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熔断器管理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H W H Z D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熔断器管理细则
2010-02-01发布 2010-02-01实施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设备熔断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运行设备熔断器的管理,保障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包括运行部、输煤公司、粉煤灰公司、铁路公司、环保科技公司、供热公司)运行和备用状态的熔断器。

第三条本公司熔断器包括有交流20kV(PT)、10kV、交流6kV(PT)、交流380V(220V)、直流220V、直流110V六个电压等级。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各生产运行单位负责熔断器的管理,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

第五条各种备用型号的熔断器分别放置在规定位置,有明确标识,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六条熔断器一般使用不超过5年,对于使用超过5年的熔断器,要在停机、大修等机会及时更换。

第七条备用的各种型号的熔断器也要求不超过5年,超过5年的熔断器,要购入新的熔断器及时更换。

第八条熔断器在使用前,应先检查熔断器完好、合格,容量符合该设备使用要求。

第九条更换熔断器应该在停电时进行,并戴好绝缘手套,防止触电。

第十条更换熔断器时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对于交流熔断器,一相故障,三相全部更换,并要求保持三相的型号相同,生产厂家相同。

(二)对于直流熔断器,一极故障,两极全部更换,并要求保持两极的型号相同,生产厂家相同。

(三)更换后的未熔断的熔断器,无论好坏,不得再次使用。

第十一条更换熔断器后,应做好记录,登记在“运行熔断器登记本”上,注明熔断器原因及时间,方便分析及下次更换。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策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