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广东的农田水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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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广东的农田水利事业
吴建新
【摘要】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emergence of the regional water management strategy and the transfer of the power of flood control from the gentry to the modern country in the period of Republic of China. On this basis, the new technology, materials and construction systemswere
put into effect.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food supply, local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in the time of Republic of China took great efforts in the various constructions of water conser- vancy, building more levee sections uniting more gates in the plains and more various kinds of large irrigation facilities in the mountains. Therefore, the farmland irrigation and water conversancy of Guangdong had made greater achievements in the period
of Republic of China than that in the periods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叙述了民国时期区域性治水方略的出现,和治水权利从士绅向近代国家的转移趋势。
在这个基础上采用了水利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的施工组织制度。
民国时期为了解决广东的粮食问题,大力兴建各类水利设施,在平原实行筑闸联围,增建堤段;在山区大建各种类型灌溉设施。
为此,民国时期广东的农田水利事业取得了超过明清时期的巨大成就。
【期刊名称】《古今农业》
【年(卷),期】2012(000)002
【总页数】13页(P87-99)
【关键词】民国时期;广东;农田水利事业
【作者】吴建新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室,广东广州51064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279.2
民国时代,随着先进水利工程技术的引入,新的治水体系兴起,对珠江流域水环境的治理也日趋科学化,广东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比起明清时期有了较大的发展。
关于这个题目目前未见专文讨论,本文仅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不足之处,请方家指正。
一、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与实行
(一)区域性的治水方略
区域性的治水方略是在近代国家形成之后才出现的。
晚清民国地方自治运动的兴起,催生了区域性的专业治水机构。
1914年成立的广东督办治河处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随着近代水利科学思想的传入,区域性的专业治水机构对水环境的认识超越了传统社会时代,尽管它在建立的早期仍然受到自治运动的影响。
[1]
晚清民初,由于水灾频频,人们对整治珠江流域的水患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案。
这些方案,大都是在传统治水方案的基础上,吸收近代环境科学的一些观点而提出的。
[2]治河处聘请了上海浚浦局工程师、外国人海德生对广东西江的治河方略提出了建议。
担任广东治河处总工程师的瑞典人柯维廉,在1925年发表了专著《广
东水患问题》,探讨了各种治河方案的可行性,然后一一指出其缺点,提出了基本的治河方略。
[3]
柯维廉认为最快和最有效的办法是,完善各基围,加高培厚,至少加高三英尺以上。
凡是江河没有基围者,从速设立。
以及在各支流和涌滘,设立水闸,在干旱时节闭闸以增高水位便利灌溉。
在较大的支流,设立活动水闸,调节下游的水位。
沿西江一带,自肇庆上,约五英里地方,干河两岸,基围皆全行改建,到磨刀门止,并沿途设立活动闸门水坝。
东、北江水道,多数需用堤坝防洪,整治支流和涌滘以利泄水和兼顾航运。
至于珠江,则建芦苞、西南、沙口水闸可以减低水位。
[4]柯维廉的意见为区域性治水方略定下了基调。
1925年的水灾,崩围多是位于与干河相连之各小涌两岸小基,更使治河处认为“本处防潦计划所定之堵支强干办法,以
从事改建沿河各干河基围,并酌量建闸水闸或活坝,以期减免内地基围护养之劳,应该从速实行。
”[5]
治河处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实实在在地进行了科学勘察和研究,比对了各种治水方案。
1933年出版的《广东二十年来治河防潦汇刊》中《论治河各种计划》对这一过
程进行了陈述,其中论及7种治河方案,包括开凿运河通长江,开凿新河分别入
海与通羚羊峡,开凿河床或者大力疏浚河道以江河减低水位,建筑大型蓄水池以蓄水等六种方法,经过实地考察和论证,发现这些方案,或在地质、水文地理上不可行,或成本太高,或缺乏技术上的可行性而被否决。
至于广植森林从长远来说有生态和经济上的效益,然“若专恃之以为防潦则不可”,急速减低水位,消除潦患
的最佳方案,“唯有于干河之两岸修缮有力围基,以为抵御水患之具,此策与前人所经营者,亦正相吻合。
”[6]可以说,1925年柯维廉提出的区域性治水方略
得到了认可。
(二)治水权利的转移及其作用
治河处的治水方略是总体上改变珠江流域的水环境。
珠江水系分为各个不同的小流域或者说是各个不同的小块的水环境,这是不同的治水体系形成的地理基础。
将区域性治水方略推行到地方,形成新的治水体系,这必然会对旧的治水体系产生冲击。
民国前期,从清代延续下来的治水体系中,士绅通过掌控治水权而形成对地方的控制权。
这类围董,“每遇难题发生时,多存因陋就简之心,而不谋彻底解决之法。
目光所及,仅仅本基围。
绵亘较远之基围,围内之安危,在于基围之坚固是赖。
然因为基围分属于多属围董经管,彼此各有所司,不相联合。
致令一围之中,此段修筑完固,而另一部分则任其残缺。
”[7]士绅垄断了治水权,就实现了攫取经济特权、掌控地方特权的目的。
这类人主导的基围建设,“修筑多用旧法。
不独基身斜坡,失之太陡,且所填泥土,多未充分峨实。
……只可抵御极平常之潦水。
”[8]但是草草建设的基围很难抵御洪潦,每年“因为基围崩陷者,损失最少千万元以上。
”[9]商人参与或主导治水体系是清末民初的新事物。
商人为主体的广州九善堂中,就有专门管理参与治水的机构,其个别上层分子就亲自参与大型水利体系的修复,[10]或者参与水事纠纷的调解,[11]或者捐款给各地的水利建设等。
[12]商人主导的地方治水体系有1921年成立的韩江治河处。
[13]商人还参与传统的士绅为主体的治水体系,并发挥主导作用。
如清末民初主导桑园围务的总理是香港巨商,副总理是省港巨商。
[14]商人参与治水,多以慈善为目的,给以士绅为主导的治水体系加入了新的元素。
但是以地理环境为基础的各自为政的治水体系会造成割裂的水环境,不利体现近代国家意志的治水方略的推行。
广东治河处的治水方略是要筑闸联围、强干弱支,以促进不同治水体系的联合,增强抵御水灾的能力,减少潦患的机会。
这个治河方略要打破狭隘的水环境观、杜绝旧势力对治水权的垄断,这样,势必触及不同治水体系的治水权。
当然国家的专业治水机构不是大包大揽的方式,只有关键性的水利枢纽,如芦苞活闸这类民力所不能及的大型工程,才有国家拨款,由广东治河处直接设计、兴筑。
一般情况下采取官督民办、或者官民合办的方式,经费来源上是以民间集资为主,民力有所不逮时官助部分,或者官贷民还,治河处只是负责勘测设计与工程监理。
新的治河方略就在国家和地方社会的互动中实施。
民国早期高要县宋隆水闸是典型的案例。
宋隆河位于西江右岸,流域内有耕地160870亩,潦水时节受到西江水浸泛,通常十年三收,损失甚大。
宋隆人民在清代就要求在与西江干河相接的宋隆河口设置水闸。
但是这一计划遭到了来自宋隆河口附近的位于西江干河的大榄围与思霖围围董的反对,其理由是宋隆河口水闸的设置,会使西江水上涨,从而影响这两围的安全。
为此清代地方官员没有批准宋隆水闸的建设。
这说明在相关的水环境没有成为一个水利单位时,治水权会影响水环境的治理。
1917年元月,宋隆流域本地以商人、华侨为首的人士集股份五万元成立公司,拟建设水闸,邻围反对之声再起,宋隆水闸的商人治水计划搁置。
1920年,广东治河处派人实地勘测,证明“宋隆筑基无碍邻围,惟建筑办法,须依照治河
处规定大基图式并须将附近基围加高,统筹兼顾”,提出了详细的方案。
[15]
治河处用近代科学水利勘测技术证明了水闸建筑的可行性,杜绝个别堤围的利益团体为一己之私而阻止水环境的改造;同时为了提高西江干围的防洪能力和安抚邻围的反对意见而将大榄围、思霖围加高,是两全其美的方法。
因为这两围堤身卑弱,常潦受浸也达十分之六。
但是大榄围与思霖围士绅仍然反对,“竟自撇开治河原案,递呈省署将案移交九大善堂及救灾公所调处”,借此迂延时间。
[16]大榄围与
思霖围围董的反对令人匪夷所思,后来广东治河处的文件在叙述这一事件时一针见血地指出:“缘各围董藉修基围之故,每年向农民抽收巨款,故对于他人出资,代彼等出资,代彼等修理基围,甚不乐助。
”[17]很明显,在治河处督导下对宋
隆水患的治理,以及对大榄围与思霖围的加高培厚,实际上间接剥夺了大榄围与思霖围围董的治水权与营私舞弊的机会。
后来省当局批准了宋隆治水计划,工程得以按照省治河处的方案实施。
工程完成,不仅治理了宋隆流域的涝害,而且用近代水利工程技术对大榄围与思霖围,以及景福围的部分基段进行了改建,提高了这些设施的防洪能力。
这说明治水权的转移对水环境有重大影响。
后来当局督促基层建立围董会,就是对地方治水体系的改造。
[18]
当然,具体的治水方案,当局与地方仍有商讨与博弈的过程。
如1930年,广东治河处提出高要县杨梅白诸水治理第一方案,西起白诸潭,沿白诸杨梅水到泥塘咀筑干堤,塞河哗南北两口为蓄水池。
因为堤线过长,修建费用过重,当地人士提出第二方案:改筑新基,白诸杨梅水改道,缩短堤岸线,以降低成本。
接替省治河委员会的珠江水利局认为,白诸杨梅水改道绝不可行,泥塘咀筑闸,积水不能宣泄,为害甚大,拟仍用第一方案。
治水方案经过双方反复讨论,1932年组织成新江大围筹建委员会,决定以第二方案为主,另筑白诸尾基段。
方案承报行政院水利委员会,得其批示,同意第二方案,但须考虑排除积水,着珠江水利局继续研究,并指定工款来源及施工组织。
1936年2月18日奠基开工。
[18]这一个案说明治水方案
的筹划过程中地方社会仍有主张治水私权的机会。
由于地方水利工程多“由各处人民自行筹集”,即使向省治河处借款维护、修筑
工程,地方人民仍须还款,这也是官督民办的方式,但地方社会可保留对治水方案的否决权。
但治水工程的设计、监理仍由治河处进行,地方的治水权必须从属于区域性的治水方略。
二、水利新技术应用与工程施工制度
专业化的治水机构引进近代水利工程的技术,使水利工程建设建立在科学、可预测的基础上,并运用科学的工程管理制度,在新技术和工程制度的结合的基础上,水利工程建设的水平达到了明清时期所没有的程度。
(一)雨量、水文观测
开展雨量、水文测验工作是引入近代水利科学的一个重要环节。
因为只有在观测水文和雨量的基础上,才能规划防洪堤坝的建设,对防汛工作进行指导,为指导抗旱提供依据。
广东境内最早的雨量观测是在光绪二十五年一月,由三水海关进行。
1916年,广东治河处开始在各地设立雨量观测站,多委托教会或其他团体代办,为临时性质,或者是在洪泛时期进行,数据多不连续。
[20]1920年代末,各地
设立的雨量观测才固定下来,广东治河处在各江设立25处(含广西)观测站。
[21]战前广东农林局曾购买雨量测量器,发给省境各县(海南未发)安设,并
要求按时测量,按时上报。
[22]国立中山大学在1920年代也在校内建立了气
象观测站,其气象资料对农业与广州的市政建设都有参考价值。
[23]抗战期间,珠江水利局系统的雨量观测站大多停顿。
1939年11月农林局系统令各地的农业
机构进行恢复雨量观测,将资料报给农林局。
1940年水利局仍能继续观察并时寄缴记录的观察站,计有16处,并拟恢复到30余处。
[24]
珠江水系的水文观测始于1915年,治河处在西北江中下游12个地点设立水尺测
水站,并使用国外购回的流速仪。
1921年韩江治河处成立后,也积极测量韩江上游河道,设水尺和雨量站。
[25]1935年后广东治河处在各江的31处设立水文
观测站。
[26]1937年珠江水利局设水标站40处,珠江水系的水文观测系统始
见完备。
[27]抗战期间,自广州沦陷后,珠江水利局原设之水标站,因交通梗
阻联络发生困难,多有停办。
为了取得水文资料,水利局令下属的肇庆工程队,于1940年派员测勘各江患基决口时,顺道检查各水文站的情况,酌量将各水标从新油漆,以便观测,为了节省经费,将4处次要的水文站撤销,而在1940年拟恢复的水标站7处。
[28]1947年珠江水利局设57个水文观测站,大部分设在广东境内。
水文观测站提供水文数据,为珠江水灾的治本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29]
将雨量和水文观测结果综合分析,就获得包括水位、流量、含沙量、雨量和蒸发量等气候和江河资料。
如1915年特大洪水的珍贵资料就是当时的临时测流站观测得到的。
有了珠江流域各江历年水位统计表,知道了珠江水系各江和各支流的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历年最高平均水位、历年最低平均水位、历年平均水位,治水和抗旱工作、工程勘测、工程建设就有了可靠的数据资料。
当时的雨量和水文观测资料也不是孤立的。
国立中山大学与广东当局合作设立的土壤调查所、两广地质调查所,在珠江流域分别进行土壤调查与地质调查,国立广东、中山大学农学院进行农业调
查,这些调查资料与气候、水文资料结合,使当时广东当局的环境决策有了综合的科学依据。
(二)工程勘测设计与水利工程建设
专业化的治水机构利用近代水利科学技术对工程进行测量、设计,使水利工程的质量有了保证,能增强抵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广东治河处在成立初期,首要工作就是进行测量。
柯维廉亲自主持这项工作。
民国五年,西江测量完竣,继续测量东北两江和珠江。
1919年始将各报告书编完。
[30]此后,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就成为省治水机构的主要工作之一。
在1933年出版的省治河委员会报告书以及其后的珠江水利局等机构的报告书中,工程测量都是主要内容。
通过实地勘测,能掌握珠江水系的河流特性,为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1919年的海关报告指出,广东治河处成立多年,虽然经济短绌,都只是关于关于水道测量的报告书,为水利建设规划服务。
特别是在第三期的勘测报告中,指出西、北两江潦水的密切关系,若此河之水高度有变更,彼河之水亦因之而异。
故欲于此河(北江)有所改良。
[31]这一勘查发现为芦苞水闸的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经过多年的工程勘测,1936年以前治水机构对省内主要河流水患已经有了完整的治理方案,当时的文献将此称之为“治本”的计划,其中已经完成或者正在进行的最重要的工程,“在东江有马嘶、塞溪二水闸,堵塞潼湖工程,以及赤岭一带三十余公里。
干渠之修筑,在北江有芦苞水闸,堵塞青杭海工程,在西江有宋隆阮涌,西窦三水闸,改建大湾、南岸、联安等干堤二十余公里,则上述工程之兴办,对防潦已经收到良好之效果。
”[32]即使是在抗战时期,省治水机构仍然没有停止工程勘测,以此作为水利决策的基础。
广东当局重视农业,珠江水利局为此于1939年底成立肇庆工程队,专门负责西江流域后方的防洪勘测。
从1939年8月到11月分3队完成了工程勘测。
此项工程分布在西北两江以及高明、南海重要干围三十余处,捍卫田亩四十万亩以上,除呈部拨款二十万元,广东省政府增拨
十五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征工或贷款办理。
还制订了水旱防潦计划。
[33]
此后主要对特殊危险的基围进行了修复,在防汛期前完成大兴迪塘等六个基围,施工地点270处,填泥3736立方公尺。
[34]1941年,为提高粤北山区的农田抗旱能力,增产粮食,珠江水利局的工程人员分为两队,一队查勘连县、阳山、英德等县,一队查勘曲江、始兴、南雄、仁化、乐昌等县,历时两个月,查勘大小灌区五十余处。
最后写成报告书,注明灌溉工程的地点、水源情形、水量、灌溉区面积及其形势、引水方法及难易、筑坝地点及其土质、筑坝处河身横断面、筑坝处洪水位及低水位、干渠路线、干渠附属工程、农作物种类数量及价值、农田价值、已灌亩数及土法、当地雨量情形、建筑规划调查、工价调查、交通情形、工程费估计。
[35]这些活动成果为40年代前期粤北山区的水利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抗战胜利之后,1945年12月,珠江水利局立即派出勘测人员,分赴东、西、北、韩江勘测沿岸堤防,作为建筑和修复水利工程提供科学依据,测量要点为各堤段及其附属建筑物,护岸涵闸情况。
根据勘测报告,摸清了各江需要修理的工程简况,水利局在整理各地勘测成果后,遂拟定初步计划,于1946年三月间拟妥,十月间开始实施,并在较短的时期内完成了预定工程,恢复了各江水利工程的防洪能力。
[36]
(三)水利建设材料应用与水利工程组织制度
民国时期水利建设中,新材料的应用使工程的质量有了提高。
士敏土在晚清时已经使用。
光绪三十四年的广州海关报告中有水泥增加进口数量的记载,光绪三十四年设在河南的广东官办士敏土已经投产,1934年广州有两大士敏土厂。
[37]士敏土来源的增加在水利工程中应用的比例逐步提高,这是工程材料的一大革命。
在大型工程的关键部位大量使用进口钢材也是一大革命。
在1920、1930年代治河处
设计的大型工程建设中,新材料和新技术被大量应用。
芦苞活闸即为一例,其活坝六孔,每孔阔十公尺,活动铁闸由英国伦敦兰森纳伯尔公司定做,活闸的附属部件
如启闭机,坝墩的桥等也用钢铁。
河坝使用了蒸汽打桩机,也是在外国定做。
坝的桥梁、坝址的地脚、坝墩、关键的坝身、闸底护墙等关键部位,都用钢筋三合土,使用的水泥和钢材从外国进口。
[38]新材料的使用是根据水文和抗洪需要,按
照工程勘测设计而使用的。
水利工程不排斥传统材料的使用,但需严格选用,以质优为先。
由于有了省专业治水机构的倡导,民间建设的水利工程,逐步淘汰了旧的竹木料、陶制水管、砖砌石,采用钢材、水泥等材料制作的混凝土结构,制造水陂、引水渠管、闸窦,或者土方大量被石方所取代,这些都带来了水利建筑材料的革新和进步。
完备的施工制度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工程形式分为:(1)大型枢纽工程由专业治水机构直接管理的形式。
如芦苞活闸的建设,由省专业治水机构勘测、施工。
(2)对大量官督民办工程实行监理制度。
由省专业治水机构派出工程师驻扎在工地,每一基段都有施工人员按照设计方案,对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材料应用实施监理。
如宋隆基闸的建设,“全部工程,由本处派洋工程师一员,直接管理,并派华人工程技术人员,及事务人员,协同办理,在宋隆水口设立办事处,并在距离较远之各外段,另设分段办事处,以便就近管理。
工人就近招募。
”在工程人员的监理下,将工程分作小段直接批给各工队承办,可以保证质量,也严格按照预算、保质保量验收。
[39]在这种施工制度下,避免了在旧的治水体系下,因主持施工
人员利用职权谋私而降低工程质量的弊端。
此后施工监理制度被推广到各地的围董会。
(3)在治水机构直接管理下的监理区制度。
这种制度是监理制度的延伸。
全部工程由治水机构出资,将工程划分为监理区,监管基层水利组织的施工。
1948年,省堤工委员会利用美援修复珠三角崩溃的堤围。
将要修复的工程分为若干个工程监理区,派出工程人员常驻各区,监理区内的县长任民工总队长,分队长由围董会的董事长担任,保甲长则任工班班长。
堤工委将工程分段按照折成工价分给各监理区,民工队各级负责人分级负责征工、施工组织和施工质量、工款发放事宜,有
严格的奖惩制度约束民工队组织。
[40]监理制度使修围效果明显,如1948年5月新会县龙泉乡围董会董事长、水利委员以全体围民的名义向省堤工委上书,表扬施工队梁某、监理工程师周某黄某等“驻围监办,晴雨无间”,工程告竣,请求给予上述人等奖励。
[41]
三、各类水利工程建设
民国当局在继续修建珠三角防洪堤围的同时,逐步整理旧有堤防系统,堵塞支流河汊或修建涵闸,缩短防洪堤线,取得一定成效。
[42]由于专业化的治水机构的出现,水利建设中所需费用的国家投入增加,以及由于近代水利新技术的应用,民国时期的水利工程在以下方面超越了前代。
第一,大型防潦工程的建设。
一是主要闸门建设达到调节水量以防潦的目的。
这类较大型的工程在西、北、东三江均有。
北江的芦苞活闸,这是1920年代广东应用近代水利技术修建的第一个大型防洪工程。
三水芦苞涌是从北江直通广州的一条已经淤积干涸的旧水道,在此建设水闸,在洪水到来时可以调节北江进入芦苞涌的水量,减轻广州及其西北部平原的水患威胁。
这个工程由省治河处设计,由粤海关拨款,在1921年动工,1924年建成,耗资107万元。
水闸采用了新材料和新技术,全长107米,分为7孔,中间一孔未建闸门,其余两侧各三孔安装闸门,用以控制水量。
这个工程在潦涨期内,发挥了调节洪水水量的作用,“凡花县、三水、南海一带农田皆受屏障”,“耕地借其改良者不下二十万亩”。
[43]并有屏卫广州的作用。
这个工程由于选址不当,以致需要采取措施经常维护,在抗战期间多处闸门又遭到日伪的破坏,水泥护坦几乎全部被冲去。
抗战胜利后,当局立即对芦苞活闸进行了大规模抢修,1946年11月完工,恢复了它的防潦功能。
[44]芦苞活闸不仅在民国时期发挥作用,新中国建国后仍不断加固维护,现在仍是拱卫广州西北部的重要水利工程。
西江下游宋隆水闸是官督民办的工程。
基闸完成之后,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未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