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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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3.12
•【字号】大银保监复〔2021〕27号
•【施行日期】2021.03.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大理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
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大银保监复〔2021〕27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人保寿险滇发〔2021〕71号)材料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35号二层变更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35号一楼1号、2号铺面和二楼。
二、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换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做好对外公告等工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大理监管分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