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水管道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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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临港奉贤一期A项目I标段工程
厂区排水管道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批准人:
批准时间: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施工监理范围、目标和依据 (5)
三、编写监理细则的依据 (5)
四、监理控制要求 (5)
(一)事前监理控制要求和方法 (5)
(二)事中监理控制要求和方法 (6)
(三)事后监理控制要求和方法 (24)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本标段为徐工集团临港奉贤一期A项目一标段,主要建筑物有:新建中挖联合车间、整机调试车间,另外包括附属的职工浴室、丙烷站、供气车间、油化库、门卫间及周边道路和管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3422.74平方米。
整机调试车间:单层工业厂房,局部框架结构辅房(三层),总建筑面积14348.62平方米,占地面积12505.5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17.2米,建筑主要结构类型为轻钢结构,局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中挖联合车间:单层工业厂房,局部框架结构辅房(二、三层),总建筑面积104213.14平方米,占地面积100322.97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17.2米,建筑主要结构类型为轻钢结构,局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附属配套设施:职工浴室、丙烷站、供气车间、油化库、门卫间:单层框架(职工浴室局部三层),总建筑面积4860.98平方米。
1.2、工程名称:徐工集团临港奉贤一期A项目一标段
1.3、工程地点:上海市临港奉贤园区A0203地块内,东侧为F8路,西侧为新四平公路,南侧为两港大道,北侧为规划G2路。
1.4、建设单位:上海徐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5、设计单位:中国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1.6、勘察单位: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7、监理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施工单位: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排水管道工程概述
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700m;现场回填平整后绝对标高4.600m,经强夯处理后场地绝对标高约4.20m。
根据工程总体计划安排并结合以后厂区道路布置,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即将现场施工道路作为以后厂区道路的基层,考虑到排水管道数量较多,直径较大,埋深较深的实际情况,为防止后期管道施工时对已完道路基层的损坏,现先将道路附近及过路的排水管道先行施工。
其他管线如给水、
电气、动力等因其直径较小、埋深较浅可后期再施工,局部过路管现采用预埋套管的形式,以尽量避免或减少后期管线施工时对道路基层的损坏。
本工程排水采用污水和雨水分流制系统,污水通过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管道直径200mm~1400mm, d≤500,采用UPVC塑料波纹管,承插式连接,橡胶圈密封;d>500,采用HDPE螺旋缠绕增强管,专用管件连接。
室外排水管道环刚度要求:人行道下采用4.0kN/m2,车行道下采用8.0kN/m2。
塑料排水管与检查井均应采用柔性连接。
管道埋深1.5~4米,位于机动车道下的检查井及虹吸排水出车间的第一口检查井为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外,其他检查井均为圆形砖砌检查井。
雨水检查井都落底300,污水检查井和废水检查井井底做流槽。
排水井盖采用高强度复合材料制品,道路上采用重型(40吨级),绿化带内使用轻型(10吨级)。
雨水口采用平篦式单篦雨水口雨水口,井箅采用铸铁箅子,连接管管径最小为d200mm,有屋面雨水接入的雨水口、串联雨水口数量超过两个及以上管径为d300mm。
主要工程量一览表
3、地质水文情况
根据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编号为11-W06的《徐工集团临港奉贤一期A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沉桩区的土层分布及相关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见下表。
场地土层部分物理力学性质一览表
4、工程重点、难点及对策
本施工片区素填土连续分布,粘质土、杂填土较多,土质情况较差,道路基层压实度,及雨污管道沟槽回填控制成为工程质量重点监控对象。
监理具体工作及对策如下:
(1)督促施工方做好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安排,尤其是工序各节点时间必须保证,雨季施工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有序、合理安排计划施工,如遇天气问题影响施工进度,需及时报告业主及建设主管部门并做好施工记录;督促施工方提前编制试验检验计划.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规范标准,加强现场过程监控,尤其是进场管材及半成品质量进场检验及复检工作,发现不合格项目立即责令整改或退场,早发现、早反映、早解决。
加大对隐蔽项目现场监理旁站工作,使进度、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二、施工监理的范围、目标和依据
(一)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
(二)根据合同明确该工程施工的质量、投资、工期控制目标,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既定的目标和国家,地区、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编写监理细则的依据
1、《徐工集团临港奉贤一期A项目施工图》及技术核定单
2、徐工集团临港奉贤一期A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4、《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5、《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
6、《埋地塑料排水管道施工》04S520
7、《排水检查井》02S515
8、《雨水口》05S518
四、监理控制要点
(一)事前监理控制要点和方法
1.熟悉合同中有关排水工程条款;
2.明确验收的国家及地方法规和规范;
3.参加图纸会审,通过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和要求,有关各方进现场踏勘,重点检查环境保护、建筑设施、公用管线、交通配合、地区排水系统的现状等,考虑必要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发现问题应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发送的“图纸会审纪要”,是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必要依据。
4.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督促施工单位申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业务能力是否与项目工程相适应;审查管材等出厂合格证及有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二)事中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排水管道施工过程监控
(1)施工准备
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核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既有地下管线系统进行核对,调查暴雨后的积水情况,根据工程特点,考虑施工期间临时排水措施;核对各种公共设施的地下管沟的情况,分析与本工程施工开挖有否干扰,要否考虑改移或临时过渡措施。
(2)测量放样
a.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到现场进行桩交接,交接内容
包括:测量有关图表、基线桩、辅助基线桩、水准基点桩、构筑物中心桩以及各桩的控制桩和护桩示意图等,按上述图表逐桩交点;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复测;
b.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放设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不易被扰动且必须牢固;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及核实,检查测量闭合差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要求,见GB50268-2008表3.1.8。
注:1.L为水准测量闭合路线的长度(Km);
2.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
(3)材料进场检验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
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质量控制
a.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
b.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以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5)开挖沟槽
a.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除按照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尚应考虑管道每一侧的工作面宽度(见GB50268-2008表4.3.2)、管道每一侧的支撑厚度(150~200mm);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毫米)表4.3.2
注: 1.槽底需设排水沟时,工作面b1应适当增加;
2.管道有现场施工的外防水层时,b1宜取800mm;
3.采用机械回填管道侧面时,b1需满足机械作业的宽度要求。
b.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以内、沟槽不设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GB50268-2008表4.3.3规定。
深度在5m以内的沟槽边坡的最陡坡度表4.3.3
c.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多层沟槽的层间应留平台,放坡开槽时台宽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5m;
d.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应按机械性能确定;宜在设计槽底及柱以上留20~30 cm左右进行人工清基;
e.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不得影响建(构)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沟的井盖并妨碍其正常使用;
f.人工挖槽时,每侧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上缘不宜小于0.8m;沟槽边堆置土方不得超过设计堆置高度;
g.采用坡度板控制槽底高程和坡度时,平面上呈直线的管道坡度板设置的间距不宜大于15m,曲线地段应适当加密,井室位置、折点及变坡点应增设坡道板;坡度板距槽底高度不宜大于3m;
h.沟槽开挖质量应不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规定;沟槽中心线每侧净宽不应小于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槽底高程允许偏差见GB50268-2008表4.6.1;
i.在沟槽边坡稳固后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
(6)沟槽支撑
a.沟槽支撑的选用应根据土质、地下水位、开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
材料可选用木材、钢材或钢材木材混合使用;
b.撑板支撑采用木材时,撑板厚度不宜小于50mm,长度不宜大于4m;槽梁或纵梁宜为方木,断面不宜小于150mmX150mm;横撑宜为圆木,共梢径不宜小于100mm;
c.撑板支撑的每根横梁或纵梁不得少于2根横撑;横撑的水平间距宜为1.5~
2.0m,垂直间距不宜大于1.5m;横撑影响下管时,应有相应的替撑措施或采用其他有效的支撑结构;
d.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开挖沟槽深度不得超过1.0m;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e.撑板安装应与槽壁紧帖,有空隙时应填实,横排应水平,立排应顺直,对接应紧密;横梁应水平,纵梁应垂直,并必须与撑板密贴,连接牢固;横撑应水平,与横梁或纵梁垂直,且支紧、牢固;
f.采用钢板桩支撑时,可采用槽钢、工字钢或定型钢板桩;按具体条件设计为悬臂、单锚,或多层横撑的钢板桩支撑,并应通过计算确定钢板桩的入土深度和横撑的位置和断面;
g.支撑设置后,沟槽中心线每一侧的净宽不应小于施工设计的规定,槽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安装应牢固可靠;钢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得大于50mm;垂直度不得大于1.5%;
h.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攀登支撑;承托翻土板的槽撑必须加固,翻土板的铺设应平整,与横撑的联接必须牢固;
i.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求
施工单位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支撑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在拆除后应及时回填;对于设置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线向两端延伸拆除;多层支撑的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其上层支撑;当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
J.拆除钢板桩支撑时,应按照施工设计回填达到规定高度后,方可拔除钢板桩;钢板桩拔除后应及时回填桩孔,并应采取措施填实,当采用砂灌填时,可冲水助沉;当控制地面沉降有要求时,宜采取边拔桩边注浆的措施;铺设索性管道的沟槽,支撑的拆徐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k.沟槽开挖与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时,压实度、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l.沟槽开挖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68-2008表4.6.1规定。
沟槽开挖的允许偏差表4.6.1
(7)施工排水
a.施工排水应编制施工设计;
b. 施工排出的水,应汇集输送至抽水影响半径范围以外,且不得破坏道
路、河岸其他构筑物等;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当管道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c.采取明沟排水施工时,排水井应布置在沟槽范围以外间距不宜大于150m 。
在开挖地下水水位以下的土方前,应先修建排水井;但排水井处于细砂、粉砂或轻亚粘土层时,应采取过滤或封闭措施,封底后的井底高程应低于沟槽底,且不宜小于1.2m;配合沟槽的开挖,排水沟应及时开挖及降低深度,其深度不宜小于0.3m。
(8)地基垫层,平基、管座的施工监控
a.管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a)原状地基的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检查地基处理强度或承载力检验报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b)砼基础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数量及检查方法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第6.2.8条第2款执行;
c)砂石基础的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或GB50268-2008有关规定;
d)管道基础的允许偏差见GB50268-2008表5.10.1
管道基础的允许偏差表5.10.1
b.铺设前应先对槽底进行检查,槽底高程及槽宽须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有积水和软泥。
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c .槽底为岩石或坚硬地基时,应按设计规定施工,设计无规定时,管身下方铺设砂垫层,其厚度应符合GB50268-2008表5.2.1规定。
砂垫层厚度表5.2.1
d.柔性管道的基础结构设计无要求时,宜铺设厚度不小于100mm的中粗砂垫层;软土地基宜铺垫一层厚度不小于150mm的沙砾或5~40mm粒径碎石,其表面再铺厚度不小于50mm的中、粗砂垫层;
e.柔性接口的刚性管道的基础结构,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土质地段可铺设砂垫层,亦可铺设25mm以下粒径碎石,表面再铺20mm厚的砂垫层(中、粗砂),垫层总厚度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柔性接口刚性管道砂石垫层总厚度表5.2.3
f.管道有效支承角范围必须用中、粗砂填充插捣密实,与管底紧密接触,不得用其他材料填充;
g.当槽底地基土质局部遇有松软地基、流沙、溶洞、墓穴等,应与设计单位商定处理措施;
h.管道应在沟槽地基、管基质量检验合格后安装。
(9)安管的施工监控
A.管材堆放宜选用方便、平整、坚实的场地;堆放时必须垫稳,防止滚动,堆放高度可按照产品技术标准或生产厂家的要求,如无其他规定时应符合GB50268-2008表5.1.4的规定,使用时必须自上而下依次搬运。
管节堆放层数与层高表5.1.4
注:D。
为管外径。
b.管道安装前,宜将管、管件按施工方案的要求摆放,摆放的位置应便于起吊及运送;安装时宜自下游开始,承接口朝向施工前进的方向。
C.接口工作坑应配合管道铺设及时开挖,开挖尺寸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并符合表GB50268-2008表5.1.10规定。
接口工作坑开挖尺寸表5.1.10
注:1.D1为管外径(mm);
d. 根据管径大小,场地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下管方法,当地面坡度大于18%,且采用机械法施工时,施工机械应采取稳定措施;安装柔性接口的管道,当其纵坡大于18%时,或安装刚性接口的管道其纵坡大于36%时,应采取稳管措施防止管道下滑;
e.管节的规格、性能、外观质量尺寸公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管节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现裂缝、保护层脱落、空鼓、接口掉角等缺陷,应修补并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管座分层绕筑时,管座平基砼抗压强度应大于5N/ mm 2,方可进行安管,绕筑砼管座时,应留置砼抗压强度试块,标准养护试块,每工作班不应小于一组,每组3块;每浇筑100m3 或每段长不大于100m 时,不应小于一组,每组3块;
f.管道安装时,应将管节的中心及高程逐节调整正确,调节管节中心及高程时必须垫稳,两侧设撑杠不得发生滚动;安装后的管节应进行复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应随时清扫管中的杂物;合槽施工时,应先安装埋设较深的管道,当回填土高程与相邻管道基础相同时,再安装相邻的管道。
g.雨季施工应注意疏导槽边的雨水,应做好槽内排水及防止“漂管”;合理缩短开槽长度,及时砌筑检查井,暂时中断安装的管道及河道相连通的管口应临时封堵;以安装的管道验收后应及时回填土;
h.新建管道与已建管道连接时,必须先核查已建管道接口高程及平面位置后,方可开挖。
i.管道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道埋设深度、轴线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压力管道严禁倒坡;刚性
管道无结构贯通裂缝和明显破损情况;柔性管道的管壁不得出现纵向隆起,环向扁平和其他变形情况;管道铺设安装必须稳固,管道安装后应线形平直。
b)管道内应光洁平整,无杂物,油污;管道无明显渗水和水珠现象;管道与井空洞口之间无渗漏水。
c)管道铺设的允许偏差见GB50268-2008表5.10.9
管道铺设的允许偏差表5.10.9
(10)接管
a.柔性接口形式符合设计要求,橡胶圈材质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并应由管材厂配套供应;外观应光滑平整,不得有裂缝、破损、气孔、重皮等缺陷;每个橡胶圈的接头不得超过2个。
b.管及管件、橡胶圈的产品质量应符合GB50268-2008第5.6.1、5.6.2、
5.6.5、5.7.1条有关规定,应检查成品管进场验收记录;
c.柔性接口的橡胶圈位置正确,无扭曲、外露现象;承口、插口无破损、开裂;双道橡胶圈的单口水压试验合格;刚性接口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
有开裂、空鼓、脱落现象;检查水泥砂浆、砼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d.柔性接口的安装位置正确,其纵向间隙符合表5.6.9-1的规定;
刚性接口的宽度、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其相邻管接口错口允许偏差:Di小于700mm时,应在施工中自检;Di大于700mm,小于或等于1000mm时,应不大于3mm;Di大于1000mm时,应不大于5mm;检查时于两井之间取3点,用钢尺、塞尺量测。
e.管道沿曲线安装时,接口转角应符合表5.6.9-2规定;检查时用直尺量测曲线般接口。
f.柔性接口的钢筋砼管、预(自)应力砼管安装前,承口内工作面、插口外工作面应清洗干净;套在插口上的橡胶圈应平直、无扭曲,应正确就位、橡胶圈表面和承接口工作面应涂刷无腐蚀性的润滑剂;安装后放松外力,管节回弹不得大于10mm,且橡胶圈应在承、插口工作面上。
(11)检查井
a.井底的砼基础应与管道基础同时浇筑;
b.检查井内的流槽,宜与井壁同时进行砌筑。
当采用砖石砌筑时,表面应采用砂浆分层压实抹光,流槽应与上下游管道底部接顺,管道内底高程应符合表GB50268-2008表5.10.9规定;
c.在砌筑检查井时应同时安装预留支管,预留支管的管径、方向、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管外壁与砌筑井壁洞圈之间为刚性连接时水泥砂浆应坐浆饱满、密实。
预留支管管口宜采用低强度等级砂浆砌筑封口抹平。
d.检查井接入圆管的管口应与井内壁齐平,当接入管径大于300mm时,对于砌筑结构井室应砌砖圈加固。
e.砌筑园形检查井时,应随时检测直径尺寸,当四面收口时,每层收进
不应大于30mm;当偏心收口时,每层收进不应大于50mm;
f.砌筑检查井的内壁应采用水泥砂浆勾缝,有抹面要求时,内壁抹面应分层压实,外壁应采用水泥砂浆槎缝挤压密实。
g.检查井砌筑至规定高程后,应及时浇筑或安装井圈,盖好井盖;如不能及时加盖也应采用钢筋焊成临时防护网加盖,或采用木版加盖,防止行人或儿童掉入井内造成安全事故;
h.检查井周围回填土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a)砌筑水泥砂浆强度、结构砼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b)砌筑结构应灰浆饱满、灰缝平直,不得有通缝、瞎缝;砼结构无严重质量缺陷;井室无渗水、水珠现象。
C)井壁抹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砼无明显一般质量缺陷;井室无明显湿渍现象。
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8-2008表8.5.1规定;
井室允许偏差表8.5.1
(12)闭水试验
a.回填土前应采用闭水法进行严密性试验。
试验首段按井距分隔,条件允许时可一次试验不超过5个连续井段;对于无法分段试验的管道,应由工程有关方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b.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带井试验)。
c.管道闭水试验时,试验管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无积水;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d.管道闭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
上游设计水头加2m计;
b)计算出的试验水头小于10m,但已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c) 闭水试验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实测渗水量小于或等于GB50268-2008表9.3.5规定的允许渗水量;
d)管道内径大于表9.3.5规定时,实测渗水量应小于或等于按下式计算的允许渗水量。
Q=1.25√Di
Q-允许渗水量(m³/24 h.km )
Di- 管道内径(mm)
e)闭水试验时,试验管段灌满水后浸泡时间不应少于24h ,试验水头达规定水头时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测结束时,应不间断地向试验管内补水,保持水头稳定,渗水量的观测时间不得小于30min。
f)管道内径大于700mm时,可按管道井段数抽样选取1/3进行试验,试验不合格时,抽样井段数量应在原抽样基础上加倍进行试验。
刚性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表4.6.3-1
注:表中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和轻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分别以相应的标准击实试验法求得最大干密度为100%。
(11) 回填土。
a.管道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同时闭水试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回填;
b.除设计有要求外,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以及大于50mm 的砖、石等硬块;在抹带接口处,或电缆周围应用细粒土回填;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类和采用的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率±2%范围内。
c.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