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关税制度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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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关税制度构成要素 (关税课税标准)
为了规范的对课税对象计征关税,必须对课税对象 进行量化。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标准就是对课税对象进行量化的尺度。 根据课税标准不同,关税可分为:
• (1)从价税: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或价值作为 课税标准的一种税。
• 从价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 (2)从量税:从量税是以课税对象的数量作为课税标 准的一种税。
的
但从征收关税的角度来看,它是在该国关境之
区
外,这是因为进出自由(港)区的货物可以不
别
征关税,
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 取消关税,对外实行共同的关税时,关境
就大于国境。
关税与国境练习题
• 1.(单选)
•
1.关境与国境相比:
•
A.关境可以小于国境
•
B.关境可以大于国境
•
C.关境可以等于国境
中国海关纳税义务人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 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 务人补征税款。但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 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 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 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 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 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 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 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 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海关估价×30%
例:深圳居民张先生到香港购买了一台iPad, 但在返回深圳入境时,为什么尽管其一再 解释是自用物件,但仍需缴税后才能过关? 张先生必须为ipad缴纳多少关税?
带出去的也要申报
• 旅客出境时若携带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 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或需复带进 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 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则应当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 品申报单》(以下称《申报单》)进行申报。 旅客应当妥善保管申报单,该单据将作为 复入境时相关物品的免税证明。
第二讲 中国关税制度总论
教学大纲
摘要: • 关税纳税义务人 • 关税的课税对象 • 关税纳税环节 • 关税课税标准 • 关税的税率
学习目标: 1. 掌握海关关税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2. 了解关税制度的构成要素种类 3. 掌握关税三级法律体系 4. 主要掌握海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范围
国境税
进口税
关税
出口税
溯及既往的效力
• 溯及力:是指在新法生效后,对于发生在 新法生效前的行为是否适用新法。
• 我国规定的原则:没有规定有溯及力的, 视为没有溯及力。
第二节 关税制度构成要素
(关税课税对象)
(一)征税对象 课税对象又称课税客体,即征税对象。《海关法规定》关 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
• 1、进出口货物: • a、进出我国大陆关境的货物(港澳台具有单独关税地区
的性质)
• b、不同于进出境货物(包括进出口,过境,转运,通 运)。过转通不征收关税。
• 关税缴纳手续:关税制度中关于纳税人履
行关税给付义务手续的规定即是关税缴纳程序。
第三节 关税立法与关税法律体系
我国关税立法实行三级立法体系。相应地, 关税法律体系也分为三级。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国务院 3、海关总署
第四节 关税法律的效力范围
一、关税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
海关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整个中华人民共 和国关境。即排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以外 的全部国家领土。
关税法律作为海关法一部分,它的空间效 力范围与海关法的空间效力范围一致。
国境是一个国家以边界为界限,全面行使主权的境域, 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
关境是一个国家关税法令完全施行的境域。
一般情况下:国境与关境是一致的;
当一个国家在国境内设立自由贸易港、
两
自由贸易区、保税区、保税仓库时,关境
者
就小于国境;自由港或自由区虽在国境之内,
•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二节 关税制度构成要素
(中国关税的纳税人)
(一)纳税人 《进出口关税条例》第4条 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 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接受委托办理有 关手续的代理人,也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有关关税法的规定,直接负有纳税责任 的义务人,具体包括:(1)进口货物的收货 人;(2)出口货物的发货人;(3)拥有应 税个人自用物品的入境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 人员,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 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收件人;
(二)纳税义务人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物品的纳税人是物品的持有人、所有人或收件人。
思考:关税纳税义务人与关税负税人的区别
• 关税纳税义务人:依法负有实际缴纳税款 义务的人。
• 关税负税人:最终承担关税税赋的人
关税纳税义务人可以通过提高货物价格将关 税税赋全部或部分转嫁给其他人。
• 2、进出境物品:个人使用的东西。各国都规定有自用合 理数量的限制,并适用简化税率。(例如,出国留学人员随身携带
的物品限20公斤)
•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 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
•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 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 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 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 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 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 关税纳税环节是进口货物供关境内使用(for home use) 或出口货物关境外使用 的环节。
• 判断进口货物是否流转到关税纳税环节: 1. 有关货品在空间上实际进入关境; 2. 该货品依法可以供境内使用或实际上已经在境内使用。 按规定本应在结关放行时,但实际在关税纳税义务人申请供
境内使用被接受为满足条件。
例:内地居民朱小姐经香港回深圳时,即便 向海关人员出示了自己iPad里的文档、照 片等资料,也还是为自己使用了近一个月 的iPad缴纳了1000元人民币税款。
• 进口关税课税对象的本质:是在境外物化 了的劳动
• 1) 课税对象是物化了的劳动
• 2)课税对象的物化过程必须发生在我国的 境外
• 出口关税课税对象的本质:是在境内物化 了的劳动
我国关税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纳税 方式:
• 1.口岸纳税方式。这是关税最基本的纳税方式,也是我国关税的最基本纳税 方式。由于征税手续在前,结关放行在后,因此税款能够及时入库,防止并 尽可能地避免了拖欠税款的现象,不易发生漏征、错征等问题。故口岸纳税 方式是世界各国所普通采用的纳税方式。 2.先放行后纳税的方式。这种方式是指海关允许某些纳税人办理了有关担保 手续后,先行办理放行货物,然后再办理纳税事项。先放行后纳税的方式一 般是在口岸纳税的基础上对某些易腐货物、急需货物或有关手续无法立即办 理结关等特殊情况下而采取的一种比较灵活的纳税方式。该方式有利于货物 能够及时地进出关境和投放市场,防止口岸积压货物;同时也有利于纳税人 能有充足的时间办理纳税手续。这种纳税方式在我国过去很少采用。这些年 来,出于客观需要对某些进出口货物也采取了先放行后纳税的方式。 3.定期汇总纳税方式。这种纳税方式是对进出关境的应税货物,逐票申报 并计算应纳税款,经纳税人汇总之后,每10天向其管辖海关缴纳一次税款的 纳税方式。该方式主要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数量多、信誉高以及 管理组织好的企业。要采用这种纳税方式时,须由纳税人首先向其所在地海 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之后方可以实行。采用这种定期汇总纳税方式 可以简化纳税手续,便于纳税人纳税,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手表“分段”征税:如果手表价格在 5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按20%的税率征税; 如果手表价格超过了1万元,则按30%的税 率征税。
一位去香港游玩的内地旅客,在香港购 买了价值7000元人民币的手表,返回通关 时要求征收多少关税。
•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 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 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 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 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 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 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 灯具和餐料。
• 古代关税课税对象:包括进出口货物或物 品和过境货物或物品。
• 现代关税课税对象:主要是进口货物和物 品,只有少数包括出口货物或物品。绝大 多数国家不征收过境货物或物品。
第二节 关税制度构成要素 (关税纳税环节)
• 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 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 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
• 张某在从日本探亲回国时,受朋友王某之 托,为其在日本购买价值人民币1400元奥 林巴斯照相机一部。入境时,张某按规定 缴纳了关税400元并取得了完税凭证。张某 回国后,在将照相机连同购货发票和完税 凭证交付李某时,王某付给张某货款1400 元,税款400元。
• 问题:谁是关税纳税义务人,谁是关税负 税人
(二)原产地制度
为区分不同国家适用不同关税税率,要确定货物原产地。 进口货物税率:最惠国税率、普惠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
(三)关税减免制度
对某些纳税义务人或某些课税对象实施税收优惠。
第二节 关税制度构成要素 (关税征纳程序)
• 关税征收程序:也称关税纳税义务确定程
序,是海关确定关税纳税义务的具体内容时必 须遵守的方法、顺序和手续方面的规定。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150元/台
•
手提电脑:1000元/台
•
台式机主机:400元/台
•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
•
数码相机:400元/台
•
奶粉、咖啡、茶:20元/kg
•
MP3: 20元/台
•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台
•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
•
U盘:20元/个
•
或免税,国内能大量生产的商品和奢侈品征收高关税;
关税税率是根据课税标准计算关税税额的比率。
• 从价税的税率通常表现为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 价值或价格的百分比。
• 从量税的税率表现为每个计量单位的课税对象的 应纳税额。
(一)关税税则
关税税则,又称海关税则,是根据国家关税政策,按进出口货品 的不同类别排列,加以系统分类的关税税率一览表。
• 从量税税额=进口数量×每单位数量的关税税额
• (3)复合税:复合税是兼以课税对象的数量 和价值为课税标准的一种税。
• 复合税税额=从量税税额+从价税税额
第二节 关税制度构成要素 (关税税率)
税收调控经济运行、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职能 作用,都在税率中得以体现。
eg对国内紧缺而又急需的生活必需品和机器设备应该给与低关税
•
D.以上都对
•
判断题
•
缔结关税同盟的国家关境大于国境。
二,关税法律的时间上的效力 (关税法律的生效)
1、法律直接规定生效时间 (1)法律公布一段时间后生效 (2)法律公布后立即生效 2、以法律文件到达为生效时间 3、法律中没有规定生效的时间
二,关税法律的时间上的效力 (关税法律的失效)
1. 明令废止 2. 所依据的上位法失去法律效力 3. 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失效
第一节 关税制度的概念
• 关税制度:调整海关与当事人之间的有关 关税计征、减免、缴纳、追补、退还、保 税以及关税纳税争议及其复议等关税征管 关系的法律规范。
• 关税制度由关税征收制度,减免制度,保 税制度,退补制度,缴纳制度,纳税争议 复议制度和违法行为处罚制度构成。
• 关税制度是海关管理制度的核心制度,海 关依照海关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进出 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 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 查缉走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