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关于市级精品课程建设和奖励经费安排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教委关于市级精品课程建设和奖励经费安排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5.08.24
•【字号】沪教委高[2005]58号
•【施行日期】2005.08.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委关于市级精品课程建设和奖励经费安排的通知
(沪教委高[2005]58号)
市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建立各专业和学科门类的校、省、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我委从2003年起,组织在全市普通高校中开展了精品课程评选和建设工作,2003年度、2004年度和2005年度共产生市级精品课程285门。

为继续鼓励和促进精品课程建设,我委将对获得“市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和奖励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属高校中获得2003年度、2004年度和2005年度的市级精品课程,按照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认真填写《市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申报书》(见附件),报我委审核后,我委将对每门课程资助建设经费4万元。

2、我委将于今年下半年对本市高校的2003年度和2004年度市级精品课程开展第二次年度检查,并根据两次年检情况,对建设情况好的课程,给予适当的奖励经费。

3、建设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建设经费的管理纳入市教委专项经费管理范畴。

4、《市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申报书》请于9月20日前报我委高教处(联系人:杨丽锦;联系电话:23116731)。

年检工作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各高校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市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申报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四日附件:
市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申报书
学校名称:(盖章)
课程名称:课程层次(本/专):
获市级精品课程年份:年度
所属一级学科:
所属二级学科:
课程负责人:Email地址:
课程网站地址:
填表日期::
1、原定建设目标及进展情况
2、教学资源上网计划实施情况
3、网上课程教学内容更新情况
4、学校鼓励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5、下一步建设计划
6、建设预期效果及对课程的考核指标
7、学校对本门课程投入的建设经费(万元)
8、经费详细预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