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架斗殴思想教育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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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
打架的定义斗殴
打架也叫斗殴、格斗。
是对立双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不管这种行为起因何由、什么目的都是一种不理智不文明的行为,严重者会触犯刑律。
打架斗殴的性质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
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轻者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
按照故意伤害的伤害结果,可以把“故意伤害罪”分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故意伤害至人“重伤”和故意伤害至人“死亡”。
法律规定:“14周岁(包括14周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16周岁(包括16周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有的同学可能弄不清楚什么是“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
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刑法”规定了较重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聚众斗殴,不计后果,欲置人于死地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最轻的也要判3~10年。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问题
1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要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不易区分:一是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二是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
区别两者的关键是查明行为人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如果行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无论是否造成死亡结果,均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只具有非法的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则无论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都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
此外,应注意以下三种特殊情况的处理:⑴对于突然实施犯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不确定或者顾他人死伤的,一般可按其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
造成伤害结果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果的,定故意杀人罪;⑵因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除了明显具有杀人故意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定罪;⑶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之间的界限确实无法分清的案件,一般可本着疑罪从宽的原则处理。
2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虽然没有杀人的故意却有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死亡结果的发生完全是故意伤害行为引起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人不仅无杀人的故意,而且也无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死亡结果的发生完全是过失行为造成的。
3 对于伤害程度的认定,应注意把受伤当时的伤势和治疗后的结果结合起来综合评定:当时情严重,治疗后基本恢复正常或者只形成轻伤结果,应以轻伤论;当时伤情并不严重,但虽经治疗最终呈重伤结果的,应以重伤论。
打架斗殴的原因
引发大学生打架斗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直接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益与经济
目前,大学生的竞争意识日渐增强,激烈的竞争常导致大学生对利益极为关注,如评优、评奖学金等,由于同学们看法不尽一致,有的甚至妒忌成仇;有的因争水冲凉、争运动场地、座位等生活琐事而引发争端,互不相让而斗殴。
经济也是诱发打架斗殴的一个因素。
如同学之间有的因共同消费后的经济承担责任有不同意见;有的因相互之间的借、还等经济往来而引发纠纷。
(二)恋爱与交友
在校大学生因恋爱问题导致打架也占有相当的比例。
有些同学视恋爱为儿戏,互相玩弄感情,甚至脚踏几只船,引发几个恋人之间争风吃醋,继而结伙斗殴。
有的因一厢情愿,恋爱不成,导致心理失调,甚至发展到心理变态,继而引发报复斗殴等恶性案件。
极少数学生在交友中,以意气相投的酒肉朋友为对象拉帮结派。
他们认为只有哥们义气才是最可信赖的,他们常常依仗人多势众,横行霸道,因而极易酿成聚众的打架斗殴。
(三)猜疑与嫉妒
有些同学因猜忌多疑,总觉得别人跟自己过不去,背地里说自己的坏话;有的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将别人的话胡乱联系,无端嫉恨他人;有的因自己财物失窃而对同学妄加猜疑,甚至对所谓嫌疑人采取违法的方法进行处理,引发斗殴事件。
同样,嫉妒心严重的人,往往对别人的进步和成绩当作是对自己的威胁,继而引发恶性斗殴事件,殃及嫉妒对象。
(四)性格与个性
大学生来自五湖四海,各人成长环境和条件各不相同,性格差异较大。
性格的差异在同学关系处理过程中,极易引起互相看不惯,互相嫌弃,形成对抗心理,引起纠纷。
有些学生在家是个宠儿,为所欲为。
到大学里,仍然惟我独尊。
这种不正常的心理,在集体生活中不遵守公共道德和行为规范,发生矛盾纠纷时,不仅不能严于律己,而且总觉得别人侵犯自己的尊严。
因而在处理与同学之间的矛盾时,态度粗暴,蛮横无理,常为一些生活琐事而各不相让、大打出手。
(五)酗酒
大学生由于酗酒而引起的违法违纪特别是打架斗殴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大学生在饮酒前并没有明确的违法动机和准备,但当饮酒到一定程度后,有的因平时琐事或饮酒过程中的几句话等因素引起情绪冲动,失去理智,殴斗厮打,有的甚至一呼即应,殴打伤害无辜。
打架斗殴的危害
(一)扰乱校园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少数学生参与打架斗殴,严重破坏学校的良好氛围,破坏校园风气。
尤其是群体性的打架斗殴,容易产生轰动效应,被少数人挑拨利用,形成不安定因素,危及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
(二)妨碍团结友谊,破坏成才环境
大学生来自五湖四海,理应相互尊重,团结友爱。
打架斗殴,只会伤害感情,削弱友谊,破坏团结,瓦解集体,使自己孤立于集体之外,失去从他人身上得到帮助及受他人启发以增长自己的学识的良好机会。
(三)有碍身心健康,导致心理障碍
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仅是求知的前提条件,同时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打架斗殴恰恰使这一环境遭到破坏,给心灵带来伤害。
有的学生心理承受
能力本身就比较脆弱,与同学发生纠纷后,心理上受到压抑,性格变得孤僻,烦躁和沉闷,甚至因为过度的担心、焦虑而造成心理障碍,患上精神病。
(四)诱发违法犯罪,断送美好前程
打架斗殴常因小事而起,但其一旦酿成刑事、治安案件,轻则受到退学、开除的处理;重则触犯法律法规,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断送自己美好的前程。
校园大家斗殴案例
1、因同学间的纠纷引发一起血案,11月19日,呼和浩特市七中一名学生被捅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翟某某(16岁七中初三学生)在案发前一阶段曾因琐事与本校同学打架,后经派出所出面调解,赔付了对方几千元的医疗费。
事情过后,该同学一直怀恨在心,总想找机会报复翟某某。
案发前一天,该同学找来开来中学几名学生,准备在校门前堵住翟某某,伺机报仇。
翟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于次日中午从家里拿了把匕首进行防身,案发当日下午,开来中学的这几名学生再次去找翟某某算账,10个人(其中包括几个女同学)来到七中后,首先派一个学生进校园内进行打探,得知翟某某在校内,6名男同学来到篮球场找翟某某,“你是不是翟某某?”“是的。
”话音未落,其中一个上去就给了翟某某一拳。
其间昝某某(17岁,开来中学初三学生)上前踢了翟某某一脚,被翟某某用匕首捅了一刀。
后来,这场打架事件被学校的老师和同学制止。
伤者昝某某被送到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但终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翟某某已被刑事狗留。
(文/郝飞杨永刚)
海原连发校园暴力事件
海原县近期连续发生两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10月11日,记者从海原有关方面了解到,两起事故的责任人都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关庄中学校长也被海原县教育局撤职处理。
两起事件引起了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海原县委紧急召开扩大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联手加强学生公共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公安机关也要加强管制刀具管理。
一场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的专项行动正在紧张进行。
2、“两元钱”引来的伤身大祸
9月25日,海原县初三学生冯某某遭殴打,至今没有脱离生命危险,而“凶手”竟是他的同学张某等4名未成年在校学生。
9月25日21时许,海原县公安局接到报警:海原县职业中学学生冯某某在其租住的房间内被人殴打,伤情严重。
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发现冯某某因失血过多休克,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
民警将冯某某送往医院抢救的同时,根据冯某某的学习生活环境对学校师生以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学生张某(男,17岁)有作案嫌疑,公安机关立即调配警力对张某实施侦查,并采取严密布控等有效措施,于一个小时后,在海城镇建设路抓获张某。
经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如实交代犯罪事实:9月25日下午4时许,冯某某和同学张某因借两元钱的事情发生争执,引起打架。
张某没有占上便宜,萌生了报复冯某某的念头,于是,他在集贸市场买了一把匕首,并伙同其同学李某(男,16岁)、李某某(男,14岁)、马某(男,17岁)三人,于当日20时30分,在冯某某租住的房间内,在冯某某的腹部及大腿上连捅三刀后逃走。
根据审讯结果,民警连夜出击,将李某、李某某、马某全部抓捕归案。
至此,这起社会反响较大、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成功告破
2005年9月26日,四名中学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海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两木板”引发关庄命案
2005年10月7日晚9时许,海原县公安局接到关庄乡报警称:关庄中学门口有学生打群架,其中一名被人用刀捅伤。
关庄派出所及时将伤者、关庄中学初二学生张某某送往医院
抢救,并立即控制现场,同时组织民警实施侦查及抓捕行动。
当晚10时许,海原县公安局将宋某、南某某、辛某某、陈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四人中,南某某是关庄中学初三学生,其余三人均为关庄中学初一学生。
经查:2005年五一期间,该中学初一学生宋某与初三学生魏某某的弟弟玩耍时引起打架,宋某将魏某某的弟弟打了两木板。
十一期间,魏某某约张某某等人找宋某“算账”。
10月7日,宋某返校上晚自习,晚自习结束后在学校附近遇到了张某等人,在打架过程中,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在张某某左肋下部及大腿、肩部、背部等处连戳7刀,致使张某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犯罪嫌疑人宋某现被海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参与斗殴的其他三名学生魏某某、包某某、仇某于10月8日零时许被警方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同学们,生命是脆弱的,决不象电脑游戏和动画片中的人物那样,有几条命;身体被打得变了形还能恢复原状。
打架斗殴行为极易造成他人身体的损伤,某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将给受害者造成终生的遗憾。
一旦达到轻伤的标准,加害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打架斗殴行为既害人又害己。
实际上因打架斗殴行为造成他人轻伤或更严重损伤的事例屡见不鲜。
国家《轻伤鉴定标准》规定了构成轻伤的各种情况。
同学们不难看到致人轻伤是多么容易。
通过以上内容大家看到,打架斗殴行为是多么危险。
我校也出现过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轻伤的情况:前臂骨骨折、轻微脑震荡……很多因打架斗殴进入监狱的青少年都会说这样一句话:“我只想教训一下××,没想到……。
”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发生在同学身上,一但因为打架斗殴致人重伤或者轻伤,后悔就晚了。
讲到这里,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把人打成了轻伤怎么没进监狱呢?事情是这样的: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属于自诉案件,受害者可以选择是否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通俗的讲就是允许私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检查院提起公诉,不允许私了。
当然了,我们校园里发生的打架斗殴行为大多没有造成重伤或轻伤的严重后果,还构不成故意伤害罪,但已经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是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行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打架斗殴严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受到刑事追究。
打架斗殴的预防
(一)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二)冷静克制,学会容忍
(三)自我约束,遵章守纪
(四)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五)加强沟通,减少猜疑
学生打架斗殴现象,历来是校长、教师最头疼的难题。
有的学校因为管理不得法,校长室、教导处简直天天成了吵闹、办案的法庭。
打架斗殴现象屡禁不止,真正考验着校长、教师的智商和能力。
如何有效的防治学生的打架斗殴现象呢?我认为首先必须立足预防,以防为主,做到防之有方,治之有道。
具体来讲,防范学生打架斗殴的措施可以归纳为“三加强”、“四注意”、“五强调”。
“三加强”:第一,加强法制教育。
守法必须懂法,懂法必须学法。
在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召开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主题班会;运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标语条幅等;开展“如何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我们应该如何与朝夕相处的同学搞好关系”等专题讨论;把法制教育和礼仪教育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结合,让学生明辨是非,分清美丑,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学校还要经常向学生强调打架斗殴的
危害,并展示一些因打架斗殴造成惨痛教训的案例警示他们。
打架斗殴无赢家,现实中造成恶性案件的不少是平时不招事惹非性格内向的老实学生,他们心理敏感自尊心报复心极强,被霸气孩子多次欺辱后,就会豁出去反戈一击。
第二,加强理想品德教育。
开展“八荣八耻”教育,启发和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品德。
通过开展“怎样才算是真正的强者”大讨论,帮助学生正确理解自尊、自爱、自强的含义;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兴趣和爱好;通过开展学英雄见行动活动,引导学生积极进取,为振兴中华而发奋学习;通过开展影评视评、读革命书籍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武打片、武侠小说打打杀杀的影响;通过教师以身作则、身教与言教的表率作用,潜移默化的培养学生高尚的情操。
第三,加强与家长、派出所联系。
学校努力赢得家长的主动配合、同派出所紧密联系,三方拧成一股绳,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协调和联系是为了进一步了解学生,互通情况,共同商讨教育方法,协调教育步骤,并不单纯是处理偶发事件的手段。
“四注意”:第一,注意重点。
一般来讲,中学生打架斗殴,低年级比高年级多。
从“防”的角度来讲,重点抓好初一、高一两个起始年级的起始学期。
学生刚升入初中、高中,产生暂时的“安全感”,容易对自己放松要求,有的学生想在新集体里显示自己,使别人注意他、敬佩他甚至服从他,出风头,炫耀武力,以“狂傲”为荣。
另外还要重点抓好差班以及各班的差生,想方设法做好转化工作。
抓学生纪律不能四面出击,平均使用力量,胡子眉毛一起抓,必须有点有面,分别轻重,有重点治理。
第二,注意发生时间。
除偶发事件外,容易发生打架斗殴的时间一般是在紧张状态刚结束之后。
这时产生有松一口气的感觉,比如期中、期末考试结束以后,节假日、校运动会期间,周末放学以后,都是发生打架斗殴的危险时间,因此要做好教育工作,在此期间要加强管理,做好防范。
第三,注意前兆。
比如学生三五成群,躲躲闪闪,叽叽咕咕,总怕被别人知道;高度兴奋,精神紧张,坐立不安;带刀、棍等凶器到校;校外来一伙人在门口扒头翘脑、呼朋引伴或闯进校园东游西逛,仿佛在寻找什么等。
只要善于观察,鼓励学生敢于制止或及时向老师反映,就能避免打架斗殴的发生。
第四,注意社会风尚。
社会上一阵风,学校就有一层浪。
一旦社会上打架斗殴盛行,一旦兄弟学校打架斗殴频发,校长和教师就得加强本校防范措施。
特别是做好“不安稳”学生的工作,重申纪律;对他们敲警钟,使他们保持清醒头脑。
“五强调”:第一,强调克服侥幸心理。
为什么有的学生明明知道打架斗殴是要倒霉的却偏偏又去打架?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存在着侥幸心理:“或许老师不会发觉”,“或许不会受处理”,于是头脑膨胀,忘乎所以。
为什么因打架受到严厉处分的多数学生不再重犯?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有过“切肤之痛”,克服了侥幸心理,较多地考虑了行为后果。
因此要经常教育学生克服侥幸心理,“要使人不知,除非己不为。
”有的学校出现了学生打架现象,不敢管,和稀泥,只会助长学生的霸气和侥幸心理,造成恶性循环。
校长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争取上级领导的撑腰、争得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大胆、严肃的处理学生违纪违规事件。
教师出色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平时对学生细致入微的关怀和爱,是赢得学生家长敬佩、感动和大力支持的关键。
第二,强调避免刺激言行。
常见刺激性语言有:喊对方“这小子”、“你甭神”、“你找揍啊”甚至一些骂街语言等。
常见刺激性动作有:指对方鼻子,拍对方脑袋,抓对方手腕等。
往往因一句话、一个动作刺激,引发打架斗殴。
班主任必须专门对学生做这方面的教育。
第三,强调冷静。
经常教育学生遇到矛盾时要保持头脑冷静,不能凭一时冲动。
一旦发生争吵,并有激发趋势,不要急于辨明是非,先脱离接触,待心平气和以后再解决问题。
第四,强调忍让。
教育学生在发生争吵时要相互忍让,不要因小事争高低、论输赢,更不要针锋相对,以牙还牙;若是一方轻微的动起手脚,做到“打不还手”,尽快脱离接触,避免事态扩大。
第五,强调友谊。
让学生明白,在一起同窗共读是一种缘分,同学之间的友谊是非常纯真深厚的,现在你可能体会不深,但毕业后你会越来感受越深,你会因上学时不团结同学而惭愧后悔。
中学生打群架多数是与外班学生,打架时往往是本班帮本班,本年级
帮本年级,本校帮本校,其主要原因就是江湖义气,小团体主义作祟。
要经常教育学生区分友谊和江湖义气的界限。
要讲友谊,反对江湖义气。
和谐校园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创建和谐校园是全面树立和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部署,学校是培养人的场所,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自己的本质和核心,将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学校是引领社会发展与文明的机构,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和谐的校园,就没有和谐的社会。
马克思曾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学校如同一个小社会,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之间、领导与领导之间,无疑也构成了一张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网。
正确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才有可能在学校教职工内部形成团结、和谐、进取的氛围,使每个人心情舒畅,群体具有凝聚力,学校面貌也才可能蒸蒸日上;反之,就会出现人心涣散,纠纷丛生,磨擦不断,矛盾四起,宝贵的时间、精力都在内耗中丧失,不仅工作效益低下,学校管理目标难以实现,甚至还会危及学校的生存。
因此,建立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是教职工队伍建设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社会为什么要构建和谐校园和谐作为一种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精髓。
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可以归纳为“和而不同、求同存异”。
这就是说,和谐不是指完全统一,而是指事物协调、均衡、有序的发展状态。
具体延伸到学校,延伸到和谐校园,主要是指学校协调、均衡、有序发展的态势。
学校是由学生、教师、领导组成的按照一定规范相互联系的一种特殊社会组织。
校园和谐主要是指校园内部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主要表现为校园组织结构要素的和谐、教育环境的和谐、教师间人际关系和谐、学生间人际关系和谐、师生关系和谐以及自我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和谐等等。
和谐校园是学校结构、质量、效益、规模和速度等要素的和谐发展。
和谐校园是校园人际关系和谐。
这就是说,人与人之间和而不同、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团结友爱,既包括个人与个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和谐,也包括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和谐。
和谐校园是自我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和谐统一。
第一,构建和谐校园是促进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
发展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应该看到,和谐校园是建立在现代化的教育技术的基础之上,需要发达的物质技术基础为支撑。
因此,需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构建和谐校园,为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共同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构建和谐校园是增强校园创造活力的现实需要。
创造活力是学校生命力和学校生存发展的现实力量和动力源泉,是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尊重和保护好广大教师的首创精神,承认、尊重和爱护学生的个性差异,使学校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和切实保证。
构建和谐校园,就是要使一切有利于学校事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不断增强校园创造活力。
第三,构建和谐校园是实现校园安定有序的现实需要。
和谐校园一个重要方面是校园井井有条,学校的管理秩序、教学秩序和科研秩序都呈现出一种持续的、连贯的、平稳的运行态势,在校园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每个人都能够从中获得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与保障,实现校园结构稳定、关系融洽,广大师生员工能够心气平和地干事业、求发展。
以人为本,创建和谐校园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为构建和谐校园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