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竹溪县交通工作汇报(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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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公路工作情况的汇报
竹溪县交通运输局
一、基本县情
竹溪县是湖北省最偏远的县,位于鄂、渝、陕交界的秦巴山区,东邻本省竹山县,西接陕西省平利、镇坪、旬阳三县,南交重庆市巫溪县,是湖北面向大西北、出入大西南的重要通道,是汉江最大支流堵河的源头、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之一。
县域总面积3310平方公里,下辖15个乡镇、302个村、15个农林特场,总人口36.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万人。
竹溪是一个发展优势和劣势都非常突出的县。
从优势上讲:资源特别丰富,在全国500个资源富县中排名第213位。
竹溪是生态林业大县、全国林业百佳县和全国退耕还林试点示范县,现有森林面积11.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6.8%,植被覆盖率81.2%,居湖北各县之首,有林特资源13大类、1200多种,其中有全国最大的红豆杉群落,面积4100亩;竹溪是全省水电资源强县,水能蕴藏量120万千瓦,近期可开发50万千瓦;竹溪是矿产资源储量大县,其中煤储量6亿吨、板石11亿立方米、花岗大理石6亿立方米;竹溪是全省名优绿茶出口基地和生态有机茶示范基地,是“中国有机绿茶之乡”和“中国茶叶之乡”;竹溪是“中国魔芋之乡”,是全省魔芋产业核心种植区,魔芋精粉远销欧洲、韩国和日本等地;竹溪还是“中国黄连之乡”,“全国生漆之乡”。
从劣势上讲:一是地处偏远,远离市场、交通“瓶颈”制约非常突出,行政成本很高,招商引资难度大;二是传统思想观念的制约突出;三是三省交界,政策差别大,发展压力大;四是经济基础薄弱,是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全省12个山区特困县之一。
我县的运输方式主要是公路运输,305省道横贯县境。
县城距十堰市232公里,距陕西安康市125公里,距铁路货运编组站胡家营147公里;有通往相邻省县的公路10条,县内有循环公路52条。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抓发展必须抓环境建设,抓环境建设重在抓交通建设”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路网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使全县的交通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有力地改善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极大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特别是“十一五”期以来,我们本着“统筹规划、量力而行、适度超前、注重实效”原则,牢固树立“三个服务”新理念,依照“对外升等出口路、对内实现多循环、县乡道路黑色化、村级道路等级化”整体思路,着力构建“便捷高效、安全优质、公平共享、法治有序、文明诚信、环境友善”的和谐交通,以完善交通网络为目标,规范管理为重点,整体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截止到2010年底,全县15个乡镇、16个农林特场公路总里程为3346.548公里,从行政等级上分:省道225.77公里、县道310.98公里、乡道923.633公里、专用公路66.875公里、村道1819.29公里;从技术等级上分二级公路208.056公里、三级公路193.675公里、四级公路1962.135公里、等外公路
915.807公里;公路密度为0.86,每万人拥有公路为79.7公里;大中桥502座14448延米;客运站5个,其中二级客运站1个,五级客运站4个,候车站棚115个;标准化渡口14处。
全县列入国家正式养护公路539.42公里,占通车总里程3346.548公里的16.1%,其中:干线225.37公里,支线314.05公里。
二、工作情况
(一)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情况及主要做法
1、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情况
2004年以来,我县举全县之力大力发展农村公路建设,截至2011年八月底,共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12.9亿元,实现了资金投入多、施工里程长、质量标准高、社会口碑好的建设目标,极大地促进了全县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县乡公路建设方面,共完成14条386公里建设。
通村水泥路建设方面,共完成302村440条2075公里建设任务,通村率达100%。
2、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建设任务。
县政府全面统筹协调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公路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
每年初县、乡(镇)政府都签订了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责任状,年底严格考核兑现。
扎实推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大办交通,办大交通”的建设模式,交通、公路、质监、安监、招投标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行业监管和技术指导,增强了公路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是出台政策,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县政府相继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时期进一步加快交通发展的决定》、《竹溪县通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的专门文件,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政策支持、资金筹措、部门协作和质量管理、公路养护、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为公路事业的突破性发展创造了良好宽松的环境。
各乡镇也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有力保证了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强化监管,严把工程质量。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行业的形象。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我县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严格实行县、乡(镇)、村、群众四级质量监督机制,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实行建设项目责任追究制。
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每人负责监管1-2个乡镇,层层分解任务,所有建设项目责任逐级落实到人。
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
县交通主管部门对我县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乡镇、村、施工队、质量监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其技术操作和管理水平。
严格质量监管。
建立健全公路建设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保证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加强社会监督。
邀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农村公路监督员,聘请老党员、老干部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员,参与质量监督。
对
所有在建通村水泥路,逐条树立公示牌,公示建设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质量要求、完成时限、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定期督办检查。
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每月对全县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通报,县委督办室、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农村公路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力促进了全县各地公路建设的平衡推进。
四是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工程进度。
县政府不定期召开农村公路建设协调会,组织参观施工现场,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针对农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县交通部门领导经常深入各乡镇和施工现场,及时了解情况,研究措施,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
县人大、县政协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视察,建言献策,推动了全县公路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
五是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认真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全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格按工程进度和支付程序拨付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情况
县委、县政府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牢固树立“建养管”并重的理念,坚持建设与养护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放到了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臵,并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1、落实三个主体,牢固树立建养并重的管理理念
我们坚持落实“县级引导,交通监管,乡(镇)村为主”的原则,实行三级联动养护。
一是县政府为引导主体。
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三个纳入”的原则,就是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县委、县政府议事日程,实行统一领导;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统一拨付;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实行与干部政绩挂钩,奖惩兑现。
层层签订责任状,定期召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现场办公会、示范样板观摩会等,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同时,县政府先后出台了《竹溪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竹溪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村及交通主管部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夯实了管护基础,实现了农村公路建管养层层有责任,个个有压力,社会齐动手,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是交通主管部门为监管主体。
县政府批准设立了专门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农村公路管理局,全面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等工作。
重点实施了两项举措:(1)落实管理站点。
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际,分区域设立五个中心管理站,挑选出工作作风扎实、业务技能好的工作人员,派驻全县各乡镇,协助乡镇村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
充分发挥“四大员”作用,即:“宣传员”(即深入广泛宣传农村公路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员”(即指导乡镇开展农村公
路管养)、“信息员”(即对全县农村公路路容、路况、管养状况及时通报)、“监督员”(即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有效解决了乡镇养护技术水平不高、管养效率低下等问题,较好地促进了农村公路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2)推行规范化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管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农村公路管理局推行规范化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装裱上墙,即一室一图一表一榜(有专门办公室、有养护示意图、有养护里程表、有养护人员形象榜),做到一路一档、一路一牌(一条路一份档案,一条路一块公示牌)。
三是镇村为责任主体。
各乡镇政府均成立了由一名副乡级领导负责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公室,配合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养管工作,各村村民委员会都出台了《养护办法》或《护路公约》,由此形成一竿子到底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网络。
同时推行“专业+群众”的养护办法。
全县15个乡镇有200多名村民通过竞标取得了农村公路管养权,从事养护工作,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养护技能,有效保证了农村公路养护质量。
同时积极组织受益农户参与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即由乡镇村负责,广泛动员沿线群众积极参与,义务投工投劳,全县各乡镇不断发动群众参与春季绿化、集中整治等,使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大幅提升。
2、突出三个重点,探索农村公路养管工作新路子
为了确实把竹溪县农村公路建设好、养护好、管理好,我们
结合实际,积极改革创新,大胆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农村公路养管体系。
核心是解决了三个重点问题:一是创新融资方式。
资金问题是困扰和制约农村公路养护的首要问题。
为了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我县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办法,在上级拨付养护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县里又多渠道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制定了农村公路养护县、乡、村分头筹措资金的办法。
首先明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同时在县财政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管理,并随着农村公路的不断增多,县级财政预算资金逐年递增。
在此基础上,对于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根据工程量大小,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在2010年“7.18”特大洪涝灾害中,县政府及时调拨资金500余万元用于农村公路恢复重建,我县也实现了当年水毁当年恢复的目标。
其次是积极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养护基金模式。
再就是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爱路护路的积极性,乡政府和村委会从工矿企业、民营企业和乡村自有资金中自筹一部分,并设专户专帐,把资金集中起来,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遇到冰雪、水毁等情况,以村为单位组织群众集中突击养护;对乡村示范公路建设工程,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来完成,县财政予以补贴。
二是创新管理办法。
公路管理工作,尤其是农村公路管理工作,非常之难。
难就难在农村公路分散到各乡镇村庄,而且公路
分布广、战线长、过村路段多,情况复杂,侵占损害路产路权行为时有发生。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实行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科学养管、统分结合、包养到人、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办法。
三是创新典型示范。
按照“统一领导、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布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通过制定奖惩长效机制为手段,培养典型、以点带面的基本方法,在各乡镇推荐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筛选,确定农村公路养护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进行重点培植,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以点带面,推动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
3、建立三个机制,确保农村公路更好的服务新农村建设
一是健全制度抓落实。
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健康运行,必须加强对农村公路基层单位及其养管队伍的约束和管理,使之职责清晰,责任明确。
为此,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交通部门的养护要求,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全县公路养护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县政府先后出台了《竹溪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竹溪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竹溪县农村公路检查考评细则》等,对公路养护管理的机构与职责,养护任务与标准,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时间与办法、养护资金的筹措和使用做了明确规定,使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有了一个较完善的检查评定标准。
二是公开招标抓管养。
资金基本解决了,机构人员设立了,如何来具体操作、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的实现呢?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坚持管养分离,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乡镇领导、交通主管部门指导、村委会为主体,全面推行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确定管养责任人,签订养护承包合同,有效防止了农村公路失管失养现象的发生。
从2009年开始,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全部推行了公路日常养护招投标制度和大中修工程项目出包办法,使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一步到位,步入了市场化轨道。
三是建立机制抓考评。
(1)养护管理检查常态化。
我们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各乡镇实行一月一检查,交通主管部门实行一季一验收、半年一通报、年终总考核,确保年度养护任务圆满完成。
(2)严格实行百分考核制。
在经常性检查的基础上,按照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水毁恢复、公路绿化、综合评价等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同时在考核中,推行“群众满意度制”,并把群众满意测评分数纳入年度考核总分。
每半年考核兑现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综合评定并排名通报。
(3)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对检查中连续三次未完成养护任务的中标人进行解聘;一年中三个季度被评为优良等次的乡镇,年终给予奖励;百分制考核按考核成绩严格兑现养护经费。
2010年,对养护成效差的乡镇,按规定扣除或缓发养护经费18万元,有效地激发了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三、存在的问题
1、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难以开展。
“重建设、轻管养”是目前农村公路管理中存在的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公路法》和《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农村公路的管养为县、乡、村三级管养体系,即县道养护管理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乡道养护管理由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村道的养护管理由村委会自行负责组织实施。
但在实际工作中,自上到下、从中央到地方,对农村公路管养没有一个明确的意见,也没有相应的机构。
虽然我县做了一定探索,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局,但全国、全省没有统一建制,更没有人头经费等来源。
所以,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上,目前还没有真正形成思想统一,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局面。
2、“十二五”计划不够用,群众需求难以实现。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竹房百公里城镇带”战略的实施,各乡镇、村和人民群众对修建农村公路的需求日益增大。
“十一五”期间,水泥路均修到了行政村的村委会或学校,但自然村或者村与村之间存在很多断头路,目前广大人民群众均要求已修路段延伸或修建循环路或通组达院,而从2011年开始,每年计划任务只有70公里左右,远远不够人民群众需求。
同时,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截至今年仍未启动,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3、经费无保证,资金难筹措。
农村公路建起后,经交通部门验收合格后直接投入使用,但由于养护和管理政策尚未到位,
管养资金筹措十分困难,各行政村在建设冲已经倾其所有,所以再筹集到常年用于农村养护的专项资金就难上加难。
加之交通部门仅仅统筹了一部分日常管养资金,县级财政也无足额资金配套支持。
目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上级拨付的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甚至连日常养护就难以保障,乡镇(场)、村两级投入和采取“一事一议”等筹资投劳方式更是很难实现,特别是遇到每年水毁,灾后出现的农村公路塌方、路基塌陷、面板断板等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无水毁经费保证,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难度很大。
4、设施不齐全,配套不到位。
农村公路点多、线长、分散、涉及面广,虽然农村路网得到了全面硬化,由于受地理条件和建设投资的限制,坡陡弯急,等级较低,警示标志标牌、防护栏杆、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普遍配套不到位,随着机动车辆及机动设备剧增,农民群众在享受水泥公路带来的快速、便捷、舒适的同时,一些路段由于不安全因素存在,使得交通事故易发,给人们心理上造成了很大阴影和伤感,给社会增加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5、超载现象严重,路政管理难。
农村公路建成通车后,由于管养主体不明、法律依据不足,导致建而不管、修而不养、师出无名,车辆超载导致公路损坏严重,形成了新的“行路难”问题。
我县矿产资源丰富,矿物外运首先要经过农村公路,如果走的都是载重量不超过5吨的小型车,倒也无可非议,问题是从事此类运输的通常都是一些10吨甚至于20吨以上的大型运输车,超载超限现象屡见不鲜。
这样一来,一些地方的农村公路“一年
修、二年垮、三年成了坑洼洼”就在所难免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创新养护机制,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基金的建立。
多渠道筹集养护专用基金,用于重大自然灾害损毁公路的修复。
一是由县交通主管部门设立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基金,从省下拨的补助性养护经费中抽出总额的20%纳入全县的养护管理专项基金,设立专用账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管理养护质量,对因年度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所扣减兑付的养护补助资金,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直接转入县养护管理专项基金账户;三是县人民政府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用基金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全县财政收入状况逐年递增预算支出。
财政预算支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基金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使用,且当年结余的养护管理专项基金,可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2、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确保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一是要强化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造物;禁止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积肥,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等;禁止超重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等。
二是要严格农村公路的红线控制,严禁违章建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
凡是在农村公路两侧建房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红线控制标准,具
体控制的范围是:县道两侧不少于10米,乡道两侧不少于5米,村道两侧不少于3米,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审批。
三是严禁在农村公路两侧开矿,杜绝超重车辆通行。
凡开矿建厂(场)需要使用农村公路的,业主必须取得所在地80%以上群众的同意,并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合同)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开矿建厂(场)的业主,在签订协议(合同)时,需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一次性缴纳所使用公路总造价的20%保修金。
对由于开矿建厂(场)造成的路基路面损毁的,应有开矿建厂(场)业主负责赔偿经济损失或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3、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制度。
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技术指导,明确技术标准,落实养护目标,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制度,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或协会(群众自治性组织)要对责任范围内的农村公路每月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检查,对检查结果要进行综合评分并建立档案,作为日常养护质量考核的依据。
县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竹溪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评细则(暂行)》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实行季度、半年抽检和年终综合考核,同时进行群众问卷调查,群众满意率计入考核总分,并依据考核结果兑付养护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