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政务大厅和分厅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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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政务大厅和分厅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5.07
•【字号】四政办函〔2018〕23号
•【施行日期】2018.05.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政务大厅和分厅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函〔201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关于在市政务大厅和分厅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关于在市政务大厅和分厅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加快“只跑一次”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吉政办函〔2018〕5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市政务大厅和分厅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是以不改变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权限为前提,依法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职能授权给市政务大厅,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审批运行模式,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目标。
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必须打破部门利益壁垒,坚持用改革精神,树立全局意识,解放思想,创新突破;必须切实推进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职能和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全部进厅,真正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审批”;必须解决前后置互相制约问题,实行并联审批,实现行政审批流程最简、程序最优、条件最少、效率最高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
凡是进入市政务大厅和分厅的投资项目、商事登记、市场监管、不动产交易、医保社保、公安户政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受理和审批相分离为原则,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依托省政府开发建设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进行信息资料共享和传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实现集成高效的政务服务。
投资项目涉及的所有部门和行政许可项目均纳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范围。
投资项目全程划分为项目批准、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环节,各个环节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涉及的审批部门和审批项目分类进行并联审批。
商事登记、市场监管、不动产交易、医保社保、公安户政除了由窗口单位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提供服务的即办事项和个别业务专业性较强的承诺事项外,均纳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范围。
对于办理业务量大、办理频度高的即办事项,保留部门“即来即办”服务窗口。
三、运行模式
市政务大厅与各进厅部门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责任部门,按照1+N模式运行。
1指的是市政务大厅,N指的是市政务大厅各进厅部门。
在市政务大厅和分厅设立前台综合受理窗口、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窗口。
(一)投资项目审批运行模式。
综合受理窗口负责统一收件后,传送至各进厅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送统一出件窗口送达。
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集体例会、听证等程序的,在市政务大厅规范公开进行。
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批进行全程监督、全程跟踪。
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启动联合会商机制,各审批部门将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提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研究解决,需要提交市政府研究解决的,由市政务大厅负责统一上报,会商期间审批时限不计入审批时间。
一般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为50个工作日,有特殊条件要求的项目审批时限为80个工作日,均不包括竣工验收环节审批时间。
中介服务、项目单位补充材料等时间
不计入审批时限。
(二)商事登记、市场监管、不动产交易、医保社保、公安户政审批运行模式。
按照“一审一核”制要求,对只进行形式审查的审批事项,实行“当场受理、即时审批、当日出件、立等可取”的运行模式。
对需要进行实体审查的审批事项,按照流程和时限进行审批。
四、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机构。
根据职能变化的实际需要,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市政务大厅和分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运行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充实窗口工作人员,解决前台综合受理岗位、统一出件岗位和咨询服务、领办代办岗位工作人员。
(责任部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6月份完成)
(二)严格项目梳理。
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要求,分类确定纳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审批部门和项目。
对纳入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条件、材料、流程、时限”进行标准化流程再造,编制“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办事指南,建立“办事不求人”“谁来都一样、谁审都一样”的办事规则。
(责任部门: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6月份完成)(三)规范制度建设。
为了确保“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顺利推进,在现有领办代办、并联审批、首办负责、容缺受理等制度基础上,建立联合踏堪、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和超时默认等制度,探索建立“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等机制。
建立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在市政务大厅统一出件窗口集中保管和使用制度。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2018年8月份完成)(四)功能分区改造。
完善市政务大厅功能布局,对相关区域进行场地改造,设置“项目投资领办代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和统一窗口出件”4个
区,主要改建项目包括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
2018年7月份完成)
(五)网络平台建设。
依托吉林政务服务网、“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行政审批全流程综合管理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通网上审批和在线平台,满足各部门业务设备设施需求,专线铺设到位,平台接入到位,搞好部门专网和共网链接。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
2018年7月份完成)
(六)健全服务体系。
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本级政务大厅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区域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018年12月份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的原则,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厅、入网”。
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主要领导要牵头研究、靠前指挥、督导落实,切实把“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简政放权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最大限度精简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限,将除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必须经过集体研究、专家论证、领导审批的事项外,实行审批办主任“一支笔管审批”。
(三)狠抓工作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标准规范。
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增设专门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功能区改造、信息化建设经费等。
要将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之一。
(四)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社会认知度,引导企业和群众选择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报,大力推进全流程网上办理,逐步推行异地办理和全城通办,提高服务质量和审批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