白山联络线部分
文件封面:汪清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延吉至大蒲柴河段
长白山联络线××标段
图、表中项目名称:延吉至大蒲柴河段高速公路长白山联络线××标段
二、路线
本项目地处我省东部长白山区,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影响路线方案布设的因素众多,在路线勘测设计中,除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公路勘测规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2.1路线方案的优化
基于本项目的“工可”及初步设计目前还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最后批复,施工图设计的路线方案存在较大的风险。
施工图设计的路线设计的基本方案暂按初步设计的推荐方案执行。
初步设计批复后,再按批复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施工图设计的路线实施方案,应在初步设计的推荐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地形、地质、地物、水文、拆迁、占地、交叉工程及交通工程的设置、环境保护等自然条件及技术要求,对初步设计路线推荐方案进行深入优化。
在优化过程中应认真贯彻交通部典型示范工程要点的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新理念”全程指导路线方案的优化工作。
特别注意对山体的保护及对植被的保护,认真研究设计横断面,对于横坡较陡出现山体扒皮的应调整线形。
根据对初步设计推荐方案缺欠的认识,有针对性地在1:2000地形图上对初步设计推荐方案进行深入优化,使路线方案在技术经济上趋于完美。
因交叉工程的交叉形式(下穿上跨)及位置对工程量的影响较大,应特别注意交叉形式和位置的优化,对老百姓出行有较大影响的天桥宜改为通道,相邻较近且有合并条件的应考虑合并,交叉位置的确定应兼顾沿线居民的出行需求。
长大纵坡及特长隧道路段应认真研究纵坡布局及纵坡组合,并与平面线形统筹考虑,把线形的安全性、协调性及均衡性进行重点研究,实事求是地采用技术指标。
在长大纵坡无法避免的条件下,应加强长大纵坡路段的安保设施设计,通过设置避险车道、标志标线、防撞设施等解决安全问题。
特长隧道的安全问题比隧道外的安全更重要,初步设计特长隧道洞内纵坡已经较大,施工图设计不应增大,并做好洞内的安保设施设计。
特别注意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路段对于路线方案的影响,能躲避的首选躲避,躲避不了的应结合地质条件深入研究防治方案。
优化过程应实事求是地采用技术指标,不追求高指标。
其优化目标应该是技术和经济的双赢。
路线方案优化应严格控制工程规模,优化后不得增加工程规模。
在路线方案优化时,应充分考虑互通、服务区、停车场及管理设施对线形的技术要求和空间要求。
项目地处长白山腹地,沟谷比降大,流速快,应审慎对待沟谷的改移,必须改移时应评估改移后可能对路基产生的危害,采取必要的防护或束流措施。
长白山联络线的优化应充分考虑公路等级、铁路部门的技术要求、与安二线的衔接、旧路利用、保护区(包括水源)及地方政府的意见等因素。
优化成果应在说明书中配图进行详细说明。
2.2设计标准
本项目的主线及联络线(高速公路部分)按8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线形标准进行线形设计。
联络线一级及二级公路部分亦按80公里/小时的设计速度进行线形设计。
在线形设计中,建议“S”曲线及卵形曲线均应采用缓和曲线连接,当标准平曲线半径大于不设超高的平曲线半径时,可不设缓和曲线。
按运行速度设置超高。
长大纵坡路段上下行运行速度相差较大时,同一平曲线左右幅应设置不同的超高。
2.3路线起终点
暂按初步设计推荐方案执行。
2.4精密数字地面模型
采用精密数字地面模型进行施工图路线设计.
应对数字地面模型进行精度检测及评价。
精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数字地面模型不得使用。
模型精度超限的应对模型进行补测并修正模型,使其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2.5平高控制测量检测及补测
应对初步设计的平面及高程控制点进行检测,平面控制点的检测应采用静态或快速静态法实施,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初测导线点的1/10。
利用RTK复合的导线点的数量不应少于初测导线点的1/4。
检测误差超限时,应分析查找原因,纠正错误。
大型构造物(特大桥及长大隧道)的控制精度应引起高度重视。
复核大型构造物的控制测量(平面及高程)是否满足勘规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若不满足,应补做规范规定等级的独立网覆盖构造物,满足施工要求。
需要补测的应进行补测,补测后平差精度不能低于规范规定的精度指标。
应撰写控制测量成果检测报告,独立控制网应分别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总结)。
2.6放桩
相邻不同设计单位之间衔接部,不同坐标系统分界处,相邻基站的连接部应进行实桩精密接线,两次放桩误差应满足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超限差时应查找原因,纠正错误,直至满足限差要求为止。
不同设计单位之间的接线桩,一方放桩,另一方实测校核。
放桩满足限差要求后,应以书面形式双方共同确认。
由于本项目采用精密数字地面模型作为设计基础,因此路线中桩放桩间距可不受规范规定的中桩间距的控制。
其它放桩要求按勘规执行。
2.7重视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应贯穿路线设计的始终,保护自然环境应引起高度重视。
路线方案布设时,应认真贯彻典型示范工程要点的有关规定,特别是高填深挖路段,沼泽湿地路段,动植物分布路段,水源保护区路段、靠近村镇路段等,应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科学分析论证,确定影响最小的路线方案。
应与林业部门沟通协调,了解动植物的分布,确定路线通过的方案。
总之应落实环评报告的有关要求,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施工范围内清除的表土及沟谷挖除的草炭土应进行保护和利用的方案设计,不得废弃。
一般情况下,挖方坡口以外及填方坡脚以外的树木不得砍伐。
2.8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主动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高产良田,是确定路线方案的基本原则。
布线时应认真研究耕地特别是水田的分布,能躲避的尽量躲避,能少占的尽量少占,尽量利用荒山坡脚布线。
2.9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路线设计应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应以尽量减轻由于高速公路的建设给沿线居民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原则,特别是对于与沿线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交叉工程,应认真研究交叉数量、间距、位置及形式,尽量方便于民。
地方路网被切割和破坏了的应采用不低于现状的标准予以恢复(包括农耕道),应根据路网切割程度,设置必要的连接道或农耕道,恢复地方路网功能。
2.10线形检验
制作全线的三维全景动态透视图,作为检验线形的连续性、均衡性、协调性及安全性的依据。
对于平纵面指标较低的路段应进行往返视距计算和检验,不能满足视距要求的应采取技术措施确保视距满足要求。
2.11其它
未尽路线勘测及设计事宜按《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公路勘测规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等规定执行。
路线部分的设计图表按本项目的“图表示例”要求执行。
平面设计线位置:
整体式路基:路基中心线;
分离式路基:左幅为路基的右边缘,右幅为路基的左边缘。
分离式路基的左幅平面线形和整体式路基的平面线形连续,桩号连续。
设计标高位置:
整体式路基:中央分隔带边缘路面高程;超高旋转轴为中央分隔带边缘。
分离式路基:左幅为距路基右边缘1.0m处的路面高程,右幅为距路基左边缘1.0m处的路面高程。
超高旋转轴为路基设计标高位置。
2.12 安全设施部分
1、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的设计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的要求。
高速公路路网相关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2007年第30号公告)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2、标线
标线设计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的要求。
1)一般路段的标线材料采用热熔性标线。
2)互通区、服务区(包括主线和匝道)、隧道(隧道内和隧道外200m)、平纵指标较低的主线路段,标线材料采用MMA双组分高亮反光标线。
3)收费站等场区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标线采用MMA双组分水泥路面专用标线。
4)隧道洞口处进洞方向设置减速标线。
(设置范围:洞外160m)
5) 收费广场范围内的ETC车道采用“绿色”防滑路面设计。
(并在车道内标注“ETC”字样)
4)互通、服务区流出匝道鼻端之后建议设置5道横向减速标线。
(标线虚线均重复3次,间距依次为32、30、28、26m)
5)互通、服务区出入口段主线车道分界线采用白实线。
6)服务区、停车区内应进行标志标线设计,出入口设置明确的引导标志、标线。
3、防撞护栏
路基段路侧采用半刚性波形梁护栏;路基段中央分隔带采用分设型半刚性波形梁护栏。
护栏布设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
1)路侧护栏一般原则为:
填方高度小于3米的路段不设置路侧护栏;
填方高度3~6m,采用A级波形梁护栏;
填方高度6~9m,采用A级加强波形梁护栏;
填方高度大于9m,采用SB级波形梁护栏。
填土高度大于12m,采用SA级波形梁护栏;
2)波形梁护栏只采用镀锌处理,不涂塑。
3)挖方路段一般不设路侧护栏。
(若挖方路段长度小于150m,则和两端填方段一起连续设置路侧护栏。
)
若有标志(可解体消能的除外),应设护栏。
标志布设时尽量避免设在挖方段内。
路侧波形梁护栏的端部,迎车方向和背车方向建议均采用外展圆头式端头。
若迎车方向的护栏端部距挖方段较近,宜将护栏延伸至挖方段,并将端头外展至挖方边坡。
4)路侧波形梁护栏、桥梁护栏均应采用防盗螺栓。
5)路侧安全净区内若有监控外场设备,应设波形梁护栏。
6)对于可能造成特大事故或二次重大事故的路段,建议护栏防撞等级提高一级。
7)双向匝道中央分隔带护栏以及收费广场路面中央护栏采用AM级波形梁护栏。
8)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注意满足净空要求。
9)路基段和小桥、通道段的路侧护栏应使护栏面处于一条直线上,同时要求波形梁高度一致。
10)中央分隔带开口部采用德国的“福克曼高性能安全移动护栏”。
11)在互通、服务区等匝道与主线分、合流的三角鼻端处,建议取消护栏的设置,并将原设置在鼻端的指示标志移至匝道外侧。
通过放缓三角鼻端之后匝道及主线的路基边坡(等于或缓于1:4),保证行车安全。
处于挖方段的三角鼻端,做清平处理,中间设三角形浅碟排水沟,或采取清除石方填筑土堆的方式。
4、隔离栅
全线设置隔离栅。
在互通立交、服务区、村镇处采用焊接网隔离栅进行隔离,其他段落采用刺钢丝隔离栅。
刺钢丝隔离栅采用混凝土立柱。
5、轮廓标
全线连续设置轮廓标。
设置路侧护栏或中央分隔带护栏的路段,采用附着式轮廓标。
附着式轮廓标采用带多玻璃珠的反光片。
不设护栏的路段,采用柱式轮廓标。
柱式轮廓标柱体建议采用改性PVC塑料,立柱壁厚4mm,应具有良好弹性,在承受冲击后能够迅速恢复原状。
柱式轮廓标也安装带多玻璃珠的反光片。
6、防眩板
防眩板采用模塑成型的玻璃钢材料,颜色应选用柔和中介色,考虑全线设置防眩板,为防止单调,应分段或分区域采用不同的颜色,以和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
应按照《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333-1997)和《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四部分:防眩板》(JT/T599.4-2004)相关要求执行。
本项目全线均采用防眩板防眩。
路基段和小桥、通道连续设置防眩板段落,防眩板高度应保持一致。
7、突起路标:只在隧道内设置突起路标,突起路标采用金属突起道钉。
为了可保证其安装牢固,应采用锚式固定腿的型式。
突起路标采用双面反光类型。
8、桥梁防护网
桥梁防护网的设计内容应纳入到“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文件中。
三、路基、路面
3.1路基
3.1.1、勘测及调查
除按公路勘测规范的要求进行勘测与调查外,施工图阶段应重点注意以下内容:
1、认真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2、现场核查初步设计排水方案。
3、与桥涵组配合,做好改沟、改渠、改河及横向排水方案。
4、核查不良地质路段、填前处理路段及处理方案,应充分考虑调查季节的影响因素。
5、调查不良地质地段处理及填前处理设计方案的材料来源、储量及品质。
6、对软土路基、高填深挖路基、陡坡路基及设置挡土墙的路段,应要求地勘部门提供满足工点(个别)设计计算要求的参数,对重点深挖方路段应要求进行边坡稳定性评价。
7、重点加强对滑坡、雪害及延流冰等特殊路基的调查。
8、核查各植被带的清表土厚度。
9、结合天桥改道、通道改道,逐段落实两侧农耕便道的设置,确保每块耕地都有符合实际的满足农民要求的农耕便道,做到便捷、顺畅、安全。
10、各类改道应实地调查征地、拆迁工程量。
11、取土场调查:结合初步设计土方调配情况及施工合同段划分情况,核实初步设计取土场是否满足要求。
原则上两个合同段不宜合用一个取土场,不应跨铁路、跨标段或隔标段调运土方,路基、路面不宜共用一个取土场。
挖方段土质较好、适宜取土、便于纵向利用时,应优先考虑侧向加宽取土。
12、按省厅外业勘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外业验收要求),完成各项工程方案的设计,各项调查记录(包括:中桩描述、路基防护、路基排水、高填深挖路基、陡坡路基、挡土墙、不良地质地段、滑坡、雪害及延流冰等特殊路基、取土场及弃土场、沿河路基洪水位调查及水文分析计算、调治构造物)应清晰、准确、完整,并装订成册。
3.1.2、路基设计
路基设计除按现行标准、规范设计外,可参照以下要求及原则进行设计,同时应认真落实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意见。
设计文件内容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执行。
路基工程设计提倡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
一、一般路基设计
1、一般规定
(1)主线及长白山联络线设计速度采用 8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连接线分别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一级公路标准和设计速度8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对应的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分别为1/100和1/50。
(2)路基标准横断面:
A、主线及长白山联络线路基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
整体式断面路基宽度24.5m,其中,行车道2×7.5m,中央分隔带2.0m,左侧路缘带2×0.5m,硬路肩(含路缘带0.5m)2×2.5m,土路肩2×0.75m;分离式断面路基宽度12.25m,其中,行车道2×3.75m,左侧硬路肩(含左侧路缘带0.5m)0.75m,土路肩2×0.75m,右侧硬路肩(含右侧路缘带0.5m)2.50m。
B、连接线路基分别按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和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
当设计速度为80km/h的一级公路标准时,路基宽度24.5m,其中,行车道2×7.5m,中央分隔带2.0m,左侧路缘带2×0.5m,硬路肩(含路缘带0.5m)2×2.5m,土路肩2×0.75m。
当设计速度为8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时,路基宽度12m,其中,行车道2×3.75m,硬路肩2×1.5m,土路肩2×0.75m。
(3)路拱横坡:主线及长白山联络线、一级公路连接线的行车道及硬路肩采用2.0%,土路肩采用3.0%;二级公路连接线行车道及硬路肩采用1.5%,土路肩采用2.5%。
(4)路基设计标高及超高:受水浸淹路段的路基边缘标高,应不低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袭高以及0.5m的安全高度。
整体式断面路基的平面设计线为路基中心线,设计标高为中央分隔带边缘路面标高,超高按此边缘旋转,硬路肩部分的超高与行车道一致,中央分隔带为零坡;分离式断面路基平面设计线位置为各自路基的内侧边缘,设计标高为距离平面设计线位置内侧1m处,超高按此位置旋转。
(5)路基压实采用重型击实标准,压实度、填料最小强度及填料选择等除特殊要求外,均按规范要求的标准执行。
(6)公路用地
①路基工程用地:各级公路均按路堤两侧边沟外边缘(无边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1m范围内的土地为公路用地。
对水田和旱田,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在占地界外设置农耕道,此部分占地数量应单独计列,并在设计说明中予以专门叙述;对分离式路基,当内侧的土地不能利用时,则该范围内的土地计为公路用地,并应单独列表说明;设置紧急停车带、爬坡车道、避险车道时,按实际需要计列增加的公路用地。
②桥梁工程用地:中桥及以上的桥梁,按上部构造(跨径长度)投影面积扣除桥下常水位的水面宽度为公路用地范围,跨鱼塘、水塘、人工灌区的桥梁,按桥梁用地计算。
桥台及引道的占地与路基相同;
③隧道:中、长隧道洞口仰坡范围用地为公路用地;短隧道按洞身宽度和双洞净距范围向上投影到顶部的土地为公路用地。
④交叉工程、沿线设施用地,按实际设计需要,分别计列公路用地。
⑤特殊路基设计,按实际设计需要,增加用地面积,并在设计文件中专门叙述。
⑥公路用地界外的取土场、弃土场及改路、改河、改沟、改渠等用地,按实际需要的数量单独计列,并在设计说明中予以专门叙述。
(7)公路用地图、表中应包含全部工程项目的用地数量,包括主线、连接线、改道(含农耕道)、改河(沟、渠)、服务区、停车场、收费站及环保设计(防声林带、污水处理池、蒸发池等)等用地数量。
用地图与用地表的数量应一致。
(8)公路房屋拆迁范围:首先应按环评报告要求的内容和范围进行拆迁;对环评报告中没有涉及的,按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进行拆迁,其中主线两侧用地外缘30m、连接线两侧用地外缘(国道20m、省道15m、县道10m、乡道5m)为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既有厂矿、企业等无法拆迁的,应合理设置满足其出行的连接道路。
(9)为保证路基压实度,填方路堤两侧各宽填30cm进行填筑,工程数量计入土石方中。
刷坡土方用于培路肩、中央分隔带回填、互通区整形及景观设计等用土。
(10)清表土:填、挖方路基施工前,均应进行清表土。
清表范围:填方路基为两侧坡脚之间的宽度;挖方路基为两侧坡顶之间的宽度为清表范围,清表边界与占地边界之间的范围,应尽量保持原植被状态,根据设置边沟、截水沟和隔离栅的实际需要进行清表和砍伐。
一般耕地、荒地段可按20cm清表土;水田按30cm 清腐殖土;林地可按调查厚度设计,清表土厚度要切合实际。
清除的表土应单独集中存放,用于防护、绿化和复垦。
设计中要明确指定表土临时堆放场地,应有临时防护、排水措施设计,并单独计列工程数量,应向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部门提供表土堆放的具体位置和实际数量。
2、填方路基
(1)填方高度H≤8m时,路基边坡坡率采用1:1.5。
(2)填方高度H>8m时,路基边坡坡率8m以上采用1:1.5,8m以下采用1:1.75。
(3)沿河路基边坡坡率采用1:1.75。
(4)一般填方路基设置1m宽护坡道。
(5)高填方路基应单独设计护坡道宽度及边坡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