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放散管理规定(试行)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城市煤气的安全管理,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发布了《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煤气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燃气,是指供给城市中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气体燃料。
第三条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燃气用具的生产,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公安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劳动(安全监察)、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
第六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指定一名企业负责人主管燃气安全工作,并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应当设立群众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管理网络。
单位用户应当确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第七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城市燃气工程的建设第八条城市燃气厂(站)、输配设施等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
在选址审查时,应当征求城建、劳动、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
第九条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第十条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规定进行。
审查燃气工程设计时,应当有城建、公安消防、劳动部门参加,并对燃气安全设施严格把关。
煤气柜放散操作规程
煤气柜放散操作规程1. 引言为了确保煤气柜放散操作的安全性,避免煤气泄漏引发意外事故,制定本操作规程。
凡涉及到使用和操作煤气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2. 安全注意事项在进行煤气柜放散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和防静电手套,避免因静电引发火灾或爆炸。
•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戴上防毒面具,防止吸入有毒气体。
•在进行煤气柜放散操作前,必须确认煤气柜内没有明火或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
•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熟悉煤气柜放散操作的步骤和注意事项,且具备一定的操作经验。
•操作人员必须对煤气柜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煤气柜放散操作步骤煤气柜放散操作的步骤如下:步骤一:确认煤气柜内无泄漏1.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首先确认煤气柜内没有泄漏情况,可以通过气味或检测仪器进行确认。
2.若发现煤气柜有泄漏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步骤二:关闭煤气柜进气阀门1.操作人员在开始操作前,应先关闭煤气柜进气阀门,切断外界气体的供应。
2.关闭阀门时,应检查阀门是否完全关闭,避免发生泄漏。
步骤三:打开煤气柜排气阀门1.操作人员在关闭煤气柜进气阀门后,可以打开煤气柜排气阀门。
2.打开阀门时,应缓慢旋开,避免突然释放大量气体而引起危险。
步骤四:观察煤气柜排气情况1.打开煤气柜排气阀门后,操作人员应观察煤气柜排气情况。
2.若排气过程中出现异常或异常气味,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相应措施。
步骤五:关闭煤气柜排气阀门1.当确认煤气柜内的气体已完全放散后,操作人员可以关闭煤气柜排气阀门。
2.关闭阀门时,应检查阀门是否完全关闭。
步骤六:检查煤气柜及周围环境1.操作人员在放散操作完成后,应检查煤气柜及周围环境,确保无异常情况。
2.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 煤气柜放散操作记录每次进行煤气柜放散操作时,均应填写煤气柜放散操作记录,记录包括以下内容:•操作日期和时间•操作人员姓名和工号•煤气柜放散操作步骤的执行情况•煤气柜放散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方式•煤气柜放散操作完成后的检查结果5. 煤气柜放散操作培训和考核为了确保每位操作人员都能正确、熟练地进行煤气柜放散操作,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煤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气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煤气的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煤气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科学管理为基础,强化责任,切实加强煤气安全工作。
第四条煤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实施风险控制、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
第五条煤气安全管理应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章煤气供应安全管理第六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确保煤气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七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煤气设施的检测、保养、维修和更新改造工作。
第八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对煤气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对存在问题的设施,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气泄漏报警系统,确保煤气泄漏时及时发出警报。
第十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加强设备运行监测,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煤气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煤气使用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煤气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煤气使用的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对煤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四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燃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使用监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煤气泄漏报警器,并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火灾报警器,并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煤气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八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024年煤气安全管理规定暂行
2024年煤气安全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为了加强煤气使用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煤气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气供应、使用、施工、服务和管理等活动中的安全监管。
第三条煤气供应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煤气生产、输送、供应等活动。
第四条煤气供应单位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煤气供应的安全可靠。
第五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具备安全使用煤气的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建立使用记录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煤气使用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煤气设施及管道的安全,如定期维护检查、合理布局、隔离保护等。
第七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煤气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第八条煤气施工单位应有相关资质和专业技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煤气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煤气服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专业素质,提供合规的煤气维修、维护、装机等服务。
第十一条煤气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服务台账、随机检查等,确保服务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煤气设备或产品,煤气安全监管部门有权要求煤气供应单位进行整改或下线处理。
第十三条煤气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煤气供应、使用、施工、服务和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煤气供应、使用、施工、服务和管理单位,煤气安全监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期满前,煤气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及时公布。
附则本规定所述煤气包括天然气、液化气和煤气气体等。
煤气设备及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对2024年煤气安全管理规定的暂行草案,内容可能与实际规定有所出入,具体以实施文件为准。
燃气管道置换、放散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管道置换、放散安全操作规程
时间:2012—08-16 15:48:34 来源: 作者:
1、实施置换作业时,必须对管道和设备逐一检查,确保外观符合要求。
2、置换作业必须由三人以上协同进行,专人负责,并随时联系,没有指令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阀门。
3、置换遇阻时,必须查明原因,清除阻塞物,不能随意提高管内压力强制通过。
4、放散点应注意选在管道末端且尽可能离开居民密集区域或交通道口,事先应对周围居民和行人进行安全宣传,布置警示,配备灭火器材,一般情况下,禁止在室内立管上放散.
5、放散点应加短管提高放散标高,设专人负责放散。
6、置换管道内天然气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合格:
(1)、氧含量在1%以下;
(2)、取样试烧火焰呈蓝色。
7、调压器投产的安全要求,参看《调压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8、恢复供气前,应对有关用户进行宣传,通过灶具适量放散后再试烧和使用,新用户则必须指派专人点火启用。
9、置换、放散和投产均应有专门方案,由专人负责指挥和协调。
燃气使用与存放的管理规定
燃气使用与存放的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人们在使用和存放燃气时的安全,避免燃气泄漏和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就燃气使用与存放的管理规定进行详细描述,包括燃气使用的安全措施、燃气储存的要求以及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理等方面。
1. 燃气使用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燃气的过程中,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1 安装燃气检测器:在使用燃气的地方,必须安装燃气检测器,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一旦检测到燃气泄漏,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关闭燃气阀门、通风等,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1.2 定期检查燃气设备:对于使用燃气的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检查时应注意燃气管道是否完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1.3 妥善处理燃气残留:在使用完燃气后,应关闭燃气阀门,并排空管道中的燃气。
如果长时间不使用,建议将燃气瓶等储存设备存放在通风良好、干燥、不受阳光直射的地方,以防止燃气泄漏和储存设备的老化。
2. 燃气储存的要求在储存燃气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2.1 燃气储存设备的选用:选择合适的燃气储存设备,如燃气瓶、燃气罐等。
储存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经过检验合格。
2.2 燃气储存设备的标识:在燃气储存设备上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标明燃气的种类、压力、容量等信息,以便使用者正确使用和识别燃气。
2.3 燃气储存设备的放置:燃气储存设备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和高温环境,以免发生燃气泄漏和爆炸等事故。
2.4 燃气储存设备的定期检测:对于燃气储存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3. 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理当发生燃气泄漏或其他燃气事故时,应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3.1 迅速撤离人员:如果发现燃气泄漏或其他燃气事故,首先需要迅速撤离附近的人员,确保人员的安全。
3.2 切断燃气供应:尽快关闭燃气阀门,切断燃气的供应,以防止燃气继续泄漏。
3.3 通风排气:打开室内和室外的门窗,确保通风良好,排除燃气浓度。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背景介绍高炉是钢铁生产中的重要设备,但是在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煤气。
这些煤气如果不能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和放散,就会对工厂造成安全隐患,威胁工人的生命安全。
因此,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需要制定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
安全规定1.高炉煤气放散应当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
禁止在高炉停车或者其他异常状态下进行煤气放散。
2.在进行高炉煤气放散前,必须对放散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
确保放散区域内没有可燃物、易燃物和其他对煤气放散可能造成危害的物品。
3.高炉煤气放散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不得在未经培训或未取得操作资格证明的人员进行。
4.在进行高炉煤气放散时,必须保证煤气的排放量和时间不超过标准要求,避免煤气排放过多,影响周围环境,造成环保问题。
5.放散煤气的管道、阀门和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并保持良好状态。
6.放散煤气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
7.在高炉煤气放散时,必须在周围设置警示线以及警示标志,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安全保障1.对高炉煤气放散安全问题的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2.采用最新的科技手段,对高炉煤气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高炉煤气变化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避免因高炉煤气放散导致的事故发生。
3.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专业化的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能力。
4.在高炉煤气放散后,要及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高高炉煤气放散安全管理的水平。
结论高炉煤气放散安全是钢铁生产中必须重视和关注的问题。
只有通过制定严格的安全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采用最新的科技手段进行实时监测,才能有效保障高炉煤气放散安全。
煤气放散管理制度
煤气放散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煤气放散,保障企业和社会安全,制定煤气放散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煤气放散的原因分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检查和改进等方面,探讨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煤气放散管理制度。
一、煤气放散的原因分析1.生产工艺参数设置不合理:生产工艺参数设置不合理是导致煤气放散的主要原因之一。
生产过程中,如果设备工艺参数设置不合理,可能导致煤气压力过高或温度过高,使得煤气通过泄放设备或管道放散到环境中。
2.设备维护不及时:设备维护不及时也是导致煤气放散的重要原因。
设备在长期运行中,可能出现泄漏、老化或损坏等问题,导致煤气的放散。
3.操作不当:操作不当也是导致煤气放散的原因之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果不按照规程要求操作设备,可能引起煤气泄漏或放散。
4.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完善也是导致煤气放散的原因之一。
企业在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或不完善,可能导致煤气放散无法及时查处或控制。
二、煤气放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建立煤气放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煤气放散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立和实施对于防止煤气放散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环境和人员安全至关重要。
建立科学有效的煤气放散管理制度,可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煤气放散。
2.建立煤气放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煤气放散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责任体系。
(2)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3)监督检查:建立煤气放散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操作流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煤气放散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4)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煤气放散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3.煤气放散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煤气放散管理制度不仅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文件,更需要实际落实到操作中,确保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放散管理规定
吉成能源焦化厂
煤气放散燃烧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焦化生产安全,焦炉加热煤气压力稳定,风机运行平稳,特制定以下煤气放散燃烧安全管理规定:
一.责任部门、班组:焦化车间、调火班。
二.工艺控制和操作要求:
1.内部总压控制5000—6500Pa:可通过观察原送玻璃厂大水封压力表,调节新装放散管总阀来进行调节(原送玻璃厂两只煤气阀,没有厂部以上领导安排,不允许再打开向玻璃厂供气)。
2.三期大放散水封控制在8800Pa:作为新安装放散水封的备用和风机阻力安全控制水封。
3.新放散管1#水封控制在6200Pa:由调火工每3个小时到现场检查一次,打开水封溢流总阀,观察从6200Pa处小阀门,有少量溢流水流出即为正常。
无溢流水时,打开清水阀补充到有少量水溢流出来,即可立即关闭清水阀。
溢流水过大,时必须把水放到6200Pa处,小阀门有少量溢流水流出后,关闭水封溢流总阀。
3. 新放散管2#水封控制在3000Pa:由调火工每个班到现场检查一次,保证3000Pa(最低一档小阀门)处有水滴出即可。
4.放散必须保证燃烧:由调火工和3期副班长(或炉顶指挥),随时关注新放散燃烧情况,发现熄火及时由调火工(或通知调火工)检查水封和压力,并及时到现场进行点火。
三. 本制度自2015年10月11日起开始试行。
吉成能源焦化厂
2015年10月10日。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
高炉煤气放散是高炉操作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必须按照一定的安全规定进行。
以下是高炉煤气放散的安全规定:
1. 放散地点选择:高炉煤气应远离炉底、炉墙和其他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的设备。
放散地点应尽量选择在高且开阔的地方。
2. 放散设施建设:放散设施必须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包括选择材料、防火设计、排气管道的布置等方面。
3. 排气管道设计:排气管道应设计为防火、防爆和防止烟囱效应的结构。
排气管道的直径和材料选择需根据高炉煤气的排放量和特性进行设计。
4. 排气口设置:排气口的位置应考虑高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不同情况,如风向、高炉煤气的浓度和温度等因素。
排气口应设置在高炉顶部或侧面,并与高炉炉口等其他通风设施相协调。
5. 排气过程控制:高炉煤气的排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必要时可以采用监测仪器和自动控制设备来监测和调节排气过程。
6. 安全防护措施:为了确保高炉煤气排放的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防护措施,包括防护栏杆、警示标志、防爆设备等。
7. 员工培训和操作规程:所有从事高炉煤气放散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点,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8. 定期检查和维护:放散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高炉煤气的安全排放,预防火灾、爆炸和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高炉操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燃气使用与存放的管理规定(4篇)
燃气使用与存放的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和储存,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针对燃气使用与存放的具体管理规定的一些要点:1. 燃气使用安全规定(1)燃气使用单位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备,安装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2)燃气设备应按照专业人士的指导进行正确操作,禁止私拉乱接燃气管道;(3)燃气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通风、排气和防火措施,并设置疏散通道;(4)燃气设备的清洁和检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5)禁止在燃气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
2. 燃气存放安全规定(1)燃气存放室应设置在固定的位置,通风良好并远离明火、静电和电力设备;(2)燃气罐的存放要平稳固定,防止倾倒、碰撞和腐蚀;(3)燃气罐的存放要设置标识牌,标明燃气种类、储气容量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4)燃气罐的存放室应定期检查,检查包括瓶身漏气、瓶阀密封、连接管道等;(5)禁止在燃气存放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
3. 燃气事故处理规定(1)燃气单位发生燃气泄漏、泄爆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2)燃气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供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培训;(3)燃气事故发生后,需追究责任,并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4)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 燃气监管机制规定(1)相关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燃气监管机制,加强燃气使用和存放的监管;(2)燃气供应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3)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燃气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燃气买卖和低质量燃气的流通。
综上所述,燃气使用与存放的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和储存,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燃气使用安全规定、燃气存放安全规定、燃气事故处理规定和燃气监管机制规定。
通过加强燃气的监管和监督,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使用与存放的管理规定(2)关于燃气使用与存放的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
燃气管道放散阀设置要求
燃气管道放散阀设置要求燃气管道放散阀是指用于释放燃气管道中积聚的压力或燃气的装置,其主要作用是保证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
为了保证燃气管道放散阀的正常使用,有一些设置要求需遵守,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1.安全距离要求:燃气管道放散阀应远离火源、高温表面、明显易燃易爆物及电源设备等危险源。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通常要求燃气管道放散阀距离火源不小于5米,距离高温表面及明显易燃易爆物不小于3米。
此外,还需要考虑管道与阀门周围的通风情况,确保周围有足够的空气流通。
2.安装方式要求:燃气管道放散阀应采用立式安装方式,以确保燃气的正常流动和放散。
阀门底部应保持足够的间隙,使燃气能够自由流出。
同时,要确保阀门座与接管之间的连接牢固可靠,防止发生泄漏或松动现象。
安装时要注意阀门的标志方向,保证阀门的开启和关闭方向正确。
3.管道要求:燃气管道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管道的材质和厚度要求符合相关要求,以确保在正常工作压力下不会发生爆裂或泄漏。
管道安装需符合阀门大小和流量的要求,且管道内部应保持清洁、无积水和杂物,避免阻塞和腐蚀。
4.阀门材质要求:燃气管道放散阀应采用耐腐蚀、耐高温的材质制造,如不锈钢、球墨铸铁等。
阀门表面要采用防腐蚀处理,以增强其耐用性和稳定性。
同时,阀门的密封材料要求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温度适应性,确保阀门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
5.定期检测和维护:燃气管道放散阀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定期检查阀门的运行情况和安装状态,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此外,还需定期检验阀门的密封性能,确保阀门密封严密,无泄漏现象。
如果发现阀门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综上所述,燃气管道放散阀的设置要求包括安全距离、安装方式、管道要求、阀门材质和定期检测等方面。
在设置燃气管道放散阀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以保证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防止事故发生。
同时,对于燃气管道放散阀的使用和维护也需要重视,定期检测和维护,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存放燃气间安全管理规范
存放燃气间安全管理规范燃气间是指企事业单位中专门用于存放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的场所。
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燃气间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份燃气间安全管理规范,旨在确保燃气间的安全运行。
一、燃气间设立1. 燃气间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火源和明火区。
燃气间周边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杂物堆积。
2. 燃气间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告示燃气性质、危险性以及禁止吸烟、明火等。
3. 燃气间应设有可靠的通风设施,确保空气畅通,防止燃气泄漏积聚造成爆炸危险。
二、燃气管道与设备安装1. 燃气管道应采用可靠的材料,具备耐压、耐腐蚀、密封性能好等特点。
管道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
2. 燃气设备应按照生产厂家的安装和使用要求进行安装,并设备专门的操作和维护人员。
3. 燃气设备安装位置应考虑设备排放的热量,保持足够的通风和散热条件。
三、燃气检测与报警1. 燃气间应配备燃气泄漏检测仪,定期检测燃气浓度,保持燃气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2. 燃气泄漏报警器应安装在燃气间入口处或易泄漏位置,当检测到燃气泄漏时,及时发出警报。
3. 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切断燃气供应,关闭相应阀门,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四、燃气容器管理1. 燃气容器应配备防爆安全装置,并按照规定放置,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2. 定期对燃气容器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3. 燃气容器严禁破损、腐蚀、露天存放等不安全操作,存放时应保持稳定,避免翻倒等意外事件。
五、燃气防火措施1. 燃气间应配备灭火器、消防器材,保持器材完好、易于取用的状态。
2. 定期对燃气间进行消防检查,确保燃气间周边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 燃气间内禁止吸烟、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燃气间环境的安全。
六、燃气事故处理1. 在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等事故时,首先要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疏散人员,并通知消防、燃气供应单位等相关部门。
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切断电源、切断燃气供应等,防止事故扩大。
放散管的设置要求及各管理规定样本
放散管的设置要求及各管理规定
规范条文注释备注
GB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3.4.8
3.4.9
无高度和距离要求
GB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6.8.7 火炬
6.8.8/4 连续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
应高出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0m以上。
对
位于2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 应满足图6.8.8的
要求, 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
/5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 应高
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0m以上。
对位于
1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 应满足图6.8.8的要求,
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
图6.8.8 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允许最低高
度示意图
注: 阴影部分为平台或建筑物的设置范围
规范条文注释备注
GB51102-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外部符合: 4.2.4要求 4.2.6 平面布置: 5.2.7
6.2.6
规范条文注释备注
GB50072-
冷库设计规范氨气泄放
6.4.8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
氨制冷系统的安全总泄压管出口应高于周围50m内最高建筑物( 冷库除外) 的屋脊5m, 并应采取防止雷击、防止雨水、杂物落入泄压管内的措施。
SH3012- 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二篇)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高炉煤气放散是高炉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非常关键。
因此,有一些安全规定必须遵守:1. 煤气放散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完善的设计和施工必不可少。
2. 煤气放散设施必须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 煤气放散设施必须设有可靠的监测装置和报警系统,以及紧急排放装置。
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 煤气放散设施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运行和监控,必要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修理。
5. 煤气排放必须按照规定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进行,确保不超过安全限制。
6. 在煤气放散过程中,必须制定好的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7. 在高炉煤气放散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保持周围环境的安全,避免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危害。
8. 高炉厂区内的其他设备和工艺单元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与放散的煤气发生意外事故。
以上是一些一般的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规范。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二)目前,高炉煤气频繁放散,造成下风向的岗位煤气含量超标,为杜绝下风向岗位员工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特对高炉煤气放散做出如下规定:1、高炉煤气放散不点火是造成下风向岗位煤气浓度超标的主要原因,为此高炉煤气放散必须点火。
2、因点火系统设备原因而造成暂时不能点火的,炼铁厂必须尽快给与安排检修,在这期间煤气需要放散的,放散前炼铁厂必须报告总调,并通知到下风向岗位所在厂。
3、高炉煤气点火系统故障,造成不能点火超过____天的,视为生产事故,比照公司生产事故标准由生产安全部安全科予以处罚。
4、总调值班调度在接到炼铁未点火煤气放散报告后,应安排煤气防护站人员到下风向岗位巡查并检测煤气浓度,如发现有煤气浓度达到需人员撤离岗位的浓度值时(200ppm),应立即向总调反映,由总调通知该岗位所在厂领导或厂安全科人员(夜间通知值班厂领导),马上到达现场,对煤气超标岗位人员迅速组织撤离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煤气放散管安全要求
煤气放散管安全要求煤气放散管是一种过载保护装置,用于调节管道内压力,防止管道爆炸。
在使用煤气放散管时,我们必须要遵守一些安全要求,以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安装要求1.煤气放散管的安装必须在管道系统的输入端和输出端之间进行,采取与管道平行的方式进行安装。
2.管道系统中的所有内部接头必须在煤气放散管的输入端和输出端之间进行,以确保安装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在煤气放散管的输入端和输出端之间要设置必要的管道流量控制装置,以控制煤气的流量和压力。
4.在煤气放散管的输入端和输出端之间要设置必要的安全阀,以确保在管道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停止煤气的流动。
操作要求1.在使用煤气放散管前,必须先检查煤气放散管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接头是否牢固。
2.在操作煤气放散管时,要确保流量控制装置处于正常状态,并正确调整流量和压力。
3.当煤气放散管工作时,操作人员要保持合理的距离,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煤气泄漏引起火灾和爆炸。
4.在操作煤气放散管时,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必要的检修和维护。
日常维护1.定期检查煤气放散管的输入端和输出端,确保接头处没有松动或渗漏,并做好记录。
2.每季度对煤气放散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检查安全阀的使用情况和流量控制装置的性能。
3.每年对煤气放散管进行一次大修,包括清洗和更换必要的部件以及对连接管道的检修。
总结煤气放散管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装置,能够有效避免煤气管道发生意外事故。
在使用和维护煤气放散管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装、操作和维护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煤气放散管有哪些安全要求
煤气放散管有哪些安全要求煤气放散管是指连接燃气设备和烟道的管道,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其安全要求,以确保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煤气放散管有哪些安全要求。
1. 管道的安装要求煤气放散管需要安装在通气良好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和易爆的物品。
在安装时需要保证管道与燃气设备、烟道的连接是牢固的,并且要用耐高温的材料进行安装。
在安装之前,需要对煤气放散管进行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以及使用要求。
2. 管道的维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对煤气放散管进行维护,以确保其可以正常工作。
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管道的连接是否牢固、管道内部是否有堵塞、管道是否出现过渡性破损等等。
如果发现管道存在问题,需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 管道的清洁定期清洗煤气放散管可以保证其内部处于一个相对清洁和干燥的状态,避免氧化和腐蚀。
一般建议每6个月对煤气放散管进行清洗,清洗管道时需使用清洗剂,不可使用酸性或腐蚀性的溶液进行清洗,以防腐蚀管道。
清洗过程要注意安全,避免燃气泄漏的危险。
4. 通风要求为确保煤气放散管正常工作和使用安全,需要保持通风。
使用时应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性良好,管道接口处不得有漏气现象。
如果发现煤气泄漏,应当立即关闭阀门,并通知当地燃气公司或相关机构进行处理。
5. 燃气设备的使用要求煤气放散管的安全还受到燃气设备的影响。
在燃气设备使用时,需要遵循相关的使用规范和操作指南,并保证设备处于安装合适、操作正常、维护及时、通风有效的状态。
总的来说,安装和使用煤气放散管应遵循相关的规范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清洁,保持通风,避免燃气泄漏等情况,确保其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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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处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煤气放散管理规定(试行)
文件编号:QZ/HG13 052—2009 控制状态:
发放编号:13—
生效日期:2009年5月20日
煤气放散管理规定(试行)1/2
1 目的
为加强煤气放散(含天然气,下同)管理,防止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应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类型的煤气放散。
3 职责
3.1煤气放散由生产制造部、能源分厂统一协调管理;
3.2煤气放散设施的操作由设施所属部门负责;
3.3特殊情况下的煤气放散,安环处、保安处、能源分厂煤气防护站负责协助现场安全监护与警戒。
4 放散要求
4.1 各单位煤气放散前必须通知部门煤气技师或能源专干,雨雪、大雾等特殊天气放散煤气要向安环处报告。
4.2高炉休风煤气放散
4.2.1高炉休风,煤气应通过炉顶放散管放散,操作应在中控室进行,自动系统故障转为现场手动操作时,人员必须戴空气呼吸器、带煤气检测仪,二人以上同行。
4.2.2放散期间人员禁止上高炉,必要时须到中控室登记,带好煤气检测仪和空气呼吸器,二人以上同行,才允许上高炉。
4.2.3异常天气如大雾、高气压、空气对流效果差等情况下的炉顶放散,煤气技师、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现场煤气浓度,如煤气浓度超标应立即通
知分厂调度室,分厂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根据煤气浓度允许的作业时间进行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煤气放散管理规定(试行)2/2
4.3 剩余煤气放散
4.3.1一般禁止剩余煤气放散塔直接放散粗煤气,只有在高炉煤气温度、压力不符合进干法除尘要求的,才可通过放散塔点火放散。
4.3.2净煤气在满足各煤气用户使用后还有剩余的应通过放散塔点火
放散。
4.3.3放散塔火警报警和氮气灭火等设施应经常维护,能源分厂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煤气燃烧状况,一旦熄火应立即组织人员重新点火,如煤气不能充分燃烧,应及时调整煤气放散量。
4.4 气柜、加压区放散和放散塔异常情况下的熄火或不点火煤气放散,煤气防护站、安环处、保安处应加强现场监护和检测,设立警戒区,实行交安管制,禁止行人、车辆通行,放散点周围40米严禁烟火,必要时应根据现场情况扩大禁火区域。
4.5 煤气主管放散应分段进行,放散时应有煤气防护员现场监护和检测,周围40米内严禁烟火,必要时实行交安管制。
主管上4米放散管放散煤气时,禁止操作人员在操作平台上停留,现场必须有人员监护,防止高处坠落。
4.6 各单位煤气支管放散应通过厂房顶部放散管放散,严禁在厂房内放散煤气。
4.7 除高炉炉顶和放散塔点火放散煤气外,其他地方的煤气放散应在白天进行,不应在大雾、雷电、雨雪天气放散煤气。
4.8 放散管低于周边建、构筑物的放散作业,在放散前必须与周边40米范围内的作业单位或作业人员取得联系,要求或协助做好煤气浓度检测,并高度关注风向及变化情况,必要时要事先疏散下风侧作业人员。
重
力除尘器、干法除尘区域的煤气放散必须与炼铁分厂中控室取得联系。
4.9 手动放散结束后应将放散阀关严实,防止阀门关闭不严泄漏煤气。
5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环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