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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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幼儿园园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幼儿园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为了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示范作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现制定我园骨干、优秀教师的评选标准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园级骨干教师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评选标准
1、来我园工作满一年以上。
2、热爱幼教事业,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家长中有较高的声誉。
敬业爱幼,乐于奉献,有高度的责任心,教育理念先进,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
3、具有团结协作,关心集体,严于律己的良好品质。
4、具有良好的现代信息素养,并能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5、教育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得到幼儿和家长好评和同事的公认。
6、积极参加园级以上的各项评比,并荣获第二名以上。
7、积极参与园本教研并承担部分任务。
8、班级管理能力突出,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9、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主动与幼儿、家长和配班老师沟通,在幼儿、家长和同事中有较高的公信度。
江宁区上坊幼儿园“园级骨干教师”评比方案
江宁区上坊园“园级骨干教师”评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培养新型的教育人才,全面推进幼儿园的教育改革,提升保教质量,提高办园水平,在一线教师群体中挖典型、重培养,积极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将于2013年1月全面开展园级骨干教师评比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二、评比对象
本园在职在岗教师(区级骨干除外)
三、评审小组
组长:余宁云
组员:
四、自评打分标准
1(热爱幼儿园,热爱幼教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
(10分)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学工作量饱满。
(10分)
3(具备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教师资格。
(10分)
4. 具备普通话考核二级甲等证书(5分)。
5.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能主动承担各级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有市级以上个人课题(15分)、区级以上个人课题(10分),承担园内区以上课题主要研究(5分)。
6(认真撰写论文或案例,近两年来有论文或案例在区级以上获奖(按最高获奖分计算,得分不累加),区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获市级同等级奖加(5分),获省同等级奖加(10分)。
7.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近两年来在个人在街道、区级教育教学评比活动中表现突出,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获市级同等级奖加(5分),获省同等级奖加(10分)。
7、近两年来承担园内班组长工作得(10分),教研组组长职务得(15分),参加区中心教研组活动出满勤得(5分)。
8、能主动承担公开课或讲座任务,近两年来在园级进行公开课或讲座(5分),街道级(10分),片级(15分),区级以上(20分)。
海口市开展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开展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海口市各区教育局、市属幼儿园:
为不断适应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提高学前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能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我局决定开展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必须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群众公认。
(二)业绩考核与资格培训考试和期满考核相结合原则
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注重教师师德师风和成长业绩考核,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资格培训,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公示确认为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
骨干教师在任职期满后进行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三)好中选优与兼顾薄弱相结合的原则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以好中选优为主导,兼顾区域,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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