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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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办事程序
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管理 1. 制(修)订教学计划
教科处编印成册 综合反馈意见 作进一步修改后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征求各教学单位意见
委员会论证 汇总、组家论证
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布置制订
教学计划 具体工作
教科处提出制订或修订教学计划原则意见和要求
编印成册
下发执行
各学院专业建设
织学校专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2. 制(修)订教学大纲
二、教务管理工作 1. 课表编排
编印并下发执 行
布置制订教科处提出制订或修订教学大纲原则意见和要求
综合反馈意见 作进一步修改后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征求各教学单位意见
各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
教学计划 具体工作
2. 教师调课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拟定教学执行计划、安排任课教师。

需调整计划的务必按要求提前报批
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到教科处领取课表,放假前发至教师、班级
每学期期末前1个月,教科处下达落实教学任务通知
教科处、各教学单位核对、调整课表
教科处领导复核批准后印制课表
报教科处审核、调整后由教科处统一排课
3. 教师停课
教学单位或教师填写《调课申请表》
教学单位审核、签署意见
教科处审批
教务员通知教师、学生
落实、检查、备案
同意
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教师填写《停课申请表》
落实、检查、备案
教学单位审核、签署意见
教科处审批意见
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教科处通知教学单位
教务员通知教师、学生
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同意
4. 借用教室
借用者(班级、部门)填写《借用课室申请表》
借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班级由所在学院审签、部门由所在部门负责审签)
教科处审批意见
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通知教室借用单位
同意
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三、考务管理工作
1. 命题、考试、阅卷
题库、套题由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抽取
教科处审核后返回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参照学校《考试工作
规范》组织命题
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分别审核试题,签字批准后,密封试卷,由各教学单
位派专人保管
各教学单位期末前 1.5个月,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方式,将本学期开设的考试课程报教科处
各教学单位按要求配备期末监考教师;教
科处拟 定考表、安排考场 各教学单位召开考前动员会,对师生进行考前宣
传、动员、教育
教科处组织期末考试、巡考
1、每场考试完毕,监考教师及时将《考场记录》送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如有违纪、作弊学生,应及时将有关证据等材料送教科处;
2、考试结束3天内阅卷完毕,由任课教师写出试卷分析报告,并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3、封装试卷,由学生所在教
学单位保存至学生毕业后1年
教务员:1、统计不及格学生名单和人数,并将其报教科处;2、及时通知不及格学生下学期初补考
2. 学期补考
3. 毕业前和结业一年后补考
补考结束一周内各教学单位组织阅卷,并将成 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学期初教科处下发补考通知
各教学单位确定补考名单和
科目并送教科处备案
各教学单位拟定补考安排表并送教科 处备案;通知每位补考学生
各教学单位组织复核、保存试卷
教科处安排补考 所用教室
各教学单位组织补考,
教科处组织巡查
各教学单位确定
补考名单、科目、编制补考安排表;组织考题教科处安排、落实补考教室
教学单位负责通知学生补考时间、地点
各教学单位组织补考,
教科处组织巡考
补考结束一周内各教学单
位组织阅卷,并将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各教学单位组复核、保存试卷
1、每年3月初教科处下发补考通知(毕业前补考和结业一年后补考合并进行);
2、结业一年后欲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参加补考。

4. 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教科处查收省考试院通知
教科处拟定考试安排通知;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并开始组
织报名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报名信息提交 教科处,教科处整理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省考试院审核无误后教科处排定考务表,由各教单位根据学生报名人数安排监考教师
教科处派人参加省考试院
培训会;教科处在考前一周召开考务动员培训会
教科处落实考务工作:准考证、考试用备品、场地环境布置、内部协调会等 教科处领取并发放成绩合格等级证书、录入学生成绩并存档
教科处统计、分析、发布全校及各学院学生考试结果并存档
组织考试、刻录光盘、报送信息
四、学籍管理
1.新生报到
学校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学院接待新生
新生持入学通知书报到
交入学通知书,验证学生身份资料
缴纳学杂费、住宿费、教材预收款等
凭缴费收据办理其它手续
取消 入学资格
安排住宿
宣保处办理户口迁移等
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 组织人事处办理党组织
保留入学资格
校医务室体检复查
领公寓生活用 品
两周内不报到者
短期可 治愈
不合格
2.新生入学后相关事项办理及电子注册
制作新生核对身份资料确认单下发至各学院,各学院根据教科处提供的有关说明材料组织学生进行核对。

学生录取资料与本人身份资料在录取时发生笔误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经领导批准方予更正;对于改名和改身份证号的一般不予授理
将核对后的新生名单10位考生号匹配成规范的15位考生号后,按省教育厅规定项目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并将注册结果按要求报告给省教育厅审核
教科处对新生名单进行预处理(按招生学院、专业确定学院代码、专业码、年级码)后,下发至相关学院
各学院根据学生报到情况编制班级和序号,于新生报到结束后的次日上午将《新生名单》和《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报教科处
教科处编制学号和名册,将定稿名册(纸制和电子版) 发至各学院和校内相关部门
学生填写一式两份学籍卡,所在学院留存一份,学生毕业随个人档案存放;教科处留存一份备查,学生毕业后转至学校档案室
办理新生学生证(国庆长假前办理完毕并发放至学生手中) 由各学院组织新生在网上查询并验证本人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及时发现并消除我校招生及学籍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由学校招生办提供 普通高职大专电子版的新生录取名单
制作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并将新生报到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3.往届生开学注册
4.学生请假审批
未按时到校注册,各学院提交名单报教科处、学生处
按学校学籍管理 规定处理
处理结果通知 各学院
按学校规定每学期开课
前两天准时报到注册
报到
到财务处缴纳学杂费、书费
凭收据到所在学院 教务员处注册
往届在校生
5.新生保留入学资格
学生填写请假条,附有关证明
班主任 审批
学院分管 领导审批
学院分管领 导签署意见
请假条 送所在院 教务员 备查
教科处备案
二周以上
一周内
三天内
其中一份
批准
批准
批准
6.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体检复查患有疾病 不宜在校学习的
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 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 本人 提出 申请
县级以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证明短期可治愈的
本人提出申请
学生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教科处审核通过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新生逾期不报到或舞弊入学者新生报到保留入学资
格学生复学
体检复查
由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填写取消入学资格
(或学籍)审批表,主管院长签署意见
送教科处审核备案;对学生名册作相应调整
不合格
7.学生休、复学
8.学生退学
学生填写《学生休、复学 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
因病休学复学时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班主任、学院领导审核 (申请休复学须确定复学至年
级和班级)
教科处审批
学生持《学生休、复学审批表》 到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校医务室审核确认
教科处、学生所在 学院调整学生名册
复 学
休学
9.学生转专业
学生填写退学申请表
教科处审核同意以公文形式报院办
主管校长批准
学生所在院负责核实,院领导签署意见
学生处签署意见
教科处签发退学通知单 并进行异动处理
学离 生校 办手 理续
学生申请退学
按学籍管理规定应予退学者 (主要指勒令退学、擅自离校两周以上和超过休学期限者者)
新生转专业(按学籍管理规定时间进行)
跨学院转专业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经所在学院同意上报教科处备案
院内转专业
教科处发通知安排跨院转专业工作程序
公布各学院拟接收人数
学生在所在学院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及《补修课程确认表》,交所在学院秘书
学生所在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合格、有主管院领导签字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科处,教科处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及考核时间与地点,同时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转至拟转入院
接收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合格名单报教科处,教科处审核后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后予以公布,并向学院下发学籍变动通知单
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不合格学生
各学院进行学籍及成绩等材料的接转并
对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进行确认
新学期开学报到时,转专业学生到原学院领取学籍变动审批单,持审批单到接收学院注册报到
不合格
合格
10、毕业生信息采集、资格审核、毕业离校等工作
毕业证书发放:下发到毕业生所在院(部分证书转入学生处)
大二下学期组织学生进行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工作
教科处组织指导学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图像核对网上个人信息
审核预毕业生学籍
(下载经学生本人核对的个人信息与上报教育部新生电子注册信息进行核对)
1、每年三月份教科处发补考通知,统一安排补考时间;
2、各学院报毕业前补考名单(含结业一年后参加补考者)
补考后各学院负责成绩录入、成绩单制作(审核后打印一式两份)、学院盖章后报教科处复核
教科处对毕业生成绩复核后盖章。

其中一份返回学院装入毕业生档案,另一份随学生学籍表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在学生实习前将审定的毕业生个人信息以书面形式下发各学院,由学院组织学生核对个人信息并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后返回教科处
预毕业生通过审核后,安排打印毕业证书、贴毕业证照片、盖印、
教科处下发预毕业学生名单; 由各院教务员审核毕业生资格;上报预毕业生毕、结业结论名单和各专业毕、结业审批表
教科处审批后,报学校签批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和毕业生数据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
毕 业 生 相 关 工 作
五、教务管理系统运行基本操作流程
教科处、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
相关职责部门
教科处、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
教科处、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 教科处
教科处
各学院(部):任课教师 汇总上报成绩单 各学院通知学生参加补考 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
各学院教学秘书上报,教务科研处处理 教科处:
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
各学院上报,教科处处理

现课程有问题
制定并录入原始教学计划(含课程库)
生成、修改执行计划
生成、修改教学任务 生成排课任务
考试结束,录入成绩 无相关课程
完成时间 学期开学前2个月
学期开学前1个月
学期开学第5周 考试结束4天内 下学期开学前 下学期开学后1周内 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天
补考成绩录入结束后
学期开学前3个月
学年开学前4个月
各学院(部):任课教师 补考结束后4天内 处理学生异动
下学期开学后两天内
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 下学期开学两周内 通知学生对体育及各学院开设限选课网上选课
教科处、各学院(部):教秘
学期开学第10周
教科处、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

现学生名单有误
学期开学第17 -18周
下学期开学后三天内 各学院:教学秘书 设置及通知学生网上评教
学期开学第17 周 教科处、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 设置及通知上学期任选课不
及格学生网上补选
处理第二课堂加分
录入补考成绩上交成绩单 教科处:教学管理人员 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周 统计需补考学生名单 处理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并生成补考名单 设置成绩录入和查询
学院督促、检查成绩录入情况 通知学生网上选修下学期全校范围开设的任选课 教务系统运转流程
六、教材管理
1. 教材预订
每年4月教科处向学校
提交教材采购招标立项
每年5月、11月
初教科处下发教
材订购通知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拟定教材订购、使用安排表6月、12月初上报教科处审核后,由教科处拟定教材采购计划
教科处与各教学单位、供应商进行信息反馈,调整教材采购计划
供应商按时将
教材送至学校
教材库
与教材采
供应商签
定协议
2. 教材发放
学生用书:学期 初(末)以班级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教科处领取教材
每学期期初(末),教科 处发教材领取通知
教师用书:学期末,由教务员到教科处统一领取,并负责发至每位任课教师
七、教学质量监控
1. 教学检查
期初教检:每学期开课前各院
(部)组织自查教师备课、教材、
教学设备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
决。

开学上课第一天,教科处组织教学检
查,并邀请学校和各院(部)领导巡
视开课第一天教学情况,督导参加。

教科处汇总第一天教学检查结果,通报第
一天教学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期中教检:第9-13周。

教科处拟定检查方案(通知),于第9周下发。

期末教检:第19-20周。

教科处拟定检查方案(通知),于第16周下发。

各学院(部)自查。

下发学生调查问卷,填写相
关表格,收集有关资料、撰写自查报告。

教科处召开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检查
教学文件、收集学生信息员反馈的信息、
审阅各学院(部)自查报告等。

教科处汇总期末教检资料,写出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提交校
领导参考并下发院(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
整改意见措施。

2. 学生评教
每学期第17周教科处下发学生评教通知(包括操作指南、机房安排、时间安排等)。

开通网上评教系统
各学院组织、督促学生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
评教系统对任课教师教
学工作进行评价,并及时
上报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汇总表
教科处统
计、分析学
生评教结
果,撰写分
析报告
向学校有关领导、专家呈送评教结果以及分析报告
向教学单位
通报学生评
教结果
督促各教学单位采取措施帮助、指导教师整改
教科处会同督导对整改教师及时跟踪
3. 教师评学
学期末教科处发
放评学表格及相
关材料
各院(部)组织任课教师填写表格,对所
授课程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后及时上
交教科处
教科处汇总评价数据、作出分析
后及时通报相关教学单位和有
关领导;采取相应措施对评学中
发现的问题予以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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