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水工程备案要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防水工程备案要求
建筑防水工程备案时需提供的资料: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备案登记表。

(原件)
工程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外地施工企业还需提供进文备案文件。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建筑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合同(原件)。

原则上要求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

使用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的需提供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专业分包劳务合同。

(原件)
需提供建筑防水工程中防水材料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进场复试检测报告。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防水专业岗位证书。

建筑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需建设、监理、施工各方审查同意后签字盖章)
施工图纸(需贴图审标签),如有变更需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变更并经图审机构审查通过的设计变更原件。

建筑防水工程专业分包企业质量保证体系。

(原件加盖公章)
建筑防水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或实施内部承包的,不在分包工程备案之列,需提供总承包单位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总承包合同及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等证明文件。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通过后,进行专业工程备案登记并开具专业工程备案通知书。

注:按建(构)筑物工程部位分类按建(构)筑物工程部位分类可划分为:地下防水、屋面防水、室内厕浴间防水、外墙板缝防水以及特殊建(构)筑物和部位)如水池、水塔、室内游泳池、喷水池、四季厅、室内花园等)防水。

注册登记注意事项
1、本表是根据《山东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的,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注册登记的主要文件之一,一式三份,设备产权单位、市、县注册登记机关各存一份;
2、本表由设备产权单位填写,宜用计算机打印,也可用钢笔填写;
3、本表填写内容应齐全、合法、真实、有效,不得伪造、涂改;
4、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设备产权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a)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注册登记申请表;
b)注册登记(设备产权)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c)设备购销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一份;
d)制造许可证明(实行许可的)、备案证明、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e)租赁单位取得的租赁确认证书复印件一份;
f)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本办法实施前已购置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除应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g)技术改造、大修情况资料;
h)事故记录和累计运转记录等资料。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a)属国家、省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再使用的;
b)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c)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和国家、省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d)磨损严重、基础部件已损坏,在进行维修不能达到使用安全要求的;
e)按照有关规定检验不合格的。

备注:复印件须加盖注册单位红章并提供原件备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