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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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
监督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18.05.29
•【字号】并环发〔2018〕85号
•【施行日期】2018.05.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噪声污染防治
正文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
理的通知
并环发〔2018〕8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控制和减少环境噪声污染,确保我市中、高考的顺利进行,从6月1日开始到中、高考结束的时间里,市环保局将组织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监督检查力度,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现将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执行22:00~次日6:00禁止夜间施工的规定。

(二)在6月7日、8日、20日、21日、22日五天时间内,考场周边全天24小时禁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三)对在夜间和午休时间内进行装修、使用高音喇叭及音响器材、对禁呜路段乱呜喇叭、夜间挖运土石方等严重扰民现象,相关责任部门要严肃查处。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分区域,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环境保护局将在中、高考期间不定期组织抽查,坚决查处影响考生和广大市民学习和休息的噪声扰民行为。

6月7日、8日、20日、21日、22日五天,各县(市)区环保局、直属分局要由领导带队,对考场周围进行巡查,确保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三)对群众通过12319城建举报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查处、及时反馈。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违法扰民的施工单位进行曝光。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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