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结算审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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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结算
审查报告编制项目
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采购代理人:大连点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七年四月
目录
邀请函.........................................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资格性评审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符合性评审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结算审查报告编制
项目谈判邀请函
大连点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的委托,就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结算审查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为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编制结算审查报告,结算审核报告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对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采购等项的结算审查。

(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三、采购预算: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中级(含)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
、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谈判及项目转包。

、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前个日历日。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以上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
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点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号万达大厦室)。

七、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年月日:时—:时(北京时间)在大连点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号万达大厦室)。

九、谈判时间与地点: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大连点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号万达大厦室)。

十、采购人: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十一、采购代理人:大连点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号万达大厦室
联系人:陈广学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新华支行
开户帐号:(谈判保证金账号)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定义: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一)“采购人”系指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二)“供应商”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

(三)“采购代理人”系指大连点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五)“服务”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

二、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结算审查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本次采购的内容为:为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编制结算审查报告,结算审核报告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对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采购等项的结算审查。

(二)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

(三)采购人名称: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四)付款方式:于大连市财政主管部门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结算手续完毕后一次性付清全款(无息)。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中级(含)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
、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及项目转包。

、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前个日历日。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

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三)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谈判。

(四)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谈判采购文件组成:
谈判采购文件由谈判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需求和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

五、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
(二)规格及技术响应表;
(三)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四)报价表;
(五)资格证明文件;
(六)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其他;
(八)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等规定:
(一)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加盖供应商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印章无效。

(二)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三)谈判响应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还应当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

七、货币:
本次采购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八、报价:
(一)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只允许报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二)投标报价应包括: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结算审查报告编制服务及相关内容报批等各项费用;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服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谈判采购文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最后确定总报价,投标总价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

九、谈判保证金:
(一)供应商应按前附表中第项中的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

(二)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三)谈判保证金应为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保函格式详见附表)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四)在谈判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予以拒绝。

(五)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六)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七)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
、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采购文件;
、因成交供应商过错被废除授标;
、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八)谈判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四项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谈判保证金。

十、谈判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的谈判代表:
(一)供应商应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按时到达“谈判邀请函”中指定谈判地点;
(二)供应商的谈判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姓名一致);
(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人。

十一、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
(一)本次项目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
(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竞争性谈判小组;
(三)竞争性谈判小组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十二、谈判程序:
(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签字的;
、没有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经谈判小组确认以后仍不能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的谈判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
、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超预算的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二)只有通过上述审查的供应商方有资格进入谈判程序。

(三)澄清有关问题
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需要补正的材料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四)比较与评价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集体与每一个供应商就用户需求、报价、服务方案、项目完成时间等因素分别进行谈判;
、谈判时,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实际需求对原需求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可能涉及技术及商务方面的要求。

采购内容有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和调整内容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书面补充和说明,补充和说明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会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五)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谈判响应文件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进行最终评审。

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并签署谈判小组意见书。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情况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的资格后审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人将谈判情况形成政府采购评估报告,书面送达采购人审查。

(六)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的对象是谈判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如果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成交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的内容是对成交候选人资格、服务质量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
、资格后审的方式:
()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询问;
()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接受资格后审的成交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采购人的询问,并有义务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资料。

成交候选人对其所做的回答与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资格后审不合格的,重新组织采购或由谈判小组在合格供应商中重新推荐成交候选人(合格供应商指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

十三、成交条件: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四、谈判过程的保密及其他要求:
(一)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竞争性谈判小组及参加谈判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二)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采购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谈判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谈判响应文件是谈判工作的重要依据。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满足谈判采购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包括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谈判采购文件的一致性。

如果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谈判小组有权拒绝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

经谈判小组评审,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属于无效谈判响应文件的,无资格进入下轮谈判。

十五、成交通知书:
(一)在谈判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经备案后,采购代理人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选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具体中选结果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十六、合同的签订:
(一)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谈判采购文件、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如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履约保证金:
无。

十八、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个日历日。

十九、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大连点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元。

注:成交供应商如采用电汇或汇票形式缴纳代理服务费,请汇至“户名:大连点石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新华支行。

二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二)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三)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

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四)供应商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五)根据政策规定,享受政策的中小企业,首先供应商自身必须属于小微企业,提供的是自身制造的产品或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否则不能享受报价产品的价格扣除。

二十一、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一)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二)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三)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四)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号天安国际大厦层电话:()
二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
情况;
(二)供应商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三)供应商应承担参加谈判所有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不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技术咨询合同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
(甲方)(公章)
顾问方:
(乙方)(公章)
签订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大连履行。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和要求,按时完成咨询任务,提交成果。

项目完成时间为日历日,报告提交份。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询工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任何一方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提交本咨询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

五、验收、评价方法
项目报告达到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要求,由甲方进行技术咨询验收。

六、付款方式:
于大连市财政主管部门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结算手续完毕后一次性付清全款(无息)。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乙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免收相应的咨询费;
.每拖延一天赔偿甲方合同额%的违约金。

(二)违反本合同第三、六条约定,甲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按推迟提交资料的时间顺延提交咨询报告的时间;
.付款时按每推迟一天赔偿乙方应付额%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种方法解决。

.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经济建设仲裁中心仲裁;
.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遇不可抗力影响工作进行时,工作顺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三)本合同正本至少一式三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被授权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注:该合同格式仅为主要条款、以最终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一)工程名称: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
(二)资金来源:年月日和年月日,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发《关于转发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大连市本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大连市本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分别批复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计划总投资万元。

(三)招标人名称: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二、审查依据(参考)
(一)国家及省、市发布的有关经济建设法规文件;
(二)大连市当期建设市场行情;
(三)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招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结算书、施工图纸及相关工程资料。

注:如有国家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三、服务内容
为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编制结算审查报告,结算审核报告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对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采购等项的结算审查。

四、成果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编制工作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供正式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渤海)结算审查报告》一式份。

五、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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