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保护性建筑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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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保护性建筑的通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川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6.30
•【字号】合川府〔2015〕80号
•【施行日期】2015.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保护性建筑的通告
合川府〔2015〕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坚决制止破坏行为加强保护性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规〔2014〕18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破坏行为加强保护性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85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公布首批合川区保护性建筑(共253处)。
请全区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做好各类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对保护性建筑保护的法律观念,自觉履行保
护义务,坚决制止和举报保护建筑管理的法律法规、破坏的行为。
特此通告。
附件:合川区首批保护性建筑名录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0日附件
合川区首批保护性建筑名录
类别2-古墓葬(共65处)
类别3-古建筑(共10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