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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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文件管理,保障文件的安全、完整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以
下简称“各部门”)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文件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
负责、分类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文件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文件
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第二章文件分类与编号
第五条公司文件分为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两大类。
内部文件包括:
(一)公司总部及各部门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章
制度、工作规程、决策性文件等;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三)公司内部会议、培训、活动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外部文件包括:
(一)上级单位、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下发的文件;
(二)公司收到的客户、合作伙伴、供应商等发来
的文件;
(三)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外部文件。
第六条公司文件编号分为年份、序号和类别三位
数字组成。
年份:文件制发年份(四位数字);
序号:文件在本年度内的顺序号(三位数字);
类别:文件类别(一位数字)。
第七条内部文件编号格式为:YYYY-NNN-Category,其中YYYY为年份,NNN为序号,Category为文件类别(如:规程、通知、报告等)。
外部文件编号格式为:YYYY-NNN-EX,其中YYYY为
年份,NNN为序号,EX为外部文件标识。
第三章文件收集与整理
第八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文件的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
第九条文件收集范围包括:
(一)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作规程等;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三)公司内部会议、培训、活动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上级单位、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下发的文件;
(五)公司收到的客户、合作伙伴、供应商等发来
的文件;
(六)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文件。
第十条文件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文件类别、年份、序号等进行分类;
(二)文件名称应简明扼要,反映文件内容;
(三)文件格式应统一,便于查阅和利用;
(四)文件应去除涂改、污损等影响阅读的部分;
(五)文件应去除与内容无关的附件和杂质。
第四章文件归档与保管
第十一条文件归档应按照公司文件分类和编号规
则进行,确保文件归档的有序和规范。
第十二条归档文件应包括:
(一)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作规程等;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三)公司内部会议、培训、活动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上级单位、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下发的文件;
(五)公司收到的客户、合作伙伴、供应商等发来的文件;
(六)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文件。
第十三条文件归档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文件应按照类别、年份、序号等顺序进行排列;
(二)文件应采用统一的文件夹、文件架等存储设备;
(三)文件应标明类别、年份、序号等基本信息;
(四)文件应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五)文件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文件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文件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文件应实行权限管理,明确文件的查阅、复制、借阅等权限;
(二)文件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文件的安全
和保密;
(三)文件应定期进行备份,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
(四)文件应按照保管期限进行划分,确保文件的
有效和合规;
(五)文件应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清理过时、无效的文件。
第五章文件利用与销毁
第十五条文件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文件应提供给有需求的部门和个人,确保文
件的价值和作用;
(二)文件应通过查阅、复制、借阅等方式进行利用;
(三)文件应确保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和保密;
(四)文件应按照利用需求进行检索和筛选,提高文件利用效率;
(五)文件应定期进行归档和保管,确保文件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六条文件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文件销毁应经过审批程序,确保销毁行为的合法和合规;
(二)文件销毁应由专人负责,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和保密;
(三)文件销毁应采用物理或化学等方式,确保文件无法恢复;
(四)文件销毁应记录销毁情况,包括销毁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
(五)文件销毁应定期进行,确保文件的及时清理和更新。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七条公司文件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文件管理工
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文件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文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评估文件管理工作的效果和效率,对优秀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应依
法予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文件管
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文件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
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