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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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出入库工作规范、安全、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民爆物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
1. 安全主管副经理负责指导出入库的管理工作。

2. 库管员全面负责出入库的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负责民爆物品的日常保管工作。

四、出入库程序
1. 入库程序
(1)接收民爆物品时,需核对品种、规格、数量,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2)对民爆物品进行验收,检查其质量、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3)对验收合格的民爆物品,按类别、规格进行分类存放。

(4)对验收不合格的民爆物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记录。

2. 出库程序
(1)出库前,需核实领用部门提供的领用单据,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2)对出库的民爆物品,需进行数量、品种、规格的核对。

(3)确保出库的民爆物品符合安全要求,包装完好。

(4)出库后,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五、安全管理
1. 仓库保管员需定期对民爆物品进行检查,确保仓库安全。

2. 仓库内禁止吸烟、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3. 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4. 仓库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5. 仓库保管员需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奖惩
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出入库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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