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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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
一、协议背景
本补充协议是基于山西省《房屋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而制定的。
原合同是双方在购买房屋期间达成的协议,本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补充内容
1. 房屋交付时间延期
根据原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房屋交付时间延期至2022年2月
28日。
延期期间双方应互相配合,确保项目的顺利交付。
2. 付款方式调整
原合同约定购房款应在房屋交付前一次性支付,购房款总
额为500,000元。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调整付款方式如下:
•房屋交付前,买方需支付首付款的30%,即150,000元。
•剩余的70%购房款将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分三期支付,每期支付20,000元,分别在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5
月31日支付;
–第四期支付30,000元,在2022年9月30日
支付。
3. 室内装修工程补充
原合同约定,开发商将提供基础装修包,包括地板铺设、墙面刷漆、空调安装等。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补充装修内容:
•厨房增加橱柜、瓷砖背景墙和吊顶;
•卫生间增加淋浴房和洗手台。
增加的装修工程费用由买方承担,总费用为50,000元。
装修工程应在房屋交付前完成。
4. 退房条款
原合同未涉及退房条款,为保障双方权益,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退房条款:
•在房屋交付前,买方可以提出退房申请,但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购房款总额的15%。
•在房屋交付后,买方可以提出退房申请,但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购房款总额的30%。
退房申请应提前形式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对退房申请做出回复。
三、其他约定
1.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补充协议的争议解决途径同原合同。
3.本补充协议的签字盖章即表示双方对补充内容的同
意和接受。
补充协议签订方: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