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统计不足及改善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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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统计不足及改善之策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发展已逐渐成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的重要组成
部分,主体作用越来越突出,逐步发展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生力军。
随着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民营经济的统计工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2004年河北省正式实施民营经济统计工作,几年来,河北省民营经济统
计制度逐步完善。
现行的民营经济统计制度规定:民营经济是指除了
国有和国有控股单位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
具体包括个体私
营经济、私营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带合作性质的股份制经济
和各种形式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民营经济统计方法具有可操
作性,无论从统计范围、统计内容、统计方式,统计资料来源等方面设
计的都比较科学。
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也看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
完善和改进。
一、现行民营经济统计制度的特点
(一)全省统一规范口径计算。
2010年报之前,河北省的民营统计工作
不十分规范,各市都按照各自的方法进行核算,这样核算结果不能真实
反映民营经济的实际发展水平。
自2010年报开始,河北省民营经济统
计报表制度规定:全省统一按照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
径和任务分工,进行民营经济统计,保证了民营企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二)统计指标体系涵盖内容较多。
民营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涉及三大方
面内容,包括10个指标。
反映发展规模的指标主要有:单位个数、固
定资产原值、新增固定资产、从业人员;反映生产经营及效益情况的指
标主要有:营业(业务)收入、出口创汇收入、利润总额;反映对国家、
社会贡献的指标主要有:实缴税金、民营经济增加值、劳动者报酬。
(三)统计方法灵活多样。
根据统计被调查对象的管理水平、核算基础
等实际情况,民营经济统计按照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确保准确的原则,对法人企业采取全面调查,对个体户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
查和科学推算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实施方案是:由统计局牵头,工信局、
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参加,在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合作、协调联动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二、县域民营经济统计存有的问题
因为民营经济统计范围广泛,涉及部门及相关专业较多,在县级民营经济统计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部门报表中的问题。
依据民营经济报表制度,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没有资质等级建筑业及全部个体经营户民营经济;税务部门负责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民营经济实缴税金资料。
在县级部门报表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工业和信息化局报表统计数据不全面。
例如我县2010年报表中的资质以外建筑业只统计5个单位,仅填报了从业人员指标,其他经济指标根本没有填报数据,2011年季度报表时不具有资质等级建筑业报表为空白表,明显不符合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
二是县级税务部门税收数据统计口径与市级有差别。
表现在经常出现税务部门提供的民营经济税收数据大于全县财政收入数据,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税务部门向市一级上报数据时包含部分市属企业税收,那么同时提供给县级的数据就有可能高于全县财政收入数据。
(二)限额以下贸易业报表经济指标推算中的问题。
第一,县级没有限额以上贸易业单位或者数量少没有代表性,不能用于推算限额以下单位数据。
制度规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的主要经济指标采用限额以上私营经济单位的从业人员及营业收入指标进行推算,这种方法在市级以上单位是科学合理的,但是在县级存有限额以上私营经济单位太少而没有代表性,甚至根本没有限额以上私营单位的情况,而制度里对出现这种情况的处理方法是没有规定的。
第二,采用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推算与基本单位名录库实际统计当年数据的差距。
按现行制度要求,限额以下贸易业单位个数及从业人员均采用第二次经济普查结果数据。
按制度要求计算,2010年我县限额以下贸易业单位个数为118个,比同期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结果少73个。
(三)民营经济牧业增加值计算的取材口径有待规范。
河北省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案规定,牧业民营增加值是按全部牧业增加值扣除规模养殖场(户)部分计算,规模养殖场(户)部分数据取材于畜牧部门。
据调查了解,畜牧部门规模养殖场(户)标准与统计部门口径存有差距,造成畜牧部门数据与统计局农业专业数据有较大差距。
如家禽养殖规模户标准,畜牧部门是按每户2000只为规模养殖户,而统计口径是按每户16000只。
三、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的建议
(一)“三下”企业单位数量,建议与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衔接。
经普资料五年一次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是按半年报进行更新的,因此使用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更加与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相符。
(二)没有限额以上贸易业单位或者单位少没有代表性的县区,限额以下贸易业经济指标,是否可以按限额以下单位销售额速度进行推算。
(三)进一步增强部门间及市县间的沟通协调,以便民营经济统计口径能够完全吻合。
(四)增强基层基础工作,严格依法统计。
一是重点做好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教育工作,使他们牢固树立起统计法治意识,模范遵守《统计法》,如实、及时完成报表的填报;二是严格执法。
对基层统计过程中有拒报、瞒报、迟报等现象的,要按照《统计法》相关条文加大惩罚力度,这样基层的统计工作秩序才会得到保障。
经济统计不足及改善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