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疫情监控与病虫害防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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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疫情监控与病虫害防治制度
基地疫情监控与病虫害防治制度
1 1 、基地疫情监控报告制度
1.1 茶农每天检查田间病虫害发生情况,做好管理笔记。
发现疫情应及时向植保员汇报,由植保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需用农用化学品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使用,并跟进后面的效果。
1.2 重大疫情报告程序:基地种植户向所在基地负责人报告虫害发生和防治情况,然后由基地负责人汇总上报公司。
1.3 疫情报告内容:种植面积,疫情发生的面积,生长情况,疫情具体描述。
1.4 根据植保员提出方案,做好相应处理措施。
常见病虫害及防治措施见以下防治方法;其它不常见病虫害,应及时和当地茶叶技术管理部门联系,请求技术指导;采用的农用化学品必须同时遵守基地的《农用化学品管理制度》要求。
1.5 重大疫情处理情况:隔离、用药或烧毁,同时报告检验检疫部门。
2 2 、病虫害防治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茶园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等有害生物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茶园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的多样性,将有害生物控制在允许的经济阈值以下,将农药残留降低到规定标准的范围。
2.1
农业防治
2.1.1
换种改植或发展新茶园时,应选用对当地主要病虫抗性较强的品种。
2.1.2
分批、多次、及时采摘,抑制假眼小绿叶蝉、茶橙瘿螨、茶白星病等危害芽叶的病虫。
2.1.3
通过修剪控制茶树高度低于 80cm,减轻毒蛾类、蚧类、黑刺粉虱等害虫的危害,控制螨类的越冬基数。
2.1.4
秋末宜结合施基肥,进行茶园深耕,减少翌年在土壤中越冬的鳞翅目和象甲类害虫的种群密度。
2.1.5
将茶园根际附近的落叶及表土清理至行间深埋,有效防治叶病类和在表土中越冬的害虫。
2.2
物理防治
2.2.1
采用人工捕杀,减轻茶毛虫、茶蚕、蓑蛾类、茶丽纹象甲等害虫危害。
2.2.2
利用害虫的趋性,进行灯光诱杀、色板诱杀或异性诱杀。
2.2.3
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防除杂草。
2.3
生物防治
2.3.1
注意保护和利用当地茶园中的草蛉、瓢虫、蜘蛛、捕食螨、寄生蜂等有益生物,减少因人为因素对天敌的伤害。
2.3.2
宜使用生物农药,如微生物农药和植物农药。
2.4
化学防治 2.4.1
严格按制定的防治指标,掌握防治适期施药。
宜一药多治或农药的合理混用(可参考 NY/T 5018-20__7 附录 B
茶园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指标、防治适期及推荐使用药剂)。
2.4.2
宜低容量喷雾,一般蓬面害虫实行蓬面扫喷;茶丛中下部害虫建议侧位低容量喷雾。
2.4.3
有限制地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可参考NY/T 5018-20__7附录C
无公害茶园可使用的农药品种及其安全标准)。
禁止使用滴滴涕、六六六、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甲基 1605)、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氧化乐果、五氯酚钠、杀虫脒、克百威、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氰戊菊酯、来福灵及其混剂等高毒、高残留农药。
同时禁止使用拟出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
2.4.4
严格按照 GB 4285、GB/T 8321 和拟出口国的要求控制施药量与安全间隔期。
2.4.5
非生产季节宜选用矿物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