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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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6级高等职业教育医学营养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根据学院提出的“一机制两要素三融合”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培养面向医疗卫生保健行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发展和卫生服务需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事医学营养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毕业后能适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食品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保健室、食品监督机构等一线工作岗位需要的医学营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一)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培养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人文社科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营养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医学营养技术(营养治疗,膳食指导等)、食品卫生检验技术及相关单位食品卫生检验、社区营养教育与健康干预、营养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医学营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医学营养事业献身的精神。

2. 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团队合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

3.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4.具备与医学营养专业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5.具备医学营养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6.具备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危重疾病的营养治疗和膳食指导的能力。

7.具备食品卫生检验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8.具备熟练的营养调查、营养宣传教育的组织工作能力与卫生财务管理的能力。

9.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和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

10. 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与能力。

三、修业年限与入学程度
修业年限:三年
入学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四、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本专业设置六个课程模块:人文社科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能力课程模块、创新创业课程模块、岗位实践课程模块和能力拓展课程模块。

总计2951学时(课内总学时1751学时),158学分,其中理论教学1032学时,实践教学1919学时,实践教学占教学活动总学时65.03﹪。

(一)人文社科课程模块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5学时, 3学分
2.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8学时,4学分
3.体育: 128学时, 8学分
4.英语: 128学时, 8学分
5.计算机应用基础: 45学时, 3学分
6.大学生心理健康 16学时, 1学分
(二)专业基础课程模块
7.正常人体结构与功能: 120学时, 8学分
8.生物化学: 45学时, 3学分
9.食品化学(含有机化学): 76学时, 5学分
10.护理知识与技术: 16学时, 1学分
11.营养学基础: 51学时, 3学分
12.药理学: 34学时, 2学分
13.分析化学: 51学时, 3学分
14.食品加工与烹饪: 51学时, 3学分
15.自由基保健学: 16学时, 1学分
16.病原生物与免疫学: 34学时, 2学分
17.临床疾病概要: 102学时, 6学分
18.运动与营养: 34学时, 2学分
19.卫生统计学基础: 42学时, 3学分
20.流行病学基础: 42学时, 3学分
21.医院内感染: 16学时, 1学分
22.解读生化检验单: 16学时, 1学分
(三)专业能力课程模块
23.食品卫生与质量管理: 51学时, 3学分
24.食品毒理学基础: 51学时, 3学分
25.中医药学概论: 34学时, 2学分
26.公共营养: 85学时, 5学分
27.中医食疗应用: 45学时, 2学分
28.食品理化检验技术: 45学时, 3学分
29.临床营养及应用: 90学时, 6学分
30.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 75学时, 5学分
31.健康管理: 40学时, 3学分
32.营养专业技能综合训练与岗前培训: 16学时, 1学分(四)创新创业课程模块
创业创新教育课程模块包含专业公共选修课程、职业资格培训。

1.公共选修课程:根据学生个人创业创新和兴趣爱好的需要,最少必须修满48学时,3学分。

2.公共营养师培训:依据《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中三级公共营养师的要求,通过集中教学、专题讲座、开放性练习等进行培训,安排考证。

(四)岗位实践课程模块
1.毕业实习:毕业实习安排在第三学年,共40周,总学分为40学分。

其中营养科16周,各级疾控中心16周,社区卫生服务站8周。

(六)能力拓展课程模块
拓展模块包括:军事课、形势与政策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

1.军事课(军训):全学程安排126学时(其中理论课18学时),由学工处负责,实行合格制,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总学分为2学分。

2.形势与政策课:每学期安排16学时,由思政教研部负责组织教学,一般按形势报告、专题讲座、专题班会等教学方式进行,实行学年考核制,平均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总学分为1学分。

3.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由学生工作处和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组织教学,全学程安排40学时,第1、2学期每学期安排集中教学15学时,第3、4学期每学期安排5学时专题讲座、社会调查等教学方式。

课程实行学年考核制,平均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总学分为2学分。

4.安全教育课:全学程安排16学时(理论10学时、实践6学时),第1期集中教学,由保卫处负责,实行合格制,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档案,总学分为1学分。

5.社会实践课:全学程安排2周,在学期中或假期安排去医院等校外实训基地参加导诊或生产劳动、社会调查、青年志愿者活动、义工活动、公益活动、“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等。

社会实践课由学工处和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合格制,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总学分为2学分。

军事课、形势与政策课、安全教育课为必修课,其时间(学时)不记入总学时。

五、教学时间分配及教学进程表
(一)教学时间分配(按周计)
(二) 2016级高等职业教育医学营养专业教学进程表(附表1)
(三) 2016级高等职业教育医学营养专业选修课目录(附表2)
六、成绩考核
(一) 必修课: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除另有规定外,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

考试课由
学院统一安排,考查课由系(部)和教研室组织进行。

(二) 选修课:一律实行考查制,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记录。

(三) 形势与政策课:实行学年考核制,由负责部门组织每学年考查一次,于课程结束时按合格或不合格报送成绩。

(四) 军事课、社会实践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实行考查制,由负责部门于毕业实习前按合格或不合格报送成绩。

(五) 专业技能综合训练课:实行考试制,成绩按百分制记录。

(六) 教学见习:实行考查制,按合格或不合格记录。

(七) 毕业实习:毕业实习的具体考核成绩,由实习单位带教老师和实习管理老师考核评定,包括临床营养、公共营养、食品理化检验等知识技能考核和操行考核两部分,成绩按百分制记录。

(八) 毕业考试:分为专业综合知识和职业技能操作,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占40%(包括临床营养及应用、公共营养、食品卫生与质量管理、食品理化检验、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占60%,成绩按百分制记录。

七、毕业
凡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毕业考试,德、智、体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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