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常见用工风险防范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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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部《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
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 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 须在试用期内以此为由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超过试 用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
合录用
• 6、试用期违法辞退员工赔钱就能了事吗?(工作 一个月被辞,赔偿6个月工资案例)
最常见的解除情形--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单位败诉率最高的解除情形;
老板的错误意识:自己的公司自己当然说了算
1、有自己的规章制度(鑫荣光公司案件)。 2、规章制度中界定严重违纪情形。 3、规章制度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4、规章制度公示(印刷厂、餐饮公司后厨吸烟案件): 员工签收 培训员工 公告栏、网络公布 其他 5、严重违纪的事实证据(旷工) : 违纪通知单、检讨 6、注意解除新增的程序—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会会监督。 (三建公司案件) 7、解除通知书面送达(王贵与北京某高校争议案)。
风险防范
• 不签合同不上岗
• 单位追着员工签合同 • 人力资源总监的劳动合同要注意 • 驱除临时工意识 • 完善合同签订制度,避免员工借此发财致富
三、试用期管理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 1、口头约定试用期有效吗?(试用期劳动合同)
• 2、员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该怎样操作才没有 法律风险? • 3、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提前通知吗? • 4、企业在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吗?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 双倍工资风险 (西城法院黎某案、海淀仲裁张 某案 海淀法院某公司与王某案)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 员工恶意不签合同索赔趋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 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 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规章制度有效的三要素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 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 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 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 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 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 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员工不胜任工作能解除吗?
• 员工辞职,单位应如何无风险操作? • 协商一致解除,应如何无风险操作?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 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 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柴某案与河北高院案) • 第八十七条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 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规定对企业而 言意味着什么?(印刷厂案)
•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 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要素二、规章制度内容合法
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必 须依法制定,依法应当 作广义的理解,指所有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内容违法常见情况
1、末位淘汰制度
2、迟到一次罚款20元 3、公司安排加班,职工需无条件服从,加班是一种奉献 4、因岗位的特殊性。工资中包含加班费,不再另行支付 5、工资中包含社保费用
6、自行缴纳社保,工伤概不负责
六、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2、员工2005年在企业工作,2011年11月合同到期,
企业应该支付多少补偿金?
3、与员工不续签合同,需要理由吗?
4、终止合同企业需要做哪些,以防范法律风险?
终止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 终止合同区分原因,如因单位原因不续签要支付员工补 偿金,根据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如因劳动者原因不续订可 不支付补偿金。 企业义务: A 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玛公司案) B 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 C 支付经济补偿金。 D 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两 年备查。 E 对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按月支付经 济补偿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 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 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 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的依据 。
要素一、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民主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
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书面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期限合法 ◆录用条件告知(明确—操作性--本人签名)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各部门如何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各部门如何协 助人力资源部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通知解除时间节点
解除时间的限制
3、新雇佣的劳动者有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还是劳务 协议? 注意:最高院司法解释三出台前后的变化 4、聘用退休人员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确保退休身份 权利义务约定清晰 意外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 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 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 系处理。
7、在职期间不得谈恋爱、不得结婚,入职3年内,不能生孩子 8、旷工三天,取消当月工资和奖金,并视为自动离职 9、临时工管理办法
要素三、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公示
规章制度公示与告知的方法与技巧
• 员工手册发放(要有员工签领确认); • 内部培训法(注意一定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 人员、培训内容、与会人员签到); • 劳动合同约定法; • 考试法(开卷或闭卷,保留试卷); • 传阅法(保留员工签名); • 入职登记表声明条款(保存有员工签名的登记表); • 意见征询法(保留员工意见的签名和书面资料)。 尽量避免如下公示方法: • 网站公布; • 电子邮件告知; • 公告栏,宣传栏张贴。
原劳动部办公厅于1995年7月作出的《关于通过 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 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 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 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 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 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 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 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 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 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几种不常见但很可怕的不签劳动合同手段
• • • • • • 无影手:消字笔签合同,字迹过后无影无踪; 掉包计:张三签李四名,李四签张三名; 易容术:找机会给合同换页。 生吞术:择机把合同现场撕了吃掉; 自宫术:HR自毁合同后索赔; 内奸计:HR监守自盗,怂恿员工索赔,自己拿提成。 总结:合同签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常见误区?
▼试用期满签合同 ▼先上岗后签合同 ▼ HR的合同不注意 ▼合同到期忘续订 2、员工主动申请自愿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允许吗?
•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偿 • 第六条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 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某洗染公司案)
用人单位常见用工风险 防范与应对
一、用工方式选择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 核心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劳务关系受《合同法》、《民法通则》调整,是一 种平等关系,完全按约定履行义务。 明确排除劳动关系的人群:退休人员、家庭保姆与 雇主、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军人与军队。 2、签订劳务协议可以规避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法规 定吗?(某化妆品公司案)
案例
北京朝阳区某餐饮公司,一名后厨人员,在禁烟的
工作场所吸烟,被发现两次。根据公司的劳动纪律规定,
发现两次吸烟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领导非常气愤,认 为该职工已经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予以辞 退。 但在诉讼过程中,该职工主张自己从不知道单位的 规章制度,并未向自己出示过。虽然一名在公司工作10 多年的老职工,不可能不知道单位的规章制度,但因单
四、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技巧及风 险控制与应对
1、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规范员工和管理者的行为,提高经营效率 ▼减少劳资纠纷,降低用工风险和用工成本 ▼企业在用工管理尤其是处理劳资纠纷时占据主 动地位的保障 ▼在中长期劳动合同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背 景下,规章制度将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用人单位管理部门酝酿草案→在一定范围 内征求意见并修改→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 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 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
证据保存
必须留存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及最终 公示的证据。 ▼ 会议纪要 ▼ 讨论情况和经过 ▼ 张贴公告的记录
离职协议的制作要点
• • • • 离职原因 补偿数额 关于社保补偿的注意点 兜底性条款 建议表述--经乙方确认:乙方已明确知悉相关 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各项权利,在甲方工作期间的 所有薪酬福利等已结算完毕,包括但不限于社会 保险、加班费等,自愿对其它相关权利予以放弃, 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乙方不再就劳动关系等各 项内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位无法举证已向该职工公示与告知,最终败诉。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 1、日常管理中,如何保留违纪违规的证据? • 2、通过“录音录象、计算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 或载体保留的证据,是否有效? • 3、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严重违纪”? • 4、对于违纪违规员工,该在什么时间处理,需要注意的 法律点? • 5、如何设计《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 • 6、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必须书面送达员工,否则对员 工不产生法律效力,如员工拒绝签收时企业该怎么办,如 何避免法律风险? • 7、企业辞退员工,一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 8、违法辞退员工,是赔钱就可以了事的吗?
3、如何对待临时工?(某银行与杨某案报社与李 某案)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 的复函第一条:《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 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 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 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 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 以有所区别。
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 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 须在试用期内以此为由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超过试 用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
合录用
• 6、试用期违法辞退员工赔钱就能了事吗?(工作 一个月被辞,赔偿6个月工资案例)
最常见的解除情形--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单位败诉率最高的解除情形;
老板的错误意识:自己的公司自己当然说了算
1、有自己的规章制度(鑫荣光公司案件)。 2、规章制度中界定严重违纪情形。 3、规章制度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4、规章制度公示(印刷厂、餐饮公司后厨吸烟案件): 员工签收 培训员工 公告栏、网络公布 其他 5、严重违纪的事实证据(旷工) : 违纪通知单、检讨 6、注意解除新增的程序—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会会监督。 (三建公司案件) 7、解除通知书面送达(王贵与北京某高校争议案)。
风险防范
• 不签合同不上岗
• 单位追着员工签合同 • 人力资源总监的劳动合同要注意 • 驱除临时工意识 • 完善合同签订制度,避免员工借此发财致富
三、试用期管理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 1、口头约定试用期有效吗?(试用期劳动合同)
• 2、员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该怎样操作才没有 法律风险? • 3、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提前通知吗? • 4、企业在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吗?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 双倍工资风险 (西城法院黎某案、海淀仲裁张 某案 海淀法院某公司与王某案)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 员工恶意不签合同索赔趋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 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 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规章制度有效的三要素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 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 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 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 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 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 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员工不胜任工作能解除吗?
• 员工辞职,单位应如何无风险操作? • 协商一致解除,应如何无风险操作?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 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 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柴某案与河北高院案) • 第八十七条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 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规定对企业而 言意味着什么?(印刷厂案)
•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 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要素二、规章制度内容合法
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必 须依法制定,依法应当 作广义的理解,指所有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内容违法常见情况
1、末位淘汰制度
2、迟到一次罚款20元 3、公司安排加班,职工需无条件服从,加班是一种奉献 4、因岗位的特殊性。工资中包含加班费,不再另行支付 5、工资中包含社保费用
6、自行缴纳社保,工伤概不负责
六、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2、员工2005年在企业工作,2011年11月合同到期,
企业应该支付多少补偿金?
3、与员工不续签合同,需要理由吗?
4、终止合同企业需要做哪些,以防范法律风险?
终止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 终止合同区分原因,如因单位原因不续签要支付员工补 偿金,根据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如因劳动者原因不续订可 不支付补偿金。 企业义务: A 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玛公司案) B 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 C 支付经济补偿金。 D 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两 年备查。 E 对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按月支付经 济补偿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 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 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 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的依据 。
要素一、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民主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
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书面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期限合法 ◆录用条件告知(明确—操作性--本人签名)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各部门如何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各部门如何协 助人力资源部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通知解除时间节点
解除时间的限制
3、新雇佣的劳动者有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还是劳务 协议? 注意:最高院司法解释三出台前后的变化 4、聘用退休人员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确保退休身份 权利义务约定清晰 意外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 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 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 系处理。
7、在职期间不得谈恋爱、不得结婚,入职3年内,不能生孩子 8、旷工三天,取消当月工资和奖金,并视为自动离职 9、临时工管理办法
要素三、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公示
规章制度公示与告知的方法与技巧
• 员工手册发放(要有员工签领确认); • 内部培训法(注意一定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 人员、培训内容、与会人员签到); • 劳动合同约定法; • 考试法(开卷或闭卷,保留试卷); • 传阅法(保留员工签名); • 入职登记表声明条款(保存有员工签名的登记表); • 意见征询法(保留员工意见的签名和书面资料)。 尽量避免如下公示方法: • 网站公布; • 电子邮件告知; • 公告栏,宣传栏张贴。
原劳动部办公厅于1995年7月作出的《关于通过 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 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 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 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 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 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 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 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 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 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几种不常见但很可怕的不签劳动合同手段
• • • • • • 无影手:消字笔签合同,字迹过后无影无踪; 掉包计:张三签李四名,李四签张三名; 易容术:找机会给合同换页。 生吞术:择机把合同现场撕了吃掉; 自宫术:HR自毁合同后索赔; 内奸计:HR监守自盗,怂恿员工索赔,自己拿提成。 总结:合同签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常见误区?
▼试用期满签合同 ▼先上岗后签合同 ▼ HR的合同不注意 ▼合同到期忘续订 2、员工主动申请自愿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允许吗?
•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偿 • 第六条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 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某洗染公司案)
用人单位常见用工风险 防范与应对
一、用工方式选择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 核心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劳务关系受《合同法》、《民法通则》调整,是一 种平等关系,完全按约定履行义务。 明确排除劳动关系的人群:退休人员、家庭保姆与 雇主、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军人与军队。 2、签订劳务协议可以规避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法规 定吗?(某化妆品公司案)
案例
北京朝阳区某餐饮公司,一名后厨人员,在禁烟的
工作场所吸烟,被发现两次。根据公司的劳动纪律规定,
发现两次吸烟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领导非常气愤,认 为该职工已经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予以辞 退。 但在诉讼过程中,该职工主张自己从不知道单位的 规章制度,并未向自己出示过。虽然一名在公司工作10 多年的老职工,不可能不知道单位的规章制度,但因单
四、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技巧及风 险控制与应对
1、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规范员工和管理者的行为,提高经营效率 ▼减少劳资纠纷,降低用工风险和用工成本 ▼企业在用工管理尤其是处理劳资纠纷时占据主 动地位的保障 ▼在中长期劳动合同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背 景下,规章制度将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用人单位管理部门酝酿草案→在一定范围 内征求意见并修改→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 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 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
证据保存
必须留存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及最终 公示的证据。 ▼ 会议纪要 ▼ 讨论情况和经过 ▼ 张贴公告的记录
离职协议的制作要点
• • • • 离职原因 补偿数额 关于社保补偿的注意点 兜底性条款 建议表述--经乙方确认:乙方已明确知悉相关 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各项权利,在甲方工作期间的 所有薪酬福利等已结算完毕,包括但不限于社会 保险、加班费等,自愿对其它相关权利予以放弃, 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乙方不再就劳动关系等各 项内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位无法举证已向该职工公示与告知,最终败诉。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 1、日常管理中,如何保留违纪违规的证据? • 2、通过“录音录象、计算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 或载体保留的证据,是否有效? • 3、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严重违纪”? • 4、对于违纪违规员工,该在什么时间处理,需要注意的 法律点? • 5、如何设计《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 • 6、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必须书面送达员工,否则对员 工不产生法律效力,如员工拒绝签收时企业该怎么办,如 何避免法律风险? • 7、企业辞退员工,一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 8、违法辞退员工,是赔钱就可以了事的吗?
3、如何对待临时工?(某银行与杨某案报社与李 某案)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 的复函第一条:《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 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 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 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 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 以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