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安监局关于整顿规范部分违规建设经营加油站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夏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安监局关于整顿规范部分违规建设经营加油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6.08.07
•【字号】宁商发[2006]269号
•【施行日期】2006.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宁夏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安监局关于整顿规范部分违规建设经营加油站的通知
(宁商发[2006]269号)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局:
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济秩序以来,我区成品油市场秩序逐步好转,尤其是近两年乱批滥建加油站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成品油市场进入了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轨道,但是经调查,我区部分边远地区极少数加油站因各种原因较长时期存在违规建设和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违规问题。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商务厅〈关于推进成品油流通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4]236号)精神,以及各地反映的情况,现就全区整顿规范部分违规建设经营加油站、处理过去遗留问题通知如下:
一、整顿规范违规建设经营加油站应遵循的政策原则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商务厅〈关于推进成品油流通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指出:“对2001年9月底前建设的违规加油
站,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规划、城市规划和相关规定条件的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商务厅补办手续,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其他及以后出现的违法违规加油站须责令限期关闭。

”商务厅与市级人民政府联合下发的2004-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的,其原则性应严格遵守;成品油零售企业设置的基本条件和行政许可要求,是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核心内容,应得到认真执行。

《通知》对各地2001年9月底前建设的违规加油站提出处理的原则意见,既考虑了加油站建设管理的历史和政策因素,又兼顾了当地经济建设尤其是农村小康建设的需要,各地应严格政策界限,把握原则,区别对待,不因放宽而失之于管理,不因严管而影响当地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因强调特殊利益群体而损害良好的市场秩序,要认真处理好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与服务经济建设的关系。

二、解决违规建设经营加油站规范经营问题应具备的条件
1、加油站设置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及加油站设置的基本要求。

2、加油站具有稳定的成品油来源,与宁夏及外地成品油经营企业或炼油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3、加油站具备正常经营的基本设施和设备。

4、加油站符合当前安全经营的条件。

三、申报规范违规建设经营的加油站应提供的资料
1、2001年9月底前加油站开业的工商登记或纳税证明(包括进货和销货发票)。

2、具有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经当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租用土地证明。

3、具有2006年县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4、具有2006年宁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油品抽检报告。

5、具有2006年加油站现状外观图片。

四、规范违规建设经营的加油站审查和申报程序
各地需要规范解决的2001年9月底前部分违规建设经营的加油站,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加油站业主申请,报市级商务局审查;市级商务局依照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加油站报商务厅批准。

上报批准文件附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意见和加油站有关资料。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加油站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各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必须是正式原件,要做到加油站法人代表、地址、油罐、加油机、消防设备、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与实际状况相一致。

在申报办理期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安监局不受理租赁、转让、变更等事宜。

有关加油站在取得违规处理的批复意见后,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国土、交通、规划、安监、公安消防、质监部门联合验收,验收合格的加油站,由市级商务局报自治区商务厅核发零售经营证书,随文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申请表、各部门联合验收意见表、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加油机储油罐计量压力合格证明和加油站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被批准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的加油站业主,在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应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安全施工竣工验收,按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办理依法经营手续的加油站,由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规予以限期关闭。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工商局
自治区安监局二○○六年八月七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