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号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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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是什么意思
宗地是地籍的最⼩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你知道什么是宗地吗?宗地号⼜是什么意思呢?下⾯是店铺⼩编整理的什么是宗地号,欢迎阅读。

什么是宗地号
宗地号⼜称地号,根据宗地的划分情况,每个宗地编号共长13位,第1-10位为该宗地所属⾏政区划的代码。

⼜称地号,是更具体的编号,如06030002就是说某地区(06即代表该地区⼀般是市或者县)某乡镇(03代表乡镇编号)第2宗⼟地办证业务。

根据宗地的划分情况,每个宗地编号共长13位,第1-10位为该宗地所属⾏政区划的代码。

其中:前6位即省、地市、县/区的代码可直接采⽤⾝份证的前6位编号⽅案;第7、8位为街道/镇/乡代码;第9、10位为街坊/村代码。

第11、12、13位为宗地所在街坊村范围内按Z型顺编的序号。

宗地是地籍的最⼩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是地球表⾯⼀块有确定边界、有确定权属的⼟地,其⾯积不包括公⽤的道路、公共绿地、⼤型市政及公共设施⽤地等。

以宗地为基本单位统⼀编号,叫宗地号,⼜称地号,其有四层含义,称为:区、带、⽚、宗,从⼤范围逐级体现其所在的地理位置。

如:B107—24这个地号表⽰福⽥区第1带07⽚第24宗地。

宗地是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通常,⼀宗地是⼀个权利⼈所拥有或使⽤的⼀个地块。

⼀个权利⼈拥有或使⽤不相联的⼏个地块时,则每⼀地块应分别划分宗地。

当⼀个地块为两个以上权利⼈拥有或使⽤,⽽在实地⼜⽆法划分他们之间的界线,这种地块称为共⽤宗。

当⼀个权利⼈拥有或使⽤的地块跨越⼟地登记机关所辖的范围,即⼀个地块分属两个以上⼟地登记机关管辖时,应按⾏政辖区界线分别划宗。

《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
——国⼟资厅发[2011]57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宗地代码的结构和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于国⼟资源、农业、林业等领域对宗地进⾏标识、信息处理和交换等。

2 规范性引⽤⽂件
下列⽂件对于本标准的应⽤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期的引⽤⽂件,仅注⽇期的版本适⽤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于本标准。

GB/T2260—2007 中华⼈民共和国⾏政区划代码
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
GB/T 20001.3—2001 标准编写规则第 3 部分:信息分类编码
TD1001—93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标准。

3.1 宗地 cadastral parcel
⼟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3.2 宗地代码 parcel identifier
按⼀定的规则赋予宗地的唯⼀和可识别的标识码。

3.3 地籍区 cadastral district
在县级⾏政辖区内,以乡(镇) 、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地管理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政村、街坊为基础将地籍区再划分为若⼲个地籍⼦区。

4 编码规则
4.1 代码结构
宗地代码采⽤五层 19 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县级⾏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区、⼟地所有权类型、宗地号。

宗地代码结构如下图所⽰。

宗地号⼟地所有权类型地籍⼦区地籍区县级⾏政区划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4.2 编码⽅法
4.2.1 第⼀层次为县级⾏政区划,代码为 6 位,采⽤《中华⼈民共和国⾏政区划代码》(GB/T 2260)。

4.2.2 第⼆层次为地籍区,代码为 3 位,⽤阿拉伯数字表⽰。

4.2.3 第三层次为地籍⼦区,代码为 3 位,⽤阿拉伯数字表⽰。

4.2.4第四层次为⼟地所有权类型,代码为 1 位,⽤G、J、Z 表⽰。

“G”表⽰国家⼟地所有权,“J”表⽰集体⼟地所有权, “Z”表⽰⼟地所有权争议。

4.2.5 第五层次为宗地号,代码为 6 位,包括 1 位宗地特征码和 5 位宗地顺序码。

其中: ——宗地特征码⽤ A、B、S、X、C、D、E、F、W、Y 表⽰。

“A”表⽰集体⼟地所有权宗地, “B”表⽰建设⽤地使⽤权宗地(地表)“S”表⽰建设⽤地使⽤权宗,地(地上)“X”表⽰建设⽤地使⽤权宗地(地下)“C”表⽰宅基地使⽤权宗地, “D”表⽰⼟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地)“E”表⽰林地使⽤权宗地,, “F”表⽰草原使⽤权宗地, “W”表⽰使⽤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地,“Y”表⽰其他⼟地使⽤权宗地,⽤于宗地特征扩展。

——宗地顺序码⽤00001~99999 表⽰,在相应的宗地特征码后顺序编码。

4.3 赋码规则
4.3.1 地籍区、地籍⼦区划定后,其数量和界线尽量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化⽽调整。

4.3.2 当未划分地籍⼦区时,相应的地籍⼦区编号⽤“000”表⽰,在此情况下地籍区也代表地籍⼦区。

4.3.3 跨地籍区或地籍⼦区的连续的铁路、公路、河流,可以单独划分为⼀个地籍区或地籍⼦区,⽤ 999 表⽰。

4.3.4 为保证宗地代码的唯⼀性,因宗地的权利类型、界址发⽣变化,宗地代码在相应宗地特征码的最⼤宗地顺序码后续编,原宗地代码不再使⽤。

4.3.5 新增宗地代码在相应宗地特征码的最⼤宗地顺序码后续编。

宗地统⼀编码
宗地统⼀编码⼯作是在新形势、新时期下的新探索,是实施全国⼟地和城乡地政统⼀管理,提⾼国⼟资源管理准确性、科学性,实现全国宗地统⼀编码的标准化,满⾜国⼟资源信息化管理需求,促进⼟地统⼀登记的有效⼿段。

开展宗地统⼀编码⼯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宗地统⼀编码⼯作是实现地籍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基础
⽬前,我国地籍管理信息化⽔平不断提⾼,建⽴了覆盖全国的⼟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很多地区建⽴了以产权信息为主导的城镇地籍数据库和管理系统,但由于全国城乡宗地编码⼯作相对滞后,规则和⽅法不尽⼀致,系统整合难度很⼤,阻碍了地籍成果查询、统计及应⽤的发展。

开展全国宗地统⼀编码⼯作,将进⼀步统⼀地籍数据库标准,夯实地籍管理信息化基础。

(⼆)开展宗地统⼀编码⼯作是实现国⼟资源综合监管的必要⼿段⽬前,以⼆次调查成果为基础的国⼟资源“⼀张图”已初步建⽴,为实施国⼟资源综合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综合监管是对全国每⼀块⼟地
的“批、供、⽤、补、查”,包括⼟地登记等情况进程的实时掌握,开展全国宗地的统⼀编码⼯作,将统⼀编码的数据成果纳⼊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集成应⽤,做到监管实物对象和权利对象统⼀,使国家能够通过每⼀块地的⾝份编号,便捷地查询和有效地跟踪掌握全国宗地使⽤的基本情况,真正做到对⼟地的全⾯全程综合监管。

(三)开展宗地统⼀编码⼯作是推进以⼟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登记的有效途径
建⽴全国宗地统⼀编码体系,从宏观上全⾯掌控各类⼟地的⽤地性质、使⽤状况、产权所有、变动情况,保证⼟地交易的透明化、公开化;微观上为地⽅各级政府和国⼟资源部门对⼟地实⾏公开、公正、⾼效管理,以及投资者获取相关⼟地信息提供可靠、快捷、⽅便的操作平台。

这些都将为实施不动产统⼀登记提供坚实的依据,有了⼟地登记的良好基础和统⼀的宗地编码标准,其他不动产登记将能在⼟地登记基础上实施和扩展,也使不动产统⼀登记成为可能。

开展宗地统⼀编码⼯作的原则和思路
宗地统⼀编码⼯作的原则是:唯⼀性原则,即⼀个宗地号对应⼀宗地,⼀宗地也只能拥有⼀个宗地号;稳定性与可扩展性相结合原则,即宗地编码应尽量保持稳定,且在⼟地流转使宗地分割、合并的⼟地交易等国⼟资源管理过程中,要考虑地籍号的扩展;统⼀性与适应性相结合原则,即编号规则在全国统⼀的同时,要预留地⽅实际情况需要的余地。

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当前传统地籍编号⽅便升级的需要。

宗地统⼀编码⼯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第⼆次全国⼟地调查数据库和已建⽴的城镇地籍数据库为基础,采⽤对⽐试验的⽅法,对试点区范围内全部宗地进⾏统⼀编码,开展宗地统⼀编码标准的应⽤研究,试验编码规则的可操作性等,确定全国宗地统⼀编码规则,并按照此规则,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展统⼀编码⼯作,实现全国宗地编码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同时完善地籍数据库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地籍信息化的进⼀步发展。

三、宗地统⼀编码⼯作的⼏个关键点
(⼀)地籍区、地籍⼦区的划分⽅法的确定
全国宗地统⼀编码采⽤“地籍区和地籍⼦区”两个级别的编码分区概念,遵循了宗地统⼀编码的原则,符合我国国情,也与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的编码⽅法⼀致。

地籍区、地籍⼦区的划分有三种模式:⼀是按照现⾏乡镇、街道划分;⼆是以现⾏为基础,结合典型线状地物划分;三是完成按照典型线状地物划分。

(⼆)宗地编码模式的确定
在地籍区、地籍⼦区内部确定宗地编码模式,主要有三种:⼀是混编模式,在地籍⼦区内统⼀编号;⼆是单编模式,在地籍⼦区范围内,区分宗地的权属性质和类型,统⼀编码;三是所有权模式,在地籍⼦区范围内,根据所有权和⽤益物权确定编码。

(三)宗地编码与现有编码的转换、衔接
开展宗地统⼀编码过程中,要考虑当前传统地籍编号⽅便升级的需要,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确定编码规则与现有编码之间的转换,制定统⼀编码标准的转换规则,做好⼯作的衔接。

四、关于宗地统⼀编码⼯作的⼏点思考
(⼀)试点先⾏,以点带⾯
宗地统⼀编码⼯作是新形势下促进,为更好的开展⼯作,宗地统⼀编码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8个地籍⼯作基础较好,具备完成任务条件的省市,部署开展⼯作。

通过试点⼯作,要研究解决编码规则在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全国推⼴宗地统⼀编码,实现全国宗地统⼀编码的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强化调研,把握全局
考虑到区域差异明显,仅靠试点⼯作的开展还远远不够,要做好调研,了解各地⼯作的实际情况,从宏观上把握全局,转化、深化、显化调研成果,科学合理的制订全国统⼀的宗地编码规则,为实施全国⼟地资源信息化管理,进⼀步提⾼国⼟资源管理准确性和科学性,促进国⼟资源管理信息“⼀张图”,满⾜城乡地政统⼀登记提供基础⽀撑。

(三)及时,推⼴应⽤
在部署试点和开展调研的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应⽤。

对各试点⼯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案,对试点⼯作中好的要及时总结;在调研⼯作中,要⼴泛征求地⽅各管理部门的意见,了解地区差异和需求,做好宗地编码⼯作的宣传推⼴⼯作,为下⼀步全国范围内⼯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总的来看,通过建⽴全国宗地统⼀编码体系,将统⼀编码的成果纳⼊综合信息监管平台集成应⽤,做到监管实物对象和权利对象统⼀,全⾯掌握全国各类⼟地的⽤地性质、使⽤状况等信息,从⽽保证⼟地交易的透明化、公开化,为⼟地的⾼效管理,提供可靠、快捷的操作平台,促进不动产统⼀登记,推动城乡⼀体化地籍管理,实现地籍管理的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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