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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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考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对教职员工的工作业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进行系统、全面、客观的
评价,以作为各项人事活动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
作态度等考核指标,公平、公开、公正地对教职员工在考核期内的行为和表现进行客观的评价。
3、考核分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类。
4、本规则适用于与学院签订了各种劳动合同的教职员工。
二、考核组织
1、学院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制订考核原则、考核标准、考核方
法和考核计划,指导、监督考核的实施并裁决申诉。
2、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学院院长担任,委员由学院各主管领导、院办、
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3、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考核小组,人事处负责日常考核事务。
4、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学院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各部门及中层副职以
上员工的考核,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全体员工进行考核。
5、各考核工作小组要有一名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考核专员,主要
负责本考核单位的组织联络和有关资料的收发汇总工作。
三、考核形式
1、各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半学期一次,对行政人员的考核每月一次。
学院组
织的半学年考核每学期一次(原则上在6月和12月进行),学院组织的学年考核每学年一次(一般在6月进行),根据集团的安排组织目标考核是每学年一次(一般在6月进行),还可根据需要随时组织专项考核。
2、对员工的考核主要以垂直逐级方式为主。
一般先由各级直接主管对员工
进行初步考核,再由高一级主管领导复核。
3、学期和学年考核按照360度全方位评价方式进行,各考核工作小组要通
过问卷测评、各类访谈、佐证查阅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1、行政人员月度考核的主要内容
(1)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2)月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3)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
(4)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评价(包括满意度测评);
(5)考勤及奖惩情况。
2、教学人员季度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
(2)上课的效果(包括学生、教学督导、本专业教研室及本二级学院领导
的评价);
(3)教学基本要求的日常监控情况;
(4)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评价(包括满意度测评);
(5)考勤及奖惩情况。
3、兼职教师、部分专任教师的考核可按照学期或课程的起始段进行考核,
具体内容参照教学人员季度考核的主要内容。
4、学期考核的主要内容
(1)学期计划的完成情况;
(2)学年目标的完成进度;
(3)平时月度或季度考核的情况;
(4)民主评议。
5、学年考核的主要内容
(1)学年目标的完成情况;
(2)平时考核的情况;
(3)民主评议及满意度测评。
6、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严格按照每学年学院下发的《质量目标》和与部
门、员工签订的《目标任务书》进行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的基本程序为:
(1)学院人事处拟定考核计划报考核委员会审批,并备齐考核所需资料及表格;
(2)学院人事处通知全院考核作业时间,并发放考核资料及表格;
(3)被考核部门和个人首先对业务进行自我评价,并就各自的工作提交书
面总结,附加工作计划和佐证材料;
(4)所属直接主管对部下进行考评,填写《绩效考核表》,计算员工综合点
数,评定考核等级。
各类考核权限如下:
①一般员工:主管、教研室主任考核→部门领导审定→部门备案;
②主管、教研室主任:部门领导考核→主管院长审定→人事处备案;
③部门、中层干部:院考核小组考核→院考核委员会审定→人事处备案;
④对学院及领导班子成员:由集团组织考核,学院配合。
以上各类考核应在考核范围内公示或由各级主管与下属进行绩效面谈。
(5)各类《绩效考核表》经审定后汇总,汇总结果应及时送达人事部门,
以便按照规定兑现奖惩,提出工资、岗位、培训等建议。
2、人事部门可根据权限,组织对试用人员、离职人员的考核,也可按照授
权直接对部门或个人组织专项考核。
六、附则
1、考核对象对结果有异议时,应书面申诉至人事考核部门,并呈学院考核
委员会审议,裁定是否进行更改。
2、考核委员会裁定后,由人事考核部门将裁定意见通知考核对象,需要重
新进行考核的,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
3、申诉期限为考核结果发布后一周之内,逾期不予受理。
4、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人事处负责受理各类考核投诉,对人事处
的投诉由院办受理。
5、本规则由学院授权人事处起草、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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