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课时量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师教学课时量认定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强化教学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课时量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教师教学课时量是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职称评审、聘任的基本依据。

教学课时量核算遵循“公平合理、多劳多得”原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承担我院教学工作任务的专职和兼职教师。

二、课时量的核定
第三条课时量以“标准课时”为核算单位进行计算。

教师在一个标准班(40人至50人)讲课40分钟,包含为40分钟讲课而备课、上课、辅导所完成的工作量为1个标准工作量,称为1个课时。

第四条专职教师每周标准教学课时量为12课时,专职教师任课周课时原则不超过30课时,兼课教师任课周课时原则不超过6课时。

三、课时量计算
第五条正课课时。

分为理论课时和一体化课时,以各系(部)上报教务处备案的学期教学授课计划为准。

理论课课时等于授课周数×周课时数。

凡担任两门(含两门)课以上的,每增加一门,按每周增加2课时;同一门课程,教材版本或进度不同的,按每周增加1课时。

班级合堂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每节课按1×1.5课时;合堂人数超过100人不足150人的,每节课2课时;原则上合堂课人数安排不超过150人。

一体化课课时。

一体化课不设主辅指导教师的专业一体化课程,全天上课,每天指导教师按6课时计算;一体化教学需设置主辅指导教师的一体化课程,每天主指导教师课时按1×6×2/3计算,辅助指导教师按1×6×1/3计算。

合堂上课同正课课时要求相同。

第六条竞赛训练课时的计算。

竞赛指导训练时间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和教务处审批的系(部)训练计划为准。

具体规定如下:
(1)按规定比赛项目,指导训练总课时按指导训练天数×6计算。

(2)比赛训练项目按竞赛模块需要多名教师辅导的,每模块每天6课时工作量核定课时(多名教师的由各系部根据具体辅导课时、天数分配上报)。

第七条校外跟岗实习,原则按50人配一名实习指导教师,跟岗实习指导教师每周按标准课时量12课时计算。

第八条经学院批准的进修、培训、脱产6个月及以上外出挂职(包括第一书记和干部下基层人员)等,期间视同完成标
准课时量12课时。

第九条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视同完成标准课时量12课时。

病、事假及由个人原因所致不在岗期间,不计算工作量。

第十条各教学部门按学期统计教师实际教学课时量,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专职教师如不服从系部安排的教学任务,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其它情况产生的教学课时量,由安排教学的单位报教务处审核,并由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