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的非政府组织与公民社会的演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泰国的非政府组织与公民社会的演进
泰国的非政府组织与公民社会的演进
龚浩群?
摘要:近年来,泰国的非政府组织成为了国内重要的社会力量。
通过描述和分析泰国非政府组织兴起的背景、组织特点和运动策略,本文指出,泰国的非政府组织运动在整合社会各阶层利益以及在督促国家实现善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由此形成了国家与公民社会相互增权的局面。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公民社会;泰国
Thai NGO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 Society
Gong Haoqun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NGOs have become important social power in Thailand. Through the descrip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social background of Thai NGOs’ rising, NGOs’ organizational characterist ics and NGO movement’s strategy, the author points out that Thai NGOs play a key role in integrating interests of different social classes and helping the state to realize good governance; there has formed the situation of mutual empowerment between the state and civil society.
Keywords: NGO; civil society; Thailand
自1980年代以来,泰国的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NGO)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
到1989年,有8408家NGO在国家文化委员会登记,还有373家商业协会以及少数雇主协会在国内贸易部登记,以及2773家火葬协会在公共福利部登记。
此外,还存在为数众多带有具体目标但没有获得合法地位的NGO。
1这些组织在环境保护、公共健康、农村社区建设、妇女与青少年发展以及政治民主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目前,很难估算泰国NGO 的具体数量,因为NGO的组织形式非常多样,其中包括协会、基金会、项目小组、研讨会、研究所和委员会等等。
泰国NGO的迅速发展在国家与私人领域之间创造了较为发达的公共领域,成为泰国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本文将回顾泰国NGO兴起的社会背景,阐述泰国NGO的组织特点和活动策略,并进一步探讨NGO与泰国公民社会的演进历程。
认识NGO在泰国的发展状况,既有助于辨明当代泰国来自草根的政治力量与政治转型趋势,也有助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在社会治理方面进行借鉴。
龚浩群,人类学博士、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东南亚国家的
社会与文化、公民社会。
1 Pongsapich, Amara,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n Thailand”, in Tadashi Yamamoto(ed.), Emerging Civil Society in the Asia Pacific Community, Japan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Exchange, 1996, p248.
一当代泰国NGO兴起的背景
泰国的NGO兴起于1980年代,到1990年代,NGO的数量急剧增长,并在各种社会运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
笔者认为三个方面的因素促成了当代泰国NGO的兴起,即社会运动的传统、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以及政治机会的相对开放。
当代泰国社会运动的传统可以追溯到泰国现代政治的代表人物比里·帕侬荣(Pridi Bhanomyong)。
比里是1920年代的留法学生之一,他在法国接受了空想社会主义,并希望在暹罗建立一个平等主义社会。
他参与了1932年废除绝对君主制的军事政变,并在政变成功后试图推行一个由政府控制所有生产资料,让每个公民都享有生活保障的经济计划。
虽然比里的激进变革的主张屡屡受到保守派的压制,不可能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得以实现,但是比里成为了当代泰国争取社会平等和社会正义的精神领袖,对泰国的知识分子产生了深刻而持续的影响,他所创办的法政大学成为了泰国民主运动的策源地之一。
比里的信徒之一普义·翁帕功博士(Puey Ungphakorn)反对沙立政府以农村作为代价发展城市的路线。
1969年,普义成立了“泰国农村重建基金会”,试图探索惠及农村人口的发展方式;普义还在法政大学启
动了“毕业生志愿者计划”,为不少大学生提供了深入乡村的机会,并让他们帮助当地农民从事农村社区建设,这些组织都被认为是当代泰国NGO的早期形式。
2
经济不均衡发展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以及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的有限能力,是1980年代泰国NGO兴起的重要背景。
当时,泰国执行自由经济政策,以出口为导向的外向型经济建立在对于自然资源的大量消耗的基础上,由此激发了国家与社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矛盾。
此外,贫富差距的急剧扩大也让贫困阶层产生了强烈的不满和对于社会正义的要求。
但是,政府在解决环境问题和贫困问题方面都缺乏有力的措施,人民的要求也很难通过代议制度得到反映和满足,在这种情况下,NGO及其领导的社会运动开始引导民众介入国家的决策过程,政府也开始逐步承认NGO在农村发展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
1981年,泰国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委员会向NGO进行咨询,并建立了政府与NGO之间的协调机构。
随着泰国的经济与社会政治的发展,政府决定削减预算,让NGO介入地方和草根层面的发展活动。
1991年的临时政府宣布了放松对私人机构的控制的政策,修改了社团的登记程序和纳税规定,以促进NGO的活动。
3
政治机会的相对开放使得泰国的NGO获得了发展的空间。
从1960年代开始,许多泰国的年轻知识分子受到毛泽东主义的影响,向往通过革命运动和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来改变现实社会。
在1976年10月6日的政治暴力事件之后,激进的学生运动分子受到了残酷的打击。
相当多的知识分子逃到丛林,参加了泰国共产党并武装反对政府。
直到1980年代,随着泰国共产党解散和政治控制的放松,先前的政治流放者们才从丛林中返回主流社会。
在此期间,泰国的知识分子开始1关于泰国及东南亚地区NGO的发展概况,可参见李文:《NGO 与东南亚政治社会转型》,《东南亚研究》2004年第4期。
2 Phongpaichit, Pasuk and Baker, Chris, 1995, Thailand: Economy and Politic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384.
3 Pongsapich, Amara, 1996, p249.
反思泰国社会的性质,寻求革命以外的新的社会改良的途径,后
来他们当中有不少成为了NGO的领导人。
另一方面,自1980年代以后,泰国的政党逐步获得下议院的议席并开始进行联合组阁,军人在政府中的势力有所下降,这为民众表达意愿开放了政治机会。
有学者进行了统计,在1967年,只有2起抗议行为被报道;而1982年被报道的民众抗议行为有61起,1990年达到170起。
到1990年代,随着泰国政治的民主化进程,出现了各种抗议活动。
1994年达到739起,1997年达到1200起。
1政治机会的开放使得大众动员和草根运动的兴起成为可能,NGO由此获得了发起政策倡议和民主参与的活动空间。
当然,泰国NGO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国外NGO的资金支持和方法指导,许多国际性的NGO也都在泰国设立了分支组织。
不过,本文主要关注泰国本土的NGO及其独特的发展形式。
二泰国NGO的组织特点与运动策略
当代泰国的NGO有着鲜明的组织特点,主要体现为NGO具有伞形组织(umbrella organization)的结构,拥有发达的沟通网络,是社会法团主义的典型代表。
这一鲜明的组织特点与NGO的运动策略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联。
(一)社会法团主义的组织特点
所谓社会法团主义(social corporatism),是指通过社团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而非通过国家的强制性权力,来形成社团的等级化组织结构以及代表性的垄断,并在某种程度上获得国家的承认2。
在泰国,NGO的伞形组织具有强烈的社会法团主义的特征:各种NGO联合起来,为了特殊的目标相互协调,并成立了针对农村发展、环境保护、健康和人权以及NGO能力建设等等议题的协调机构或者网络;这些协调机构或者网络的宗旨在于,促进NGO与政府部门(GO)之间的沟通,促进大众对于NGO的理解,以及在NGO之间进行信息交流。
农村发展NGO的全国协调委员会(NGO-CORD)很具有代表性。
它于1985年成立,最初有106个成员组织,到1989年发展为220个组成成员,并得到了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委员会的支持和鼓励。
它的目的是促进农村发展和运动倡议中的合作,努力与地方和中央政府机构磋商,与地方的人民组织形成联系。
现在NGO-CORD被一些政
府组织和资助机构认为是泰国NGO共同体的主要代表。
它积极参与了国家五年计划的制定和担任关于各种发展议题的工作团体和分会的成员。
NGO-CORD协调委员会的目标是:(1)在NGO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增进志愿团体在促进农村发展方面的作用;(2)增进NGO 与政府之间的理解和合作;(3)在NGO、政府机构和大众之间建立联系,鼓励三者在农村发展工作中齐心协力。
在NGO-CORD中有三种类型的委员会:第一种是地区委员会,由每个地
1转引自Prasartset, Suthy, “From Victimized Communities to Movement Powers and Grassroots Democracy: The Case of the Assembly of the Poor”, in Fahimul Quadir and Jayant Lele(ed.), Democracy and Civil Society in Asia:
Volume 1,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4, p.145.
2顾昕:《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能促型国家与国家和社会的相互增权》,《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
区的NGO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地区委员会:第二种是国家委员会,由10个NGO 组成,共22个代表:最后是执行委员会,由国家委员会的五个代表组成。
NGO-CORD从不同的渠道获得小额资金,在成员组织之间召开会议或者研讨会。
1其他领域的NGO像儿童组织、健康组织、人权组织和都市社区发展组织也都有自己的协调机构。
近年来以争取贫困阶层的可持续发展权利而闻名的穷人议会(Assembly of the Poor,简称AOP),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协调网络。
1995年12月10日,一些以地方议题为中心的网络,为了进一步整合和发展运动力量,形成了以实现人权和穷人的发展权为目标的全国性的协调网络,命名为穷人议会。
AOP包括六个主要的网络:受到大坝工程影响的人民、土地与森林冲突、政府基础设施项目、都市贫困人口、受到工业危害影响的工人和替代农业。
AOP的每一个网络都有由团体代表组成的工作委员会。
AOP的最高决策体是包含各个议题核心代表的大会,各个网络所提出解决办法和政策建议都要呈交大会做最后的审议和决定。
与政府最终的协商结
果要向地方议题的各个团体进行充分解释,并进行讨论。
可以说,AOP采取了“集中领导和分权决策”的组织形式。
2此外,AOP还有由群众领袖、NGO人员和学者组成的顾问,他们在形成社会联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AOP的顾问曾明确阐述了协调网络的意义:“为了提升我们解决所有问题的能力。
也为了从大众获取支持和同情,有必要创造一个共同的运动标志来团结所有的以问题为基础的网络。
通过穷人的概念,他们能够解释为什么我们被贫困化,指责政府和公司项目。
通过这样的途径,我们持续不断的斗争和抗议将会获得理解和合法性。
”3
除了协调委员会之外,还有专门针对NGO能力建设的培训组织——泰国志愿者服务基金会(Thai V olunteer Service Foundation,简称TVS)。
TVS于1980年4月5日成立,由19个发展NGO成立,以解决发展NGO所面临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缺少经验、能力和奉献精神的个人,缺乏资金和其他资源开展活动,NGO 之间缺少协调以及NGO与政府机构之间的不充分协调。
为了得到官方的认可,这个项目在1986年作为一个基金会登记。
自成立以来,TVS已经为150个NGO 运作的近300个发展项目培训了500多名全职的志愿者。
4 TVS的目标是:(1)提升关注公共利益的个人的能力,让他们有机会成为社区发展和其他社会发展活动中的志愿者;(2)促进NGO 在人才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效率;(3)促进NGO之间的协调,以及NGO与GO之间的协调;(4)与个人和组织合作,明确社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方向。
TVS的研究和倡议活动通过与学术机构或其他NGO 组织的研讨会来公开,努力影响某些政府政策,例如资源管理、基础建设和政府权力解集权化的政策。
TVS对成员组织的支持包括培训志愿者、制度建设和必要时的财政支持。
此外,TVS经常评估形势,以确定将要促进的活
1 Pongsapich, Amara, 1996, pp.257-258.
2 Prasartset, Suthy, “From Victimized Communities to Movement Powers and Grassroots Democracy: The Case of the Assembly of the Poor”, in Fahimul Quadir and Jayant Lele, 2004,
pp.150-151.
3 Prasartset, Suthy, 2004, p.148.
4/doc/3e929f1ad0d233d4b14e699d.h tml /english/aboutus.htm 2008年
动以及要倡议的问题,这就保证了TVS能够及时回应NGO的需要。
1泰国的NGO已经形成了非常发达的网络和协调机构,既保证了NGO本身的发展,又使得NGO的活动产生了广泛的公共影响,这为NGO运动的形成提供了组织基础。
(二)社会运动策略
所谓“社会运动”,是指“以潜在社会网络和使人产生共鸣的集体行动框架为基础,能发展出对强大对手保持持续挑战力的斗争政治事件”2。
当代泰国NGO 的特点在于,各类NGO不仅作为民间团体在各领域内从事与发展事业相关的活动,而且它们还通过各种网络(包括NGO之间的网络以及NGO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网络),形成了集体行动的策略,从而对政府和某些商业机构的不合理政策和措施造成持续性挑战。
自1980年代中期以来,泰国形成了由NGO主导的社会运动。
泰国的NGO已经在实践中形成了较为成熟而有效的运动策略,泰国学者将之概况为“三层策略”:第一层策略是草根事业,即充分利用社区的文化资源,调动当地人民的参与热情,注重地方社区的能力建设;第二层策略是建立联盟,包括与学者联合,向村民传达信息和知识,同时通过传媒扩散公共影响,以获得更多的理解;第三层策略是政策倡议。
3下面笔者将综合阐述这三层策略。
1.草根参与的社区策略。
社区策略(泰语:naew thang chumchon)就是以社区作为运动核心的策略。
从1980年代开始,泰国知识界开始反思和批判沙立式的发展道路,这为NGO的社区策略提供了思想来源。
知识界一方面反对以牺牲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来获取发展,要求让农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知识界认为政府的从上至下的扶贫计划之所以难以成功,是因为其忽视了地方文化和地方条件。
学者们在新
农村运动中进一步提出,应当以村落作为泰国社会发展的中心,尊重地方的历史和文化,强化地方的价值观和智慧,从而改变泰国过于依赖国际资本主义市场的局面。
因此,真正的发展并不意味着一味地将农村变为城市,相反,而是要保留和强化村落的地位。
4
具体来说,社区策略在很多方面形成了NGO运作的基础:首先,NGO的工作人员要谦虚地向当地人学习地方智慧,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其次,NGO 要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例如将社区文化与和平的冲突解决方式联系起来,通过社区的习惯法来保护自然资源等等;最重要的是,NGO注重对于地方社区的能力建设,例如在参加过几次抗议活动之后,地方领导人将获取很多方面的能力,包括收集相关资料,分析地方问题,提出抗议策略,为辩论准备材料和证据,以及
1 Pongsapich, Amara, 1996, pp.255-256.
2塔罗,西德尼著,吴庆宏译:《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1998],第3页。
3 Jumbala, Pr udhisan and Mitprasat, Maneerat, “Non-governmental Development Organisations: Empowerment and Environment”, in Kevin Hewison (ed.), Political Change in Thailand: Democracy and Participa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203.
4 Phongpaichit, Pasuk and Baker, Chris, 1995, pp. 386-388.
动员群众并与政府官员进行协商1。
社区策略的重要成果在于,它将地方参与者由被动的受损者变为利益诉求的主体,从而真正扩展了民主参与的范围。
2.建立联盟。
当代泰国的NGO大多关注社会弱势群体,那么,如何使得边缘群体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并获取公众的同情呢?NGO采取了联合策略来获取支持。
在环保运动中,NGO尤其打破了阶级界限,与中产阶级形成了重要的联盟。
在1988年反对修建Nam Choan大坝的著名运动中,环保NGO联合了技术专家、社区经验、环境发展项目组、其他的发展NGO以及学生组织,从而将环保NGO、
学者和林业部的科学家纳入到一个临时但有效的联盟当中,最终迫使政府放弃了建坝计划2。
前面提到的穷人议会(AOP),与很多社会团体建立了紧密的联系。
在AOP组织的运动和抗议中,大概获得了200多个团体的支持,其中包括其他的NGO、大众组织、学生组织、民主团体和专业团体(例如律师和教师团体)3。
在很多运动中,NGO甚至与地方官员形成联合。
大众媒体和流行文化也成为NGO运动扩散信息和影响的重要媒介。
有学者指出,NGO运动形成了社会行动者的结盟,这种结盟具有不稳定性,是一种策略实用主义,它超越了传统上左派与右派、城市与乡村以及官僚和民间之间的对立4。
3.政策倡议。
依靠更大的网络和协调组织,小规模的地方运动也能影响到国家的政策。
NGO运动的最终目标不是反对政府,而是通过倡议来改变政府的某些政策,寻求更合理的制度与法律安排。
例如AOP的组织成员之一——替代农业网络(Alternative Agriculture Networks,简称AAN)在与官员互动的软压力策略不奏效的情况下,采纳了AOP的建议,通过抗议行动实施硬压力,最终使得国家农业部接受了发展可持续农业的计划,并为此成立了替代农业基金,委托NGO来进行管理5。
NGO 还争取到了参与1997年宪法修订的权利,例如AOP就成为了宪法起草网络中的成员,并就结社的权利与自由、社区保护和管理地方自然资源的权利、大众知情权、解集权化、为农民提供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和机构的监督权等等,向宪法起草委员会提出建议和要求。
有泰国学者认为,1997年新宪法的制定过程体现了公民行动的最高成就,并使得善治的意识形态得到切实的体现6。
NGO通过政策倡议,为政府实现有效治理和解决社会问题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因此,NGO运动的最终结果并不是导致社会冲突,而是通过制度化途径来解决社会冲突。
塔罗就曾指出:“我并不把社会运动看作偏激、贫困和暴力的表
1 Prasartset, Suthy, 2004, p.157.
2 Jumbala, Prudhisan and Mitprasat, Maneerat, 1997, p.202.
3 Prasartset, Suthy, 2004, p.153.
4 Hirsch, Philip, “The Politics of Environment: Oppositi on and Legitimacy”, in Kevin Hewison (ed.), Political Change in Thailand: Democracy and Participa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193.
5 Prasartset, Suthy, 2004, pp.169-173.
6 Banpasirichote, Chantana, “Civil Society and Good Governance: A New Chapter in Thailand’s Political Reform”, in Fahimul Quadir and Jayant Lele, (ed.), Democracy and Civil Society in Asia: Volume 1,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4, p.230.
现,而是更合理地把它们定义为群众在与社会精英、对立者和当局的不断相互作用中,以共同目标和社会团结为基础发动的集体挑战。
”1
三泰国的NGO与公民社会的演进
当代泰国NGO的涌现与发展方式为我们理解泰国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公民社会状况提供了很好的视角。
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作为一个西方概念,指的是国家与私人领域之间的除市场之外的公共活动空间,被认为是与国家和市场相对立的领域,而处于国家与市场之外的公共团体就成为了公民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
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公共团体的性质目前是通过一种否定的方式来体现的,它们被称作非政府组织或者非赢利组织。
然而,当代泰国NGO的发展状况却说明,公民社会与国家之间并不一定是相互削弱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增权(mutual empowerment)的关系。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泰国NGO出现的背景来看,NGO不是在国家政权受到威胁的时候(如1960年代),而是在政权比较稳固进而开放政治机会的背景中涌现。
这说明,只有在强大而自信的国家权力的掌控力之下,NGO 才可能获得发展的机会。
泰国NGO的组织特点和联盟策略则说明,NGO并没有造成社会分裂,相反,通过网络化发展和联合社会各阶层的策略,NGO成为了社会团结的连接点。
正如泰国学者指出的,“NGO的角色既不是领导
人民,也不是成为一个单独的运动,而是整合行动,成为各阶层人民利益的整合者”2。
泰国NGO运动的结果是促成了一系列国家的政治与社会改革,促成了多项法令的出炉,从而使得国家管理朝着善治的方向发展。
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已经将NGO或者NGO运动纳入到日常的政治体制中来,从而驯化了社会中的激进力量。
NGO运动的出现最终达到了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增权的局面,即一方面草根参与真正扩展了民主的范围,并使得公民社会充满活力;另一方面,NGO引导或者协助国家更好地实现社会发展。
因此,在当前的泰国社会,主流观点认为公民社会意味着与国家建立合作关系、达成一致以及呼吁公共责任3。
NGO作为泰国公民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了新型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随着现代化进程和社会分工的高度发展,社会分化所产生的诸多问题是政府、社会和个人所面临的共同问题4。
通过NGO和NGO运动,国家与社会在斗争与合作当中去弥补社会的裂隙,从而实现社会团结与社会正义。
因此,当代泰国的NGO运动不是社会对抗国家的结果,而是以达致社会团结为目的的斗争。
早在NGO兴起之时,泰国者就针对“强国家-弱社会”与“弱国家-强社会”的理1塔罗,西德尼著,2005[1998],第6页。
2 Chutima, Gawin, “Thai NGOs and Civil Society”, in Isagani R. Serrano(ed.), Civil Society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 Washington DC: Civicus, 1994, p. 151.
3 Banpasirichote, Chantana, “Civil Society and Good Governance: A New Chapter in Thailand’s Political Reform”, in Fahimul Quadir and Jayant Lele, (ed.), Democracy and Civil Society in Asia: Volume 1,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4, p.221.
4参见高丙中:《社团合作与中国公民社会的有机团结》,《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论模式之不足,预见到泰国可能发展出“温和国家-温和社会”
(moderate state-moderate society)的类型1,在今天这种观点或许应当成为我们对于当代泰国社会的一个基本认识。
参考文献:
顾昕:《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能促型国家与国家和社会的相互增权》,《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
Fahimul Quadir and Jayant Lele, (ed.), Democracy and Civil Society in Asia: Volume 1,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4.
Isagani R. Serrano(ed.), Civil Society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 Washington DC: Civicus, 1994.
Kevin Hewison (ed.), Political Change in Thailand: Democracy and Participa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hongpaichit, Pasuk and Baker, Chris, 1995, Thailand: Economy and Politic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Tadashi Yamamoto(ed.), Emerging Civil Society in the Asia Pacific Community, Japan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Exchange, 1996.
(原文收于《亚太地区发展报告(2007)》,孙士海主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1转引自Chutima, Gawin, “Thai NGOs and Civil Society”, in Isagani R. Serrano(ed.), Civil Society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 Washington DC: Civicus, 1994, p.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