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二七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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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财务处文件
南财财字[2021]8号
关于编报二○○九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本校各部门:
为了做好2021年度部门经费预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经费预算须按业务维持费和专项经费两类分别编制,认真填写部门维持经费预算表和专项经费预算表〔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工程经费预算明细表〕。
2、教学院、系、部教学业务维持费〔含差旅费,印刷复印费、低值易耗品,实习实训费、实验费等教学业务费,以及办公用品、费等〕,将根据教职员工数和学生数按照定额综合预算。
各部门只要如实填报在职教职员工数和在册学生数即可。
各院系学工业务费由学生处统一预算。
3、团委业务维持经费〔办公及日常业务经费〕,参照去年生均业务费指标综合预算,大型演出活动等经费按专项预算。
4、党政职能部门、科研院所、教辅部门、附属机构及群众团体等部门业务维持经费,包含本部门办公经费〔含办公经费、差旅费、费〕和日常业务费两局部,前者按照本部门员工人数及类别参照定额预算;后者须列出主要业务事项进行预算,在编制预算时要结合上年度的方案指标和实际开支情况,并考虑下年度的增减因素,本着实事求是的原那么从严控制。
5、各部门申报专项经费,要结合我校“十一五〞开展规划,按照“保
重点、保急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那么,科学合理地精心编制预算方案。
6、红山学院、桥头校区管委会合并按维持经费和专项经费独立编制预算。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09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填写有关表格〔财务处网站下载〕,于08年12月29日前,将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一并交财务处综合管理科。
附表1:南京财经大学部门维持经费预算表
附表2:南京财经大学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
附表3:南京财经大学工程经费预算明细表
附件4:行政职能部门办公费预算标准
南京财经大学财务处
2008年12月1日
附表1
南京财经大学部门维持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章〕:
职工总数,其中:厅级,处级,管理人员,教辅及研究人员,
其他人员学生人数:其中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数单位:万元
注:教学院〔系、部〕、团委只需填写本部门职工总人数和学生人数,具体工程不用填写。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表2
南京财经大学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
部门名称〔章〕:单位:万元
注:每一工程必须分别填写工程预算明细表〔附表3〕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表3
南京财经大学工程经费预算明细表
部门名称〔章〕:单位:万元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件4
行政职能部门办公费预算标准
单位:元/人.年
注:办公费主要指单位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书报杂志、一般性办公用品〔如笔、公文夹、
订书器、机、档案袋、信封、纸张、计算器、计算机软盘等〕,以及一般印刷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