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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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3.10.16
•【字号】穗教督[2013]15号
•【施行日期】2013.10.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教督〔2013〕15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
现把《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文件的要求,做好督导验收的申报和准备工作。

在前期准备和督导验收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

广州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6日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工作方案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是市委、市政府重视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广州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的迫切需求,是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定
于2013年底、2014年初开展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落实政府责任和部门分工,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力争2013年,在学前教育全面普及的基础上,学前教育资源加速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整体提高,规范化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加强,0-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初步建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好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幼儿和家长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学前教育服务,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督导验收的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

充分尊重区(县级市)政府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评估、以评促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主体性。

(二)客观性原则。

坚持教育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求真务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突出教育督导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实效性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在了解各区(县级市)政府的推动力度、工作措施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效果。

三、组织领导机构
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督导验收办法
(一)验收标准
按《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指标体系》执行。

(详见附件1)
(二)评分办法
《指标体系》一共5个一级指标,33个二级指标(含6个必达指标)。

各项指标的水平从高到低可以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代表“全部达到”、“基本达到”和“不达到”三个水平(“基本达到”指达到部分要素的要求)。

通过督导验收:A级达到28个以上,必达指标均达到A级水平;
基本通过督导验收:A级达到23-27个,必达指标均达到A级水平。

不通过督导验收:A级为23个以下或有必达指标未达到A级水平。

(三)验收程序
申报: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由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区(县级市)政府向市教育局提出验收申请。

审核:由市教育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组织验收: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申报资料和档案资料
1.申报资料:区(县级市)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规范化幼儿园建设的自评报告、自评说明、已填报的申报书和统计表(纸质件,一式两份)。

2.档案资料:在督导验收一周前,把档案资料的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到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督导验收平台,不需提供纸质的档案资料。

(五)工作时间和日程安排
每区(县级市)督导验收时间为2天半。

第一天:上午:召开自评报告会,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园长教师、家长座谈会;下午:抽查幼儿园。

第二天:上午:抽查幼儿园;下午:验收组会议。

第三天:上午:反馈意见(含内部反馈、大会反馈)。

五、督导验收组的人员构成
广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省、市政府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

督导验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12人,共15人。

六、督导验收的结果运用
督导完毕后进行初步反馈,之后以书面形式向区(县级市)政府反馈,并抄报市委、市政府。

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宣传交流机制,通过工作简报、现场会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推广、交流区(县级市)发展学前教育的有效举措和典型经验。

附件1
合计:自评:个A ,个B,个C。

他评:个A,个B,个C。

附件2
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统计表
注:“实施范围”指项目覆盖的范围,如全区(市)、农村地区、部分贫困地区(详细列出),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等。

说明:1.填写每所规范化幼儿园的情况。

2.性质:指公办或民办。

等级:指省一级、市一级、区一级。

类型:指城市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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