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领取贵州齐鲁能源有限公司平塘县兴发煤矿采矿许可证(兼并重组转让后变更)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领取贵州齐鲁能源有限公司平塘县兴发煤矿采矿许可证(兼并重组转让后变更)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17.03
•【字号】黔国土资审批函[2017]372号
•【施行日期】201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关于领取贵州齐鲁能源有限公司平塘县兴发煤矿采矿许可证
(兼并重组转让后变更)的通知
黔国土资审批函[2017]372号你单位提交的贵州广盛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平塘县兴发煤矿采矿权变更(煤矿兼并重组)申请资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相关要求,该矿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转让交易,并已出具交易证明书。
现批准转让,准予变更登记。
变更后的采矿权人名称为“贵州齐鲁能源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贵州齐鲁能源有限公司平塘县兴发煤矿”。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1年12月至2014年9月。
请在收到本通知的30日内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领取采矿许可证。
根据你单位提交的资料该矿第一期资金占用费、滞纳金,第二期滞纳金等未缴纳,未提交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凭证;未提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审查批复文件等问题。
对上述及其它尚未履行的法定义务,按照所涉采矿权转让合同和你单位承诺,你单位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由你单位负责履行。
如涉及矿区范围重叠、禁采区重叠等问题在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中解决。
该矿矿区范围在黔桂黔南坳陷罗甸地区油气勘查范围内,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产建设中要与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矿业权互不影响、确保安全。
根据贵州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议会议纪要〔2014〕第8次和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相关政策,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期间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煤矿采矿许可证,仅可用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实施任何开采活动,请按照采矿权延续及我省煤矿兼并重组政策及时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