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环评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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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6—
源。

重要生态功能区内。

2
加强其它行业VOCs排放的控
制。

开展集装箱、船舶、电子设备、
金属容器制造等涉及表面涂装工
艺企业的整治,积极淘汰落后涂装
工艺,推广使用先进工艺,减少有
机溶剂使用量;提高环保水性涂料
的使用比例,对工艺单元排放的尾
气进行回收利用;未安装废气处理
设施的工厂必须安装后处理设施
收集涂装车间废气,集中进行污染
处理。

加强化学原料、涂料、油墨
及颜料制造业的排放控制,强化化
学品/医药/化学纤维/橡胶/塑料制
造业、涂料/油漆/油墨制造业等典
型高VOCs排放企业的清洁生产和
VOCs排放治理监管工作,采取切
实有效方法保障工业有机溶剂原
辅材料和产品的密闭储存以及排
放VOCs生产工序在固定车间内进
行,监督有机废气排放企业安装有
机废气回收净化设施。

本项目使用通用水
性双组分环氧底漆
VOCs为60g/L、
PU亮光实色面漆
VOCs为355g/L均符
合《低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含量涂料
产品技术要
求》
(GB/T38597-2020
)中的表2溶剂型涂
料VOC含量要求
(即:底漆(其他)
VOCs≤450g/L,
面漆VOCs≤450g/L。


相符
(二)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粤环发〔2018〕6号)相符性分析
1工业涂装VOCs综合整治。

船舶
工业生产过程须控制涂料中VOCs
的含量,对于机舱内部、上建内部
等舱室的内壁宜采用水性涂料,对
于溶剂型涂料应优先采用高固分
涂料。

2020年年底前,船舶制造
企业60%以上的涂装工作量须在
封闭且带有排气净化系统的空间
内进行;船舶修造企业的喷涂作业
宜在局部封闭空间内进行并采取
通风净化措施。

推广使用高压无气
喷涂、无气静电喷涂、空气辅助无
气喷涂等高效涂装技术。

本项目使用通用水
性双组分环氧底漆、
PU亮光实色面漆均
符合《低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含量涂
料产品技术要
求》
(GB/T38597-2020
)中的表2溶剂型涂
料VOC含量要求。

相符
2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
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
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
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使用水性双
组分环氧底漆、PU
亮光实色面漆均属
于低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涂料。

相符
(三)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
府〔2018〕128号)相符性分析
1
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
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
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
除外)。

本项目使用水性双
组分环氧底漆、PU
亮光实色面漆均属
于低挥发性有机化
相符
—7—
合物涂料。

2重点清查钢铁、有色、水泥、玻璃、
陶瓷、化工、造纸、印染、石材加
工和其他涉VOCs排放等行业能
耗、环保达不到标准的企业。

喷漆废气、涂胶废气
采用封闭式漆房,喷
漆废气、涂胶废气收
集后经“水喷淋+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通过1根15
米排气筒排放。

相符
(四)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
符性分析
1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
储罐中,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
好。

项目外购的水性双
组分环氧底漆、PU
亮光实色面漆、丙酮
等均储存于密闭的
容器内,VOCs物料
储罐应密封良好。


装原辅料的容器在
非取用状态时处于
加盖密封状态,可有
效控制VOCs废气挥
发至空气中。

相符
2
在反应期间,反应设备的进料口、
保持密闭。

本项目不涉及化学
反应。

相符
3VOCs物料加工过程中,无法密闭
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
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

喷漆废气、涂胶废气
采用封闭式漆房,喷
漆废气、涂胶废气收
集后经“水喷淋+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通过1根15
米排气筒排放。

相符
4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
VOCs产品,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
密闭空间内操作,无法密闭的,应
进废气收集系统处理
相符
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世德路711号2号厂房,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本项目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沉淀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黄茅海。

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外运至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C3731金属船舶制造类别,不在负面清单内,符合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8—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本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概况
珠海XX船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现拟投资450万元于珠海市金
湾区南水镇世德路711号2号厂房建设“珠海XX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
称“本项目”)。

项目所在厂房占地面积为882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829平方米,主要从事船舶的生产与销售,投产后预计可生产船舶50艏。

2、本项目工程组成
表2-1项目工程组成
项目名称主要内容
主体工程
一层生产车间(主要包括办公室、喷漆车间、模具车
间、铝合金组装车间等)
公用
工程
给水工程项目用水均由市政供水管道直接供水
排水工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南水
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黄茅海
供电工程厂区内电源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
辅助
工程
办公室人员办公
仓库
一个一层仓库,储存原料及放置产品,位于生产车间

环保
工程
废水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南水
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黄茅海废气
喷漆废气、涂
胶废气
采用封闭式漆房,喷漆废气、涂胶废气收集后经“水喷
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
排放;
金属粉尘、木
屑粉尘、焊接
烟尘
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车间内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固体
废物
危险废物堆

1个,存放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后放置于危险废物
堆场内,再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
处置
噪声/
项目噪声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
备、车间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声、距离
衰减等措施削减
3、本项目主要产品年产量
表2-2本项目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产品名称年产量备注
船舶50艏/
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表2-3本项目原、辅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类别名称年耗量储存量包装规格备注

(辅)

氩气7200L30瓶1瓶/40L铝/不锈钢焊接
二氧化碳960L2瓶1瓶/40L碳钢胎架焊接
乙炔0.216吨5瓶3公斤/瓶碳钢切割
—9—
—10—
氧气1920L 5瓶1瓶/40L 碳钢切割不饱和树脂6吨4吨220或1000kg/桶船体制作聚合引发剂
0.16吨17桶5kg/桶船体制作丙酮
0.18吨3桶20kg/桶船体制作水性双组分环
氧底漆0.3吨8桶4kg/桶外表底漆PU 亮光实色
面漆0.24吨16桶4kg/桶外表面漆聚氯乙烯20m³0/船体芯材玻纤 6.5吨0.5吨40kg/卷船体制作模具胶衣0.24吨4桶20kg/桶模具表面胶衣0.36吨5桶20kg/桶船体表面脱模蜡72罐21罐0.5L/罐脱模抛光蜡25瓶10瓶/外表抛光原子灰
0.4吨6桶25kg/桶模具局部修补杂木10立方米3立方米1立方米约为800kg 模具加枋夹板200张10张一张约为50kg 模具表面、装修打
底Q235碳钢3吨0.8吨角钢/槽钢胎架PP 蜂窝板30张5张一张约为50kg 船体舱壁芯材聚氨酯板20立方米2立方米1立方米约为50kg 龙骨芯材夹芯板材5立方米0.5立方米1立方米约为18kg 船体芯材不锈钢0.6吨0.1吨管/板栏杆扶手铝板12吨1吨(3-14厘)8米*2米船体制作铝焊丝0.6吨20盘7公斤/盘
船体制作能源

2.4万千瓦
时//市政供电生活用水2800吨//市政供水生产用水6吨//市政供水喷淋用水
22.72吨
/
/
市政供水
5、主要设备清单
表2-4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使用工序备注1叉车5台辅助/2行吊
4台辅助/3智能电加热烘干房1个喷漆工序/4V0100真空泵4台辅助/5储气罐1台辅助/6空压机2台辅助/7
真空过滤罐
2台
辅助
/
8台钻1台机加工工序/
9砂轮机1台打磨工序/
10逆变式气保焊机1台焊接工序/
11逆变氩弧焊机2台焊接工序/
12直流氩弧焊机1台焊接工序/
13等离子切割机1台焊接工序/
14直流电焊机1台焊接工序/
15电焊机7台焊接工序/
16切割机2台机加工工序/
17台式台锯2台机加工工序/
18砂带机1台打磨工序/
19木工压刨机1台机加工工序/
20木工镂铣机1台机加工工序/
21带锯机2台机加工工序/
22台式台锯1台机加工工序/
23脚手架20台辅助/
24无尘干磨机3台打磨工序/
25数量切割机(含台式机、显示器)2台机加工工序/
26脉冲熔化风冷焊机(铝焊)6台焊接工序/
27趸船2台辅助/
28平板挂车1台辅助/
29卷扬机1台辅助/
30高压冲洗机1台辅助/
31木工平台刨床1台机加工工序/
32角铁货架20台辅助/
33氩弧焊机2台焊接工序/
34手工焊机2台焊接工序/
35CO2焊机2台焊接工序/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职工人数:本项目职工5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工作制度:每天工作分为一班制,一班8小时,年工作280天。

—11—
—12—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图2-1船舶生产流程图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9
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世德路711号2号厂房,本项目所在项目所在建筑总共1层,全部用于工业用途。

项目北面为空地,东面为宿舍、厨房,南面为空地,西面为亚德利玻璃(珠海)有限公司。

本项目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均为厂9
业或重工业,存在主要污染物为附近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以及附近道路车辆行驶噪声和扬尘等。

—13—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南水水质净化厂纳污范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南水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黄茅海。

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粤府[2008]57号),黄茅海区域海水水质目标为三类,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三类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的规定,项目属于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B。

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南水水质净化厂,为了解南水水1“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处”公示的《2020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开表(公开第8批)》,南水水质净化厂废水排放口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3-1水环境监测统计结果一览表(单位:mg/L,无量纲除外)
企业名

监测

采样
日期
监测项目
监测结

标准限

单位
达标
情况
备注
珠海市
城市排
水有限
公司南
水水质
净化厂
废水
排放

(编
号:W
S-38
6-1)
2020
-10-1
9
氨氮未检出5mg/L达标
《城镇污
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8918
-2002)一
级标准A
标准、广
东省《水
污染物排
放限值》
(DB44/26
-2001)第
二时段一
级标准及
污染物排
放许可证
的较严值
动植物油未检出1mg/L达标
化学需氧量840mg/L达标
色度430倍达标
石油类未检出1mg/L达标
水温26.8-℃-
五日生化需
氧量
1.410mg/L达标
悬浮物810mg/L达标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未检出0.5mg/L达标
总氮 2.3615mg/L达标
总磷0.100.5mg/L达标
总镉未检出0.01mg/L达标
汞未检出0.001mg/L达标
六价铬未检出0.05mg/L达标
总铅未检出0.1mg/L达标
砷0.00110.1mg/L达标
—14—
总铬未检出0.1mg/L达标
烷基汞未检出不得检

mg/L达标
pH值7.166-9无量纲达标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南水水质净化厂外排污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较严值要求。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珠环【2011】357号)中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级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CO、O3、PM2.5、PM10。

(一)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为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去质量现状,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19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2019年珠海市SO2、NO2、PM10、PM2.5年均值分别为5μg/m3、27μg/m3、41μg/m3、25μg/m3,O3均值(按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统计)为167μg/m3,CO均值(按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统计)为1.2mg/m3。

O3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超标倍数为0.044,其余污染物年均值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评价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二)空气质量达标区规划
2
和工业锅炉整治的成果,加大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力度,实施VOCs
巩“十三五”综合整治的成效,全面推进清洁原料替代及清洁能源利用,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大力提高各行业清洁化生产水平,提升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立城市空气质量联合会商和联动执法机制,臭氧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要求“珠三角地区建设项目实施VOCs排放两倍削减量替代”;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计划环境质量状况(2018-2020)的通知》,要求“对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建设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后,可逐步改善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空气质量6项基本污染物全面达标。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珠环〔2011〕357号)的有关规定,项目所处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标准适用区,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有限公司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 )进行评价,监测数据详见下表。

—15—
表3-2项目厂界噪声值单位:dB(A)
时间东面南面西面北面执行标准
2021.4.6昼间58.156.857.354.2昼间≤65夜间47.443.247.344.7夜间≤55
2021.4.7昼间57.157.958.455.2昼间≤65夜间46.845.146.243.7夜间≤55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确定本项目类别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I类,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因此,判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世德路711号2号厂房,项目《珠海电厂1、2号锅炉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位于本项目南面3736m。

因此,本项目项目引用《珠海电厂1、2号锅炉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7月12日对附近地下水现状监测数据。

监测布点详见图3-1,监测结果详见表3-3。

监测项目包括:地下水水位、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Fe、Mn、Cu、Zn、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耗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碘化物、氰化物、Hg、As、Cd、Cr6+、Pb、Ni、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地下水采用点详见下表:
表3-3地下水采样点位置情况
编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
U1项目所在地机房附
近地下水水位、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Fe、Mn、Cu、Zn、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耗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碘化物、氰化物、Hg、As、Cd、Cr6+、Pb、Ni、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U2项目所在地西侧
U3项目所在地东侧
U4项目所在地行政办
公楼附近
地下水水位U5项目所在地北侧
U6项目所在地西北侧
图3-1地下水水位监测布点图
表3-4地下水水位现状监测结果
检测项

检测结果
单位
7月12日
U1U2U3U4U5U6
水位埋

3.32 2.89 2.73 3.42 2.78 2.57m
表3-5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单位:水位、PH、汞除外,其它为mg/L)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单位
7月12日
U1U2U3
pH值7.037.14 6.83无量纲色度ND ND ND度浑浊度ND ND3NTU 肉眼可见物无无无——总硬度43.545.445.2
溶解性总固体170216198mg/L 耗氧量 2.1 2.4 2.7mg/L
氯化物203126mg/L
氨氮0.1450.1090.137mg/L
硝酸盐 2.78 3.12 4.30mg/L
亚硝酸盐0.0490.0510.047mg/L
硫酸盐252842mg/L
氟化物0.350.400.41mg/L
六价铬ND ND ND mg/L
铜ND ND ND mg/L
镍ND ND ND mg/L
铁0.090.080.09mg/L
锰0.030.030.03mg/L
锌0.0600.0550.053mg/L
镉ND0.7×10-30.7×10-3mg/L
铅 6.0×10-3 4.2×10-3 5.5×10-3mg/L
汞ND ND ND mg/L
砷0.2×10-30.1×10-30.1×10-3mg/L
氰化物ND ND ND mg/L
阴离子表面活
性剂
ND ND ND mg/L 挥发性酚类0.00100.00090.0013mg/L
细菌总数586152CFU/mL 总大肠菌群ND ND ND MPN/L
根据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各指标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V类标准,多数指标可以达到Ⅲ类标准,故地下水水质能满足V类功能区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主要从事船舶生产,项目设有喷漆工艺,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类别,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类;项目占地面积约0.8829hm2,占地规模属于小型;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世德路711号2号厂房,项目所在地周
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为了解本项目周围土壤环境的现状,建设单位委托江西至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编号: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如下。

表3-6土壤检测结果(S4、S5、S6)
检测项目
采样点位及检测结果(单位:mg/kg)
S4S5S6 0-20cm0-20cm0-20cm 一、重金属、无机物和总石油烃
铜646362铅49.244.155.5镉0.20.190.22镍464341
砷19.316.818.0汞0.1680.2090.195六价铬ND ND ND C10-C40513239备注:“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

表3-7土壤检测结果(S1)
检测项目
采样点位及检测结果(单位:mg/kg)
S1
0-5cm50-100cm100-150cm
一、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
苯乙烯ND ND ND 苯ND ND ND 甲苯ND ND ND 间,对-二甲苯ND ND ND 邻二甲苯ND ND ND C10-C40423442备注:“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

表3-8土壤检测结果(S2)
检测项目
采样点位及检测结果(单位:mg/kg)
S2
0-5cm50-100cm100-150cm
一、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
苯乙烯ND ND ND 苯ND ND ND 甲苯ND ND ND 间,对-二甲苯ND ND ND 邻二甲苯ND ND ND C10-C40403559备注:“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

表3-9土壤检测结果(S3)
检测项目
采样点位及检测结果(单位:mg/kg)
S3
0-5cm50-100cm100-150cm
一、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
苯乙烯ND ND ND 苯ND ND ND 甲苯ND ND ND 间,对-二甲苯ND ND ND 邻二甲苯ND ND ND C10-C402183152备注:“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

表3-10土壤检测结果(S4、S5、S6)
检测项目采样点位及检测结果(单位:mg/kg)S4S5S6
采样深度(m)0-20cm0-20cm0-20cm
一、挥发性有机物
氯甲烷ND ND ND
氯乙烯ND ND ND
1,1-二氯乙烯ND ND ND
二氯甲烷ND ND ND 反式-1,2-二氯乙烯ND ND ND
1,1-二氯乙烷ND ND ND 顺式-1,2-二氯乙烯ND ND ND
氯仿ND ND ND 1,2-二氯乙烷ND ND ND
1,1,1-三氯乙烷ND ND ND
四氯化碳ND ND ND
苯ND ND ND 1,2-二氯丙烷ND ND ND
三氯乙烯ND ND ND
1,1,2-三氯乙烷ND ND ND
甲苯ND ND ND
四氯乙烯ND ND ND 1,1,1,2-四氯乙烷ND ND ND
氯苯ND ND ND
乙苯ND ND ND 间,对-二甲苯ND ND ND
苯乙烯ND ND ND
邻二甲苯ND ND ND 1,1,2,2-四氯乙烷ND ND ND
1,2,3-三氯丙烷ND ND ND
1,4-二氯苯ND ND ND
1,2-二氯苯ND ND ND
二、半挥发性有机物
苯胺ND ND ND
2-氯酚ND ND ND
硝基苯ND ND ND
萘ND ND ND 苯并(a)蒽ND ND ND
䓛ND ND ND 苯并(b)荧蒽37.3ND ND
苯并(k)荧蒽ND ND ND
苯并(a)芘ND ND ND
茚并[1,2,3-cd]芘ND ND ND
二苯并[a,h]蒽ND ND ND
备注:“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

检测结果表明,各检测点的土壤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要求。

环境保护目标
(1)水环境保护目标
控制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保护评价区内黄茅海水环境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控制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

(3)声环境保护目标
控制本项目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保护评价区内噪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控制目标
确保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保护敏感点
表3-11环境敏感点情况一览表


名称
坐标/m保



相对
厂址
方位
与厂
界距
离/m
保护内容
环境
功能

X Y
1南水二

69
1
-55
2


西南

87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类
标准
空气:
二类
区注:以项目厂房中心(0,0)作为坐标原点,由于项目五百米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故选择距离最近的敏感点。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1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 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
2、(1)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废气,其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故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2)固化废气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厂界内VOCs
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建设项目厨房设2个灶头,规模属于小型,执行小型标准
表3-12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工

污染
物因

有组织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
值(mg/m3)
执行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mg/m3)
排放速
率(kg/h)
切割粉
尘、焊
接烟
尘、喷
漆废气
颗粒

120 1.45 1.0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
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
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
放监控浓度
喷漆废

VOC
s90 1.4 2.0
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
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6-2010)表2
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
油烟废
气油烟
废气
2.0(净化设施去除率6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GB18483-2001)
小型标准
注: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相8
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本项目排气筒高度没有高出200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

上表数据已折算。

表3-1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10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3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4、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等。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2021年版)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总量控制指标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由南水水质净化厂统一申领总量,本项目废水不单独设置总量控制。

2、废气
颗粒物:0.0311t/a;
VOCs:0.0613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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