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称内聘标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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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内聘标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实现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规范化,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断钻研业务,精通技术,发挥技术专长,为公司发展多作贡献。

按照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办法》要求,特制定本标准细则。

第二条本标准细则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办法》为基础,通过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内聘条件、考评标准,严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评程序,按照考评要求评聘出与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相符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公司成立职称考评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初审、评审、评定聘任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职称评聘事宜。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原则上为三年,当本标准细则因特殊情况有较大修改时,聘期作相应调整。

第二章内聘职称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内聘职称条件
一、符合要求参与职称内聘的岗位有:
管理类:公司领导、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各室主任、各类干事、各类管理员、统计员、业务员、会计、出纳、审价员。

工程类:公司领导、部长、副部长、各室主任、技术主管、技术
助理、调试员、技术管理员、计量员、检验试验员。

二、内聘职称学历及任职资格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员级职称:
(1)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试用期满,经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合格;
(2)相关专业中等专科学校毕业,从事相关工作期限满二年,经考核合格。

2、助级职称:
(1)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
(2)相关专业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称(指公司内聘职称,下同)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3)相关专业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员级职称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3、中级职称:
(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
(2)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担任助级职称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3)相关专业大专毕业,担任助级职称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4)相关专业中专毕业,担任助级职称四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4、高级职称(特指工程类,管理类暂不设高级职称):
(1)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中级职称四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2)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累计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五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3)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累计十五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五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三、破格参与内聘条件
1、经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各方面表现突出,为公司经营管理、科研技术等做出了较大贡献的,但未达到“内聘职称学历及任职资格条件”的员工,经本人申请,部门同意,并经职称考评组及人力资源部收集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可推荐参与专业技术职称内聘。

2、公司因工作需要引进的特殊人才,可破格参与评聘。

第六条职称内聘程序
一、本人申请:由本人根据自己所从事专业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聘期内的材料)。

二、所在部门推荐:根据申请人具体从事专业情况和工作表现,由各部门推荐,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表”,要求部门详细说明该人员在本部门的情况。

三、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1、凡上年度被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拟聘职称的人员都要参加年终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2、考核的办法见“QG/PID02·03·05-201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
度”。

3、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可与当年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4、考核结束后形成考核材料。

五、由公司职称考评组,根据“管理类内聘职称考评标准”、“工程类内聘职称考评标准”并结合上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的年终考核情况,进行考评打分。

六、人力资源部统计汇总职称考评分的情况,以提供公司职称考评组进行审查。

计算方式如下:
职称考评分=固定计分部分+职称考评组打分部分
其中:职称考评组打分部分为每位职称考评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

七、将已通过审查的内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考评情况进行公示。

八、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内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考评情况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进行评聘。

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提名,办公会议讨论,进行破格评聘。

九、根据任职资格聘任的技术职务,发给聘任证书。

第三章专业技术人员考评要求
第七条管理类和工程类内聘职称考评标准中的考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固定计分部分;二是职称考评组打分部分。

两部分打分中均以0.5分为一个计分点。

第八条管理类和工程类内聘职称考评标准(见附件)中带“*”号项(共三项)为否决项,此三项中任意一项不得分者则不能进入评聘。

第九条固定计分部分:
一、考评标准内容“德操”中的(2)(3)、“资质”中的(5)(6)、“学识水平”中的(7)(8)、“业务能力”中的(10)(12)、“工作业绩”中的(18)项均根据部门或本人的证据或证件情况统计计分。

二、计分说明
1、第(2)项“出勤”:按个人年度出勤情况进行计分,病假、事假均列入扣分情况。

2、第(3)项“个人所获奖励”是指:个人所获得的奖励,如“先进个人、优秀员工”等,各类竞赛中所获的奖励计1分。

3、第(5)项“职称”:根据个人所获得的国家职称或公司内聘职称情况,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个人所获国家职称专业需对口。

4、第(6)项“国家认可的文凭”:个人所获文凭需与所聘专业技术职称对口。

管理类所包含的专业有:工商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行政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汉语言文学(包括文秘)等;工程类所包含的专业有: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程力学等。

5、第(7)项“从事与专业技术相关联的工作时间”:管理类按从事管理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计算;工程类按从事技术类实际工作时间
累计计算。

6、第(8)项“论文发表”:所发表论文要求与专业技术相关。

7、第(10)项“专业知识传授能力”:指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各级培训中的授课情况,须有教案,同一授课内容只计分一次。

8、第(12)项“岗位胜任能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组提供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情况统计计分。

9、第(18)项“技术专业工作所获奖励或管理业务工作所获奖励”:“技术专业工作所获奖励”指:所从事的技术专业工作所获奖励,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管理业务工作所获奖励”指:所从事的管理工作上所获奖励,如专业相关的质量QC小组奖励等。

其中质量QC小组奖励只有执笔人和公司质量QC小组推荐者才能得分,其他小组成员不计分。

同一项技术专业工作或管理业务工作若同时获奖,就高不就低得分。

第十条职称考评组打分部分
一、考评标准内容“德操”中的(1)(4)、“业务能力”中的(9)(11)、“工作业绩”中的(13)(14)(15)(16)(17)项均由职称考评组根据各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据统计打分。

二、打分说明
1、第(4)项:违规违纪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证据。

2、第(9)项:所写的制度或管理方案是指已经通过办公会议或各类专业委员会通过并实施的;技术文件必须经过技术部门认可归档的。

此项由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技术管理部等部门提供证据。

3、第(13)项:管理类行政管理工作或涉及任职资格的人员是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明确的行管人员及公司已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类技术主管由技术管理部科研项目任务书明确,打分时由技术管理部提供依据。

科研人员对应该项中第1条打分;工艺、检验、计量人员对应第2条打分;技术文件审签人员对应第3条打分。

4、第(14)项:管理类重要管理工作的参与人员指由公司行文确定的人员,打分时由人力资源部收集相关资料,重要管理工作每年年底由公司具体明确;工程类经济效益情况以经营计划上的产值确定,打分时由经营计划部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管理类考评总分为265分,其中德操24分,资质45分,学识水平27分,业务能力71分,工作业绩98分,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占总分的63.77%;工程类考评总分为285分,其中德操24分,资质45分,学识水平27分,业务能力71分,工作业绩118分,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占总分的66.32%。

第四章激励
第十二条从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当月起,将根据公司员工工资方案,调整已获专业技术内聘职称员工的津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标准细则自经理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管理类内聘职称考评标准(2013)
8
9
工程类内聘职称考评标准(2013)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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