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通论第二章公司法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公司资本的构成
现金(注册资本的30%以上)、 实物(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三、公司的产权制度
(一)、股东的股权
股东因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 份,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 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和参与 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权利的
总称。
(二)公司法人的财产权
权力结构、经营决策机构与业务机构、监督机构各自 独立、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分权管理模式。
1、股东会
(1)性质与职权
全体股东组成。权力机关,决定重大事宜:
经营方针、董事人选及报酬、监事任免及报酬、审议 董事会报告、各项公司财务方案、公司分合散决议、 修改章程。
(2)股东会会议 定期会议:股东常会,股东年会,按公司章程的规
2、资本维持原则 又称资本充实原则。 存续过程中,财产与总额相适应,维持债务清偿
能力。 具体规定: 不得低于票面价格发行股份; 除依特别规定和程序,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
票; 股东分红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
3、资本不变原则 增减须严格依法律规定程序。 减少,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增加,可能加重股东负担。 程序:股东会议。通知,公告。
以出资额为限。
但是,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责任制度,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可以 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二)公司的分类
1、按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划分
1)无限责任公司 2)两合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两合公司 5)有限责任公司
两人以上 责任无限
责任有限与无 限两种股东
股份等额 责任有限
定定期召开的有全体股东出席的例会。
临时会议: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有权召开者: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
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
(3)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特别决议,2/3以上有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形式;公司 解散;修改章程。
过)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或公告债权人(10内通知,30日内公告,
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者自第一次公 告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5)、实施合并(移交财产、召开股东大会) 6)、合并登记
3、公司合并效力 (1)公司新设、变更和消灭。 (2)权利义务概括转移。 (3)股东身份变化。
特征: 人数有限 责设立,股东会,可只设一名董事和
1-2名监事)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1、条件 人数:50个以下 最低出资限额:3万 章程 名称 住所
2、设立程序
发起人协议 制定章程 缴纳出资 确定机构 设立登记
(三)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
2、董事会 依照法定程序产生,由全体董事组成的公司常设的经
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决定股东会决议事项以外的事项: 召集股东会,报告工作;制定各项方案;聘任或解聘
经理;等。 人数:3—13人。小公司也可不设。 股东为两个以上国有企业的,应有职工代表。 一人一票表决制。
3、监事会 对董事及公司经理执行业务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与企业立法
一、企业概念和特征
企业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经营活 动并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法律人格的经济组织。 其典型形式为公司,其外还有合伙企业、个人企 业等。
由生产要素: 人员、物资有
机构成
企业特点:
法人企业、 自然人企业
1、形式上表现为一种组织体 2、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 3、设立目的具有营利性 4、必须依法设立
(二)公司债券分类
1、记名与无记名债券
2、可转换与不可转换债券
3、有担保与无担保债券
(三)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1、净资产: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3000万,有限 公司不低于6000万;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3、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1年债券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产业政策; 5、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投资人的目 的、企业活
动的宗旨
以法定的审 查核准制度
二、企业法的概念和性质
企业法是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变更、解散、 管理等 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性质:组织法、行为法
三、企业法律形态与企业立法体系 企业法律形态: 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 企业立法体系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2、授权资本制 特点: 1)成立时,章程规定,部分认缴; 2)不足部分,随时募集。
优点: 1)公司容易成立; 2)避免资金闲置。
缺点: 1)实收资本有限; 2)交易安全隐患。
3、折中资本制 特点: 1)章程确定资本总额; 2)股东认缴不低于一定比例; 3)未足部分授权董事会限期募集。 兼顾了前两种制度的优缺点。
2)以重要程度分
固有权——法定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剥夺
非固有权——通过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剥夺或限制自益权
单独股东权——凡持股者都可单独行使的
表决权等
少数股东权——一定比例的股东可行使的
请求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或股东大会
3、中小股东股权保护制度
股东直接召集股东会议制度 累计投票制度 公司解散请求制度 股东派生(代表)诉讼制度
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强制收取,数额为税后 利润的10%,但累计金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 时可以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金——由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 是否提取和提取多少。
使用原则:
法定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弥补亏损和转增股本。 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任意公积金的用途一般由公司自行决定。
3、公益金制度
3、公司清算程序 成立清算组 通知公告(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报纸公告) 申报债权(接到通知书起30日内;第一次公告日起45
日内) 清理财产 制定分配方案,公司获清算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顺序: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税款;
债务;股东分配。
七、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和特征
概念: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 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三)公司解散
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停止其积极业务 的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由。是公司法人资格 消灭的必经程序。
1、自愿解散 2、行政强制解散 3、司法强制解散
(四)公司清算 公司解散后对公司债务进行清理处分,以
终结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使公司归于 消灭的一系列法律行为和制度的总称。
必经程序。
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职权范围: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
为,罢免建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等。 人数:无上限。
各国禁止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兼任。
4、经理
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高级管 理人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与董事会共同 组成公司业务执行机构。
我国2005年10月27日通过新《公司法》 主要采用折中制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 股东或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其余部分由股东或发起人在成立日起两年内缴足 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足
(三)公司资本的原则
作用:确保资本真实、交易安全。 1、资本确定原则 成立时,章程规定资本总额,股东全部认足。 法定最低限额。
的公司财产。
区分: 公司资产——实际拥有财产价值总额。 注册资本——成立时、章程确定、登记核准 (在实行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时会有所不同)
(二)公司资本类型
1、法定资本制 特点: 1)章程规定 2)股东全部认购缴足 3)增加资本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优点: 1)真实可靠,有效防止欺诈、投机行为; 2)强化公司信用; 3)保证交易安全。 缺点: 1)增加公司设立难度; 2)一刀切的资本数量的规定,僵化; 3)资金低效使用。
有限责任股东认 股的两合公司
股东与公司的责任 均以出资额为限
2、按公司间的控制关系
母公司——控股或根据协议控制 子公司——受控公司
3、按组织管辖系统划分
总公司——独立法人资格,对分支机构有管辖权。 分公司
4、按公司国籍划分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
二、公司资本制度 (一)公司资本概念 公司资本——成立时、章程确定、全体股东出资构成
基础:资合性质决定了股东平等原则
四、公司债券
概念: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约定一定期限还本付息, 有价证券。
(一)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1、持有人与公司的关系不同 (债权债务、股权)
2、权益不同 (与公司盈余相关与否)
3、出资方式不同 (货币;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4、期限不同 (有期、无期)
5、募集与证券的交付时期不同 (公司成立的前与后)
分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
在此指非破产清算。
1、公司清算的分类
任意清算——按章程或全体股东的意见清算。
法定清算——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 主要适用于资合公司。因为责任有限,股东人多。 我国不存在任意清算。
2、公司清算组 临时性执行机构。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 股份公司,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 逾期则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2、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除公司资本外,另从公司盈余中提取的作为 公司积累的一定数额的资金。
来源:
(1)资本公积金——从公司资本中提取的公积金, 来源于股份溢价收入、捐赠收入、因资产重估增值 获得的估价溢额、处分资产或出售资产的溢价收入 等。
(2)盈余公积金 :从公司营业盈余中提取的公 积金。
营业盈余:各年度的营业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税 金后的剩余部分。
五、公司财会制度
(一)公司财会制度概况
财务制度:公司运用财务手段处理货币资金的筹 集、支配和使用活动的法律制度。
会计制度:公司办理会计事务的规则、方法、程 序。
《公司法》设专章,保护股东、债权人等。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
构
公
财务状况变动表
成
示
财务情况说明书
利润分配表
有限责任公司 按章程规定
公益金:从公司每年利润中提取用于本公司职工集
体福利的基金。
六、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合并 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法定程序组成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
为。 1、形式: 新设合并——新公司成立,合并者解散。
吸收合并——吸收者存续,被吸收者解散。
2、程序: 1)、参与者签订合并协议 2)、股东会议表决(有表决权者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定期送交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20日前备查,
公开发行股票的, 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公司利润: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 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入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1、分配顺序 (1)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 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股东的股权
1、股权概念 持有股份,基于股东资格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和 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权利总称。
2、股权的分类:
1)以行使目的分
自益权—股利分配、剩余财产分配、新股认购股票质押、股份 转让等
共益权—会议出席、表决、召集大会、咨询、提案、知情权等
份、继承等所产生的权利。 依据法律,由章程规定其权利能力的大小。
2)公司的行为能力 与其权利能力一起产生和消灭。 以公司的名义和公司的意思表示实现。 公司的各机构各司其职。
3)公司的责任能力 以自己的名义与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2、社团性
3、营利性
4、有限责任性
区别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二节 公司法
一、概述
(一)概念 公司:股东共同出资,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以营
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社团法人,又称法人型人合组织,是以人的组合为
成立基础,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保护自身利益权利 的组织。
注:《民法通则》第三章将法人分成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四种类 型。
公司的特征: 1、人格性 1)公司的权利能力 始于公司成立,终于公司终止。 公司无法享有基于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
(二)公司分立
一个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分为两个或两 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1、形式 派生分立:原公司存续,新公司产生。
新设分立:原法人消灭,新法人产生。
2、程序 分立方案 股东会决议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分立后各公司代表的内部协议 实施 登记 3、分立的效力(与合并大体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