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河段护岸工程保护工作现状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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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江中下游河道综合治理措施中,护岸工程是一项最基本的整治工程,这是因为护岸工程不仅涉及长达1800多km 河道内江岸提防,而且还是裁湾和堵汊必不可少的河势控制工程。

在航道整治工程中,也是以护岸工程作为稳定河势的基础。

长江中下游最常用的护岸结构为斜坡式平顺护岸,这种护岸形式优点是顺应河岸形态,整体结构稳定可靠、施工便利、维护方便、对水流的干扰较小。

在长江中下游已竣工的153处航道整治工程中,护岸工程有16处。

这些工程对于稳定和改善河道航道条件发挥了巨大作用。

1护岸工程保护工作现状分析
(1)现有技术规范难以适应新形势下航道工程维护工作
根据《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 287—2005)中对护岸建筑物的检查工作相关规定,护岸工程除应检查建筑物陆上部分有无沉陷和损坏外,
还应检查水下坡脚有无淘刷和变形、排水是否正常、护脚和上下游岸坡有无变化。

每年至少在汛后和流冰后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对于新建整治建筑物,建成初期3年内宜在枯水期增加一次检查。

临时检查应在山洪暴发、崩崖、滑坡和出现大量流木等情况下进行。

《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 287—2005)中针对护岸工程检查工作周期太长,检查内容不够全面,在长江沿江港口码头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护岸工程保护工作。

(2)工程保护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
长江航道局及各区域局相继制定了《长江航道整治建筑物维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程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相关责任和分工,增加了工程维护和检查周期的相关规定。

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现场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对这些规定认识不足,没有做到严格执行,或是应付工作,导致整治建筑物维护管理质量不高。

长江中下游河段护岸工程保护工作现状及对策
探讨
DOI 编码:10.19412/ki.42-1395/u.2020.01.006
【摘要】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建设力度,长江黄金水道航运经济优势不断凸显。

“十二五”期已有一大批航道整治工程交付使用,“十三五”也会相继有新的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

受到长江两岸涉水工程建设及人为破坏等因素影响,建成后的航道整治工程易出现人为破坏现象,影响航道整治工程功能正常发挥,特别是长江中游河段的护岸工程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护岸工程;航道保护;对策探讨【中图分类号】U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20)01-0028-04
后爱兵
高雪娟
(长江黄石航道处湖北黄石435002)
2020·1
28
(3)护岸工程保护工作形势严峻
近年来随着长江沿江经济不断发展,受到沿岸涉水工程建设、城市工业发展、农业生产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破坏护岸工程事件时有发生,给整治工程安全稳定带来严重隐患。

近年来护岸整治工程破坏情况统计如表1所示。

表1近年来护岸整治工程破坏情况统计表
2当前护岸工程保护工作难题及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表明护岸工程保护工作中出现了新难题,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2.1外部环境方面
(1)两岸涉水工程施工破坏事件增多
随着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推进,沿岸一侧航道水深条件不断改善,岸线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一些涉水工程企业缺少航道保护意识,对航道整治工程结构功能认识不足,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涉水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导致工程建设和施工给航道整治工程带来破坏和影响。

(2)城市工业发展给航道整治工程带来新隐患
在航道整治工程保护工作中,一般只关注沿岸涉水工程建设,普遍认为岸上城市工业建设对航道影响较小,未能引起充分重视。

但目前普遍实施的岸上吹填、岸上大规模农业、种植业等工程都存在着向长江边上进行抽水和排水作业现象。

特别是到了洪水期,原有排水设施不能满足排水要求时,就会利用大型抽水设备将水流通过大堤直接排入长江,这些排水施工对护岸工程结构影响较大,极易造成护岸整治工程冲刷出现缺口。

2.2内部管理方面
(1)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护岸整治工程建设完成后,各方重点关注的是工程实施后整体结构稳定性,其中工程功能发挥是否正常是评价工程技术条件的主要参数。

因此,护岸工程水下结构是否完好是整个护岸工程的核心和重点。

露出水面的岸上工程则一般认为结构稳定,不容易遭到破坏,所以容易忽视。

(2)宣传警示效果不明显
长期生活在长江两岸的企业和居民,对航道整治工程认识不多、法律意识淡薄,仍习惯沿用原有工作方式。

对于两岸护岸工程上的石块和其他材料随意拿取,没有考虑到会影响和破坏护岸工程安全,究其原因还是护岸工程建设完工后,宣传和警示没有达到效果。

(3)护岸工程工艺需要不断改进
护岸工程有多种工艺,长江推行绿色航道,生态护岸工艺正在完善和推广。

生态护岸实施后,两岸草木茂盛,这些护岸草木到了冬季干枯,遇到火源极易燃烧。

目前生态护岸多采用钢丝笼和塑料网来固定泥土和种子,受水流冲刷基本暴露在外,一旦出现明火,将会蔓延整个生态护岸工程,造成生态护岸烧毁。

2.3现场维护方面
(1)巡航检查工作不到位
整治建筑物巡查和保护工作应该由长江航道部门、海事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来组织实施。

年份2016 2017 2017 2018 2018 2019
工程项目
东槽洲护岸
西河铺护岸
戴家洲护岸
张家榨护岸
戴家洲护岸
东槽洲护岸
破坏现状
20m长护岸土方石块被开挖
30m长护岸钢丝网撕开、石头移位
10m长护岸出现水毁缺口
30m宽护岸被局部被开挖损毁
200m生态护岸塑料网被烧毁
20m长护岸被开挖整平
破坏原因分析
自来水厂码头工程建设施工
黄冈市堤防吹填工程排水冲毁
农田被淹洪水期内涝人工排水
地方水厂码头扩建施工
生态护岸茂密杂草发生火灾
方便船舶触坡装运石块
2020·129
目前巡查保护工作一般都是由航道部门主要承担,其他水上管理单位对护岸工程技术结构认知不足,巡航工作中关注度不够,没有形成巡查保护有效合力。

(2)缺少现代高科技手段
护岸整治建筑物日常巡航检查方式主要是目测和观望。

护岸工程建设规模大,占用岸线长,工程所在河段多为航道条件差,通航环境复杂河段。

由于没有运用现代高科技监测手段,检查保护工作易疏忽,难以及时制止护岸工程损毁事件发生。

3防止护岸工程损坏对策探讨
(1)强化航道影响评估
航道管理条例规定,修建与通航有关的设施或者治理河道、引水灌溉应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航道影响评估就是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所作出的评价,通过审核评估,航道管理部门提出工程建设施工对航道整治工程影响和需要采取的应对防范措施。

航道影响评估是建设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条件,没有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或者审核认为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建设。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部分涉水工程违规先建,边申报边建设现象,在工程建设前未落实航道影响评估。

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监管,防止类似现象发生,同时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部门要落实航道影响评估,对未实施评估工程不予批准、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建设。

(2)加大航道巡航检查
根据航道整治工程巡航检查工作要求,现场维护单位应每月定期组织对辖区航道整治工程进行全面巡航检查,检查中要重点关注护岸工程附近区域工程船舶及机械设备施工情况。

在实施护岸工程巡查时,船舶尽可能靠近岸边,查看工程有无破损缺口,有无工程建设施工,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进行深入调查。

长江航道与中国海事作为水上维护管理主要部门,要做好长江航道整治建筑物保护工作,对所在辖区各整治工程要了解清楚,把日常巡航检查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

任何破坏航道整治工程的违法行为,都不是短暂形成的,这就要求整治工程巡查中关注每一个细节,对于任何异常和前兆问题都要引起充分重视,防患于未然。

(3)加大宣传教育
要广泛利用宣传渠道,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刊登专版、开辟专栏,广泛对社会进行宣传;宣传方式要创新,可以在整治工程附近居民区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张贴整治工程保护相关知识,增加群众认知和影响面;可以在整治工程特定位置,根据《长江干线桥区与航道整治建筑物助航标志》(JTS196—10—2015)要求,设置整治工程提示标。

提示标要求大型化,正反两面显示图案和警示标语,提示船舶和岸上施工人员注意;要重视宣传和警示效果,重点突出《航道法》宣传,让《航道法》为整治工程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4)增加科技维护手段
当前我国已进入到网络监控时代,特别是高清视频监控的迅猛发展,给长江护岸工程的科技安全防护带来新的契机。

护岸工程具备较好的视频监控技术条件,可以针对一些重要风险河段制订措施,有针对性地增配视频监控,在实际巡航检查过程中增加无人机、无人船巡航,借用现代高科技安全防护设施,全方面对护岸工程进行监控,更好地保护护岸工程安全。

(5)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破坏航道整治工程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对该行为实施处罚、及时制止、及时实施强制手段。

对于无意行为,且对航道工程破坏影响较小,并主动承担修复工作的,在调查处理时可以适当考虑,以批评教育为主。

对于明知故犯行为,要以最高标准进行处罚。

对于严重破坏航道整治工程的行为,实施重大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时,需要公安部门介入,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让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形成震慑和宣传效果。

(6)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破坏航道整治工程的事件发生后,工程建设单
2020·1 30
位要及时赶赴现场,对破坏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提供修复技术要求。

航道部门、海事部门、公安部门要互相协作,督促尽快实施修复。

在实施修复过程中,航道部门要经常性检查和督促施工进展,工程较大时,整治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派遣技术人员驻守现场,指导工程单位按原有工程技术参数实施修复。

工程修复完成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修复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不合格,继续返工直至修复达到工程原有技术要求。

4结语
长江中下游河道整治已走过了五十多年光辉历程,在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各方共同努力下,护岸工程对稳定河床周边条件、保证河床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世纪开端,随着长江护岸工程断延伸和覆盖,要更好地总结护岸工程保护工作经验,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出现的新问题,只有这样,长江才能提防稳固、河势稳定,永远造福于人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J312—2003).航道
整治工程技术规范[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航道养护管理规定[M].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J287—2005).内河
航道维护技术规范[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5.
[4]曹志林.生态护岸在航道整治工程中的应用[J].
华东科技,2012.
[5]桂炜.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
用,2015.
【收稿日期】2020-01-06
【作者简介】后爱兵(1979-),男,工程师,主要从事长江中下游河段航道(航标)的维护管理工作。

2020·131
长江航道科研单位开展“航道分析需求”远程调研会议
3月6日下午,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信息所、航道研究所借助线上会议平台同长江航道局航标处、航道运行处开展了“航道分析需求”远程调研会。

调研会上,信息所、航道研究所汇报了研究院围绕航道分析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以及下一步计划,听取了长江航道局航标处、航道运行处提出的关于水位预测、航道尺度预测、航道地形分析、航道维护业务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具体需求和建议。

长江航道局业务处室对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前期分析工作给予认可,并建议研究院加快融入“数字航道”运行体系,以更好的发挥院科研支撑作用。

据悉,为了提升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公益服务质量,确保分析服务更有针对性,该院围绕“航道分析需求”开展了系列调研。

受疫情防控期间封闭管理限制,本次是继前期对航道局疏浚养护处和技术服务处之后的第二次“视频调研”,后期,调研组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成对区域局等单位的调研工作。

(来源: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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